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潮汕“嗜杀知府”陈兆棠被押上刑场,口中塞粪,挨了19枪

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一条消息在潮州不胫而走:有300名罪大恶极的盗匪被人称“陈青天”的知府处死。

老百姓闻讯,不但没有高兴,而且纷纷回到家中,关上屋门,大街上冷冷清清。

三年后,又传来一条消息:潮州知府“陈青天”将被革命党人处死。老百姓这次闻讯后,奔走相告,拍手称快,扶老携幼前往观看。

“陈青天”的老师,年仅九旬的大文豪王闿运听到消息之后,并不感到奇怪,而是长叹一声说:“我说他不听,就知道他会有这一天。”

“陈青天”是谁?为何老百姓对他的被处死没有感到惋惜,反而如此兴奋?而他处死盗匪的时候,老百姓反而感到恐惧?

“陈青天”名叫陈兆棠,清文宗咸丰九年(1859年)出生在湖南桂阳一个官宦人家,他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

陈兆棠之父陈士杰,是曾国藩的幕僚,为镇压太平军起义出了不少金点子,立下了汗马功劳。因此,太平军被镇压后,曾国藩向皇上极力推荐,让陈士杰担任了山东巡抚,成为封疆大吏,功成名就。

老百姓尚且还望子成龙,陈士杰更希望自己的儿子能达到或者超越自己,将来有更大成就。十分重视对子侄们的教育,不惜重金聘请晚清大文豪王闿运当他们的老师。

在王闿运的辅导下,陈家的弟子大都成才了,其中儿子陈兆葵、侄子陈兆文高中了进士,都到了翰林院成为编修,人称"一家兄弟两翰林",让人羡慕。

另一个儿子陈兆棠却不是那么争气,表现让老爸失望。父亲不但为他聘请了名师,还让他在泗州天苍岩、长沙岳麓书院、城南书院等名校就读。可是,他从16岁开始参加科考,一直考了14年,都名落孙山。

光绪十五年(1889),进入而立之年的陈兆棠对科考之路彻底失去了信心。如果是平民百姓的子弟,只好认命,回家修理地球,庸庸碌碌度过余生。陈兆棠是官二代,父亲有资源有钱,帮儿子捐了个知县到四川兴文县当县太爷。

在这之后,陈兆棠的母亲和父亲先后去世,他不得不用6年的时间在家守丧。

光绪二十一年(1895),守丧期满的陈兆棠到四川云阳县上任,终于可以大展宏图了,陈兆棠雄心勃勃,谁也没有想到,他成为一个晚清最有争议的官员。

起初的时候,他非常敬业,为了一方平安和繁荣呕心沥血,为了让寒门子弟都能读书,他捐资兴办学院。在断案时,他清正廉明,确保司法公正,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调到大邑县的时候,乡亲们含着眼泪在他的马车前挽留,后来又步行送他几十里路,依依不舍。

大邑县是个老大难地方,治安非常差,盗匪横行。横行到什么程度?大白天老百姓一个人不敢上路,害怕抢劫;小女子一个人不敢在家,害怕被玷污。

陈兆棠一上任,就马不停蹄,开始大力整顿治安。一个县衙没有武装力量,对盗匪无能为力,他把当地百姓发动起来,成立自治武装来保境安民。

结果,只用了一年的时间,盗匪就吓得魂不附体,跑到了别的地方,治安状况大为改变;虽然不能说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起码大家出行不用提心吊胆了。

