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南京海关所属金陵海关驻邮局办事处查获疑似文物白釉罐1件。9月4日,经南京博物院专家鉴定为明代制品,属于禁止出境文物,下一步将移交缉私部门进行处理。走私文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走私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来源: 四川观察
页面更新: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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