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国之父”赫茨尔:未来接替并完成未尽事业的人

在平斯克对同化充满怀疑并转向犹太复国主义事业之际,宿命般地,一个未来接替并完成他未尽事业的人诞生于1860年的匈牙利,这个人就是“犹太国之父”赫茨尔。如果说赫斯和平斯克是将犹太人问题看作一个民族问题的话,那么赫茨尔就是第一个把犹太人问题作为一个国际问题提出来的人。

赫茨尔的父亲是一名颇有成就的商人,母亲则早已认同和融入了德国文化。作为家中独子,在父母的宠爱下,赫茨尔度过了幸福的童年。1878年,赫茨尔随其家庭搬到奥地利后开始从事文学创作工作,尽管他在大学期间获得了法学博士的学位,但他真正选择的职业依然是与文学创作紧密相关的剧作家。

在此期间,赫茨尔以德语创作了大量文学作品。直到三十多岁时,赫茨尔成为了《新自由报》的记者,开启了人生新的旅途,也是这份工作为赫茨尔走上复国主义之路奠定了基础。甚至直到去世,他也没有放弃作为《新自由报》记者的身份,并一直致力于将其打造成犹太复国主义事业的宣传平台和强大后盾。

赫茨尔在前人的基础上,将犹太复国主义理论和思想都发展到了较为完善的阶段。相应地,他所留下的供人们研究和参考的著作也要比平斯克的多得多。然而,研读这些著作却会发现,很多赫茨尔的构想和强调的内容,其实在平斯克的思想中早已存在。

平斯克思想的前瞻性

作为赫茨尔之前的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平斯克关于构建犹太国的思想在很多细节方面与赫茨尔保持着高度一致,而平斯克这些思想的提出要早于赫茨尔近二十年,这充分证明了平斯克对于犹太人未来的敏锐洞察力和超前预见性。

赫茨尔在首次读到平斯克的《自我解放》时,自己都忍不住感叹:“在《犹太国》印刷出版前没有读过这本小册子,我太遗憾了。然而这不免也是一件好事,因为我不确定如果我读过它或许我已经放弃了自己的事业”。

平斯克与赫茨尔思想的一致性与二人相似的人生经历分不开。与赫斯不同,他们都出生于与犹太传统联系并不紧密的犹太人家庭:赫茨尔的母亲更热衷于德国文化与传统,平斯克的父亲甚至是哈斯卡拉运动的领导人,这就决定了二人在各自人生的前半段并没有对犹太人有太多的关注,也并非一开始就将解决犹太人问题为己任。

相反,他们都曾致力于通过同化争取犹太人的解放。这也导致了二人最常被诟病的一个缺点,那就是在从事犹太复国主义之前,他们都不熟悉犹太复国主义的发展脉络。另外,在促使二人人生目标转变的因素中,反犹主义都是直接原因

平斯克在目睹了1881年南方风暴俄国犹太人的悲惨境遇后放弃同化,而影响赫茨尔人生道路转折的导火索同样是迫害犹太人的德雷福斯事件。放弃同化之后,二人都坚持只有建立一个现代的独立的犹太人国家,犹太人才能得到真正的解放,犹太人问题才能得以彻底解决。

平斯克思想的前瞻性,具体而言,第一,预见到世俗力量在建立犹太国中的重要作用。一个表现是在初设建国地点时,赫茨尔倾向于南美的阿根廷,而平斯克则更忠于北美,但二人都不约而同的没有将巴勒斯坦作为未来建国地点的唯一选择,这是因为二人将犹太国的建立当做一个“对犹太问题的现代解决办法的尝试”,而不同于以往任何宗教