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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南京海关所属金陵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对1件出口邮件进行CT机检时发现图像异常,随即开拆进行人工查验,查获疑似文物白釉罐1件。9月4日,经南京博物院专家鉴定为明代制品,属于禁止出境文物,下一步将移交缉私部门进行处理。
金陵海关在出口渠道查获明代文物1件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出境,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经审核允许出境的文物,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发给文物出境许可证,从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出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应当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走私文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走私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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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南京海关
监制/ 陶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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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代俊
美术编辑/ 卫昊
页面更新:202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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