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质诚誉珠宝鉴定有限公司被罚款30000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中质诚誉珠宝鉴定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未经检测的情况下为委托人出具了符合委托人参数要求并加盖CMA标志的鉴定证书。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市监处罚〔2023〕81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中质诚誉珠宝鉴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0H1790F
工商注册号110102023919223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肖**
违法行为类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违法事实当事人在未经检验检测的情况下,向委托人出具了珠宝玉石鉴定证书共计11张。证书上的样品图片、总重量等参数均是由委托人通过微信的方式发给当事人,当事人在未经检测的情况下为委托人出具了符合委托人参数要求并加盖CMA标志的鉴定证书。
处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10-16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4-01-16
处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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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5

标签:北京   鉴定   珠宝   委托人   北京市   当事人   证书   参数   代码   行政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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