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慰安妇”证据保全公证,侵华日军罪行因为她们的讲述重现于世

上海司法行政历史陈列室中,展出着这样一份特殊的公证笔录。

“日本人要来坏我,我不同意的话就要用刀来逼我。”1938年,日军在崇明强征“慰安妇”,对多名女性进行侵害。

2001年,上海市静安公证处受理了一批特殊的公证申请,这是公证部门首次受理“慰安妇”证据保全事项。当年日军的暴行,因为她们的讲述重现在世人面前。

我们无法原谅,更不能遗忘。今日,九一八事变爆发92周年,回顾血泪史,吾辈当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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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9

标签:司法局   崇明   静安   血泪史   公证处   暴行   笔录   日军   罪行   证据   侵华日军   部门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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