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被判灭九族时,家中亲属为何不逃跑?其实选择逃的人才真的蠢

文|伊力

编辑| 伊力

中华历史悠久,封建时代的统治者为了巩固权力,制定了许多残酷的刑法。其中最令人胆寒的就是“诛九族”。

一人犯罪,全家遭殃,这种恐惧压在每个人心头,但即使如此,依然有人触犯法令,被判诛九族。

奇怪的是,即使“已经没有任何生路”,受牵连的家人却没有一个敢逃跑求生。

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他们真的无路可逃?还是已经丧失生存意志?真相令人深思。

诛九族的历史演变

诛九族这个极为残酷的刑罚,在中国历史上存在已久,它的演变过程反映了古代统治者惩治犯罪的手段。

诛九族的雏形可以追溯到夏朝时期,根据《尚书·夏书》的记载,夏朝时期的将士在出征之前会集中接受训诫。

如果违反军令,不仅本人会被处死,还会连累父母受责。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有关族刑的记载。

虽然在夏启时期并没有诛族的明确法律,也没有真正灭族的案例,但处死犯人本人并连及其父母,可以看作是诛族刑罚的雏形。

在后来的商汤王朝,虽然商纣王执政时期残暴,但所采取的刑罚也仅仅是处死犯人家属,并没有出现灭族的情况,诛族刑罚的实施与发展更多地发生在西周时期。

当时实行的宗法制加强了统治者的血缘关系,血亲成为维系王权的纽带,为了加强王权,西周君主对犯罪者采取了更为残酷的刑罚——诛族。

只要有人触犯王权,不仅本人但也其三族或九族都会被处死,以绝后患。

秦朝建立后,进一步完善了战国时期的法家法制,使刑罚更趋完备。

根据史书记载,秦文公二十年,秦国正式确立了“夷三族”的刑罚,将犯人的父母、兄弟妻子全数处死,这为后世诛九族刑罚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秦朝规定的夷三族刑罚,已经包含了诛族刑罚的主要特征,也就是连坐性和残酷性。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诛族刑罚有了一定变化,这一时期的族刑并不要求全族处死,主要针对犯人的男丁亲属,犯人的同族男性不分老幼全部处死,而女性多被沦为官妓或奴婢。

这样的变化一方面呈现出男尊女卑的时代特征,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统治者意识到全族灭绝的负面影响,因此采取了比较温和的族刑。

到了隋唐时期,诛九族的刑罚名称已经正式确立,但同样也不会真正杀掉犯人全族。

具体的处罚方式是斩杀成年男子,则年幼女子多被贬为奴婢或流放罪疚地,这一变化使诛九族刑罚不至于滥杀无辜。

唐代女宰相上官婉儿的家族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其祖父上官仪被连坐,还年幼的上官婉儿被迫入宫为奴,后来才由武则天提拔。

明朝初期,方孝孺拒绝为篡位的朱棣起草上谕,结果被诛杀了十族,这也成为历史上唯一的一次诛十族案例。

尽管历史上多有诛九族的记载,但真正被杀害全族的情况还是不多见,这反映出诛九族存在的重要作用是震慑和威吓,维护封建专制统治的稳定。

1905年,在社会进步思想的影响下,诛九族这种野蛮刑罚终于被清政府正式废除,新中国成立后,刑法体系得到极大改善,绝不允许这种滥杀无辜的制度继续存在。

诛九族刑罚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两千多年,我们都知道这项刑罚无比残酷,但有多少人知道这诛九族中的九族指的都是那些人呢?

诛九族的残酷本质

“九族”一词最早出现在《尧典》中,指的是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九代人,后来发展成为将父母两边的亲属以及自己的妻子一方算入的说法。

犯罪者的父系血亲,包括父母、兄弟姐妹、子女,以及已经嫁出的姑母、姐妹、女儿的子女,这部分共计四族。

而犯罪者母亲的娘家亲属,包括外祖父母、外祖母那一边的亲人,以及已经嫁出的婶母的子女,这部分共三族。

最后则是犯罪者妻子的娘家亲属,包括岳父母和岳母那一边的亲人,是为两族。

这样算起来,“九族”就包括了犯罪者与自己血缘最近的三代同堂的亲人,这在当时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意在彻底斩断某一家族的香火。