通过大邑的剿匪,陈兆棠声名远扬,大家都说他是土匪克星,剿匪大王。

成都知府刘心源听说之后大喜,当时他正为崇庆州(今四川崇州市)的匪患猖獗、盗案频发,社会治安状况恶化而头疼,急忙在光绪二十五年(1899)将陈兆棠他调到了崇庆州。

陈兆棠欣然上任,发誓要大干一场,根除那里的匪患。到任之后,陈兆棠除了将他在大邑的经验照搬之外,还建立了保甲制度,让大家相互监督,及时举报。

对于罪行较轻微的匪徒,只要改邪归正,就给以重赏,还分配土地。对拒不悔改的顽匪,抓住之后就施以重刑,割掉鼻子和耳朵。

他还建立起“快速反应部队”,一旦有百姓报案被盗被抢,这些精干人员立即骑着快马赶到现场,快速勘查,快速缉拿罪犯。

经过一年多的整顿和打击,崇庆州的治安状况大为改观,“盗贼浪子回头,心悦诚服”,百姓拍手称快。

但是也有人对他的做法提出质疑,认为治安状况变好,是建立在他滥杀,滥用酷刑的基础上的。

比如新都(成都市新都区)知县黎承礼就对陈兆棠的做法非常不满,有人做媒,想让陈、黎结为亲家,把黎承礼的女儿嫁给陈兆棠的儿子。

黎承礼予以拒绝,说“高攀不起”,他听说陈兆棠"岁杀盗三百人”,说他治盗简单粗暴,格杀勿论,太过残忍,不按大清律法办案。

陈兆棠不以为然,陶醉其中;而且他也得到了皇帝的赏识,打算在即光绪二十六年(1900)提拔他,让他到简州(简阳)去当知州。

就在这时,发了一件不利于陈兆棠的事,他的表兄夏寿言由四川川东道升授四川按察使署布政使。按清制,弟兄俩不能在同一个省当官,陈兆棠便改任到了江西闲职。

陈兆棠当时非常郁闷,英雄没有了用武之地。可是两年之后,陈兆棠就遇到了贵人岑春煊。

在八国联军侵华的时候,慈禧和光绪出逃,时任甘肃布政使的岑春煊救驾有功,而平步青云,红得发紫。

1902年,四川哥老会(帮派组织)起义,事情有点棘手,慈禧急调岑春煊担任四川总督前去灭火。

可是岑春煊对“剿匪”也不是太内行,心里没谱。这时候,有人向他推荐陈兆棠:“此人是‘剿匪’专家,让他来吧。”

岑春煊很高兴,当即推荐陈兆棠到邛州担任知州。在二人的共同努力下,哥老会起义很快被镇压下去。

从此,陈兆棠成为岑春煊的得力干将,不离左右。

次年,岑调任两广总督,让陈兆棠跟着前往,统领那里的武匡军。无论别人怎么非议,陈兆棠坚持认为自己是个好官,他除了出手狠,别的毛病没有,坚持三个原则:不好色,不贪财,不徇私舞弊。到广州之后,按照规定,岑春煊送陈兆棠2000两黄金给作费用,陈兆棠却"如数退回"。

当时,广西遇到百年不遇大旱,百姓水深火热,土匪和小偷一夜之间多了起来,"大则屠城掠野,小则取财夺物"。

陈兆棠一看反而高兴了,因为他可以大显身手,剿匪是他的拿手活。

他招募数千桂阳小伙组成 "两广棠字全军",开始在广西全省转战,杀得贼寇无处躲藏,哭爹喊娘。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广西治安状况好转后,陈兆棠马不停蹄马上前往广东,开始了新的战斗。

这时候的陈兆棠,已经从一个小小的知县成为叱咤风云的战将,完成了从文官到武官的华丽转身。谁也没有想到,这反而成了坏事,给陈兆棠带来了灾难。

到了广州不久,陈兆棠自信心爆棚,目空一切。在他心中,自己就是黎民百姓的大救星,朝廷和上司对自己的肯定,就说明了这一点。

他担任惠州知府,开始“清乡”之后,这种情绪更加膨胀,开始铁腕扫“贼”,毫不留情。如此一来,惠州就迎来了血雨腥风,陷入一片恐怖之中,没到一年,老百姓就送陈兆棠一个外号——“陈屠伯”。

