上海金星电视停产,中央震怒,广东25人被判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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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世纪80年代,拥有一台上海制造的“金星牌”彩电曾是一种炫耀身份的象征。那个时候,每当这款彩电在各大城市的百货商场上架,都会引来数百人通宵排队,将这一奇特的景象定格为80年代独特的风景之一。

“金星牌”彩电问世于1982年,由上海电视一厂率先生产,这是全国首个引进国外彩电生产线的厂家,产品获得了来自日本、英国、西德、美国以及国际电工委员会的认证,同时摘得了35项国家、部门、市级的优质产品奖项。


不可否认,在当时,一台18英寸的“金星牌”彩电售价高达2600~2800元,这对比全国城镇职工的平均月工资约为145元,可以称得上是一只下金蛋的母鸡。上海电视一厂的工业总产值达到了11.38亿元,上交的税利总额大约为1.2亿元,这在当时是一个巨大的数字。

然而,这股好势头未能持续下去。随着1990年代的到来,金星彩电的市场份额迅速下滑,陷入了停产的危机。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个情况的发生呢?


事实上,1990年代初,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彩电行业的新政策,使国内彩电行业从计划经济模式中解放出来,转向了市场经济模式,企业可以自主引进、自主营销和自主定价。这一政策改变了行业格局,导致了成百上千家电视机厂的崛起,甚至一些沿海县城也建立了电视机生产线。在1990年代中期,彩电产能迅速增加,价格战愈演愈烈,一些新兴品牌如创维、TCL、康佳等迎来了大发展,而金星等老牌厂家则节节败退或被淘汰。


金星彩电认为,他们的困境并非是由于自身不努力,而是因为竞争对手采取了不正当竞争手段。这些不正当竞争手段主要包括广东沿海地区走私电子元器件成风,以及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竞争对手通过这些手段获得了巨大的成本和价格优势,使金星彩电等内地厂家难以承受,最终导致上海广电集团陷入困境,停产成为了不可避免的结果。


这一局势引起了中央政府的重视,随后发起了一场专项打击行动。

2000年7月15日,广东汕头的迎宾馆发生了一起离奇的火灾,造成5人死亡、2人重伤。这5名死者分别是广东省纪委的张正亮、周明,顺德市广电局的胡彬、欧阳有侣、林朝辉。他们是前来汕头调查案件的中央派遣的“钦差大臣”。

这起火灾引发了中央政府的愤怒,于8月7日派出了一个由公安部、监察部、国家税务总局等13个部门组成的“807”工作组,总共有约1200人前往汕头,开启了一场打击走私和出口骗税的大行动。同时,中央还下令武警部队的吴双战司令员,确保“807”工作组的安全。汕头作为一个地处“岭东门户,华南要冲”的城市,曾经是广东的第二大城市,其外贸出口一直位居全国前列,仅次于北上广与天津。汕头也是最早的经济特区之一,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令人瞩目的经济潜力。


然而,这个繁荣的城市背后隐藏着许多问题。走私活动猖獗,骗税现象泛滥成灾,成为了潮汕地区众所周知的秘密。调查发现,整个汕头地区,无论是政府部门、税务机关还是海关,都涉及其中,对骗税企业纵容有加,共同侵蚀国家财政。这些企业套取了数十亿的退税资金,然后以“创汇”的名义大肆挥霍,让每个人分得一杯羹。


在8月23日,工作组进行了突袭行动,封存了潮阳、普宁两市国税局及其19个分局、49个税务所的企业征管和退税资料。中国造币公司鉴定发现,查获的11万份商贸企业进项发票中,80%都是伪造的。两天

后,工作组展开了名为“台风”的行动,仅在潮阳和普宁就摧毁了18个地下印刷厂,缴获了6卡车的伪造发票。工作组的认定显示,汕头和普宁的犯罪分子伪造和虚开了高达17.2万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金额总计约达323亿元,这一案件可谓是“共和国第一税案”。


这一切发生在当时,当全国人均月收入尚不足500元的时候。2001年10月底,有19人被判处极刑,30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或以上刑罚。同时,对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的328名涉案人员进行了调查,其中64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可以说,“7·15失火案”对汕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座城市的经济发展一蹶不振,至今仍未能恢复元气。在改革开放初期,汕头的名气和经济地位都超过了深圳,但现在其经济总量仅相当于后者的十分之一。在最早的四个经济特区中,深圳已经发展为一线城市,而珠海和厦门也成为了二线城市,唯独汕头被评为三线城市,逐渐失去了国家重视的地位。


可以说,汕头当初确实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开局,但却在后续发展中打了自己的脸。所有这一切,都要归咎于当年的那场猖獗的火灾,它的破坏力太大了。

与此同时,在广东的湛江市,一场更为猖獗的走私活动也在酝酿之中。湛江地处大陆最南端,三面临海,海岸线长达2023公里,使得湛江成为走私活动的理想之地。然而,长期以来,湛江的走私活动规模较小,没有引起特别大的关注。


然而,一切在1992年底发生了改变,当时陈同庆担任湛江市委书记,他宣称走私是一条“脱贫致富”的捷径。结果,湛江的走私活动急剧扩大,整个湛江口岸陷入失控,政府与犯罪分子内外勾结,国门大开,形成了一个畅通无阻的黑色通道。

陈同庆的儿子陈励生,毕业于北京航空学院,但他却亲自组织了通信器材、电子元器件、汽车等领域的走私活动,成为了赫赫有名的走私头目之一。另一位头目李深更是在湛江地区独领风骚,他养了一批年轻女子,利用金钱和色相,将湛江海关的关长曹秀康等132名公职人员牵扯进来。张猗则采用类似手法,将边防、商检、港务等关键岗位的官员都纳入她的势力范围。这些团伙的走私活动因此如虎添翼,无往不利。


林春华则是湛江走私头目中最为典型的暴发户之一。虽然他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但他的胆识和头脑却十分出众。他注册了8家公司,专门从事成品油的走私。为了实现他的“油王”梦想,他投入了上亿元承包了码头,并购置了4艘载重1000至1500吨不等的油轮,实现了从运输到码头、仓储、销售走私油料的全流程掌控。


1998年9月,联合工作组从北京赶赴湛江,展开了查案工作。经过调查,发现以李深、林春华、陈励生等人为首的团伙,走私案值高达110亿元,偷逃国家税收62亿元。在强大的威慑力下,海关、港务、商检等部门和单位有163人主动投案自首,交代了自己的问题,并上交了违法违纪的款项达1587万元。


1999年6月,走私团伙的头目李深、张猗、林春华、邓崇安等4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湛江海关原关长曹秀康、原调查处处长朱向成,也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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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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