但实际操作中,并非所有的九族亲人都会被处死,对于妇女和儿童多有手软,如唐代文学家贾谊被处以诛九族,他的儿子贾黯当时只有10岁幸免于难。

这说明了即使在如此残忍的刑法下,统治者也会考虑对弱势群体采取较为宽容的态度。

那么为什么古代会存在这样野蛮的刑法呢?其实这与统治阶级惩治犯罪的态度有很大关系。

在秦汉时期,“诛九族”刑法的雏形“夷三族”就已经出现。“夷三族”就是将犯罪者的三族亲人一并处死。

三族的范围还不甚明确,一说是父亲、儿子、孙子三代同堂,一说是父母兄弟妻子,还有一说法是父母和兄弟姐妹。

但都局限在最亲近的三族血亲之内。这足以说明秦汉时期统治者的残酷手段。

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已经使用上了“诛九族”这个名称,“诛九族”那时并不要求将全部九族处死,女性和儿童还是有减刑的可能,这反映出对弱势群体的一定照顾。

真正意义上的“诛九族”刑法定型于隋唐时期,这时九族的范围也比较明确,主要是针对犯罪者的父系、母系和妻子的娘家三方面近亲。

这成为了一种惩治犯罪者的极端手段,目的就是断绝犯罪者一族的香火。

隋朝末期,杨玄感在隋炀帝南征高句丽时发动叛乱,后失败被杀,隋炀帝为发泄怒火,便诛杀了杨玄感全族。这充分显示了“诛九族”的残酷与统治者泄私愤的性质。

即便在较为文明的唐代,贾谊因为谏言得罪唐玄宗,也被处以诛九族之刑,这说明在专制皇权面前,文臣能遭受的刑罚也极为残忍。

在明代,刑法对谋反论处也比较严苛,明末名将袁崇焕,仅仅因为与皇帝意见不合而被斥为谋反,就被悲剧地处死,也可见当时刑法的严峻。

“诛九族”刑法作为一种极端的刑罚手段,反映了中国古代统治者展现威严、惩治犯罪的一种残酷作法,它打击面广,对家族影响深远。

那么既然“灭九族”如此可怕,那么为什么那些别灭的人不选择逃跑呢?毕竟古代的科技交通之类的并不发达,逃跑似乎也无可厚非。

犯人为何不逃跑?

在古代,犯人及其亲属为何不逃跑,这其中有几个主要原因。

古代交通不便,消息传播迟缓,犯人在被判刑前,其亲属往往还不知情,等官府来抓人时,已经太迟了。

即使得知消息,也难以迅速组织逃亡,要知道,在没有电话、网络的时代,消息靠的是人传人,速度非常缓慢。

就算禀报了皇上要灭门的命令,到地方执行也需要时间,这期间家属可能还浑然不知,等军队杀到门前,突然告知要灭门,群龙无首,手忙脚乱之时,哪还来得及收拾行装逃跑?

并且古代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人口流动受限制,即便成功逃脱,也难以在外站稳脚跟,无根无据的逃亡生活,令人难以为继。

古代为了方便监管,实行严格的户籍登记制度,百姓要是不在户籍所在地生活,就失去政府的管理和保护,到了外地,既无亲无故,又难以立足,被人发现还要遭重罚。

所以就算跑掉了,后续生存困难重重,无法长久处于游荡状态。

再则,古代重视忠义,讲究名节,即便面临不白之冤,许多人也选择面对,率先以身殉道,不少人宁可正面临难,也不愿被视为背信弃义之徒。

古人十分强调忠君爱国,以死谏恶臣被杀,也要首先以身作则,绝不背叛君主,纵使遭遇冤屈,也要坚守道义,无怨无悔。

所以就算给机会逃走,仗义的古人也选择面对厄运,绝不落荒而逃。

即便成功逃脱,亲人仍在原地,难辞一死,独生的艰难,义无反顾的牺牲,令人于心不忍,宁可与家人共患难,也好过自己苟且偷生。

家人的性命关乎自己一生的幸福,古人不会孤身逃生,舍弃至亲,与其背井离乡,不知所终,倒不如大家困在一起,互相扶持,共渡难关。

结语

古代的严苛环境与重义轻生的价值观念,使逃亡之路荆棘密布,我们当以历史视角审视,不应轻评当年那些面对灭顶之灾的艰难抉择。

现今环境不可同日而语,我们应感恩现在拥有的一切,随着时代的变化,未来的中国法律将更加全面的帮助到我们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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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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