在清朝末年,广东的所谓“土匪”其实很多人就是革命者,他们的诉求是“反清复明”,不是打家劫舍,跟东北的胡子绺子有本质区别。

陈兆棠可不管这些,只要是反对大清的势力,都要铲除,像严冬那样残酷无情。

铲除时,不择手段。在他心中,只有是维护稳定的,就是合法的,可以不择手段。最典型的手段,就是按照程序走,不一级一级向上报,不待秋后问斩,抓到“盗匪”就地正法。

那是不是盗匪,由谁来认定呢?正是由各族的族长们初定,由陈兆棠最后断定。

1907年8月20日《广州总商会报》曾经刊登《惠府陈守办清乡示文照录》的告示。

告示要求各约绅房族,"务将族内各匪速行按名捆送惩办,以期拔尽根除"。意思就是由惠州绅商来确定族内谁是匪徒,然后处以极刑。

真正的盗匪早就占山为王了,谁还会老老实实待在族内?因此,杀掉的,往往是小鱼小虾,真正的大鳄,反而会逍遥法外。

广东人思想观念新潮,百姓很冷静,对陈的做法非常不满,媒体也不赞成他这样搞。《时事画报》曾经以《惠州府草菅人命》为名,报道了陈兆棠经办的一起滥杀无辜的案例。

惠州永安(现河源紫金县)有个叫罗宾二的小生意人,1906年被土匪吴火光绑架。“清乡营务处”接到罗父报案后迅速出击,将人质罗宾二和土匪一起抓回。这时候,最滑稽的事发生了。

绑匪向当差的官兵行贿,反说自己是受害者,被罗宾二绑架。而陈兆棠不顾罗的苦苦申辩,将其处死。事后陈兆棠才知道自己冤杀了无辜,但真正的绑匪已经跑了,他只能将受贿者胡有德收押。

《时事画报》评论说:“陈守滥杀无辜,脍炙人口,惠属百姓人人皆知。”

陈兆棠在惠州待了三年,期间一共杀了3000多人,其中有多少不该杀的,或者冤杀的,可想而知。

1909年11月27日,广东谘议局议员陈炯明说过这么一句话:"陈兆棠在惠州所杀的三千余人,其间确实有不少冤抑。"

陈兆棠的肆无忌惮,跟朝廷的怂恿有关,皇上把地方稳定作为考核官员的依据,默许甚至鼓励官员这样做。

在此背景下,地方官争相效仿,“故为地方官的,人人想当陈兆棠。"陈兆棠恶名后来被恩师王闿运得知,他不辞辛苦地对学生进行规劝。

光绪三十四年(1908),陈兆棠50岁大寿,王闿运专门写了《作陈澍甘五十生日一联》,含蓄相劝:"五马一骢,弟兄衣绣;师鲸靖鳄,民物同春。"

意思是陈兆棠身为地方官不应该老是打打杀杀,应该学习唐朝担任潮州刺史的韩愈,作《祭鳄鱼文》驱鳄为百姓谋福利。

只有实行仁政,百姓没有了冤屈,社会实现公正,地方才会安宁。

不然的话,治标不治本。

百姓都活不下去了,无路可走,“当土匪是死,不当也是死”,杀人只能激化矛盾,扬汤止沸。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八月,陈兆棠创下杀人记录:"一日报诛三百人,郡中震怖",令人不寒而栗,百姓不但没有欢呼,反而不敢出门。

陈兆棠虽然杀了不少不该杀的人,但是人家是朝廷命官,啥事没有。

俗话说“出来混,总是要还的”,陈兆棠也难逃惩罚。宣统三年(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潮州不久光复,陈兆棠也随之被革命党人所擒。

11月22日上午8时,革命军将陈兆棠缚在长长的竹梯上,在梯顶悬挂了一条长幅的标语,上面写着十一个大字:“处决民贼陈兆棠以谢天下”。

老百姓闻讯拍手称快,他们扶老携幼前往观看,还有人燃起鞭炮,表达他们的喜悦之情。

在百姓的一片欢呼声中,五花大绑的陈兆棠被押至署前的照壁下,嘴里塞满了干粪,然后被枪决。

《清史稿》记载说,陈兆棠一共挨了13枪才倒下,也有说是中了19枪。这不说明陈兆棠命硬,而是表明行刑的士兵太恨他,乱枪齐发,狠命地射击。

天狂必有雨,人狂必有灾,陈兆棠为自己的狂妄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临刑前,陈兆棠似乎有所感悟,留下了:"未死于君,未死于国,死于因果"的遗言。

自己的死是因为做得自己太过分了啊,多么痛的领悟,但已经太晚了。


资料来源:吴光耀著《西藏改流本末纪》《崇庆县志》《清史稿》卷四百九十六列传二百八十三 王闿运《湘绮楼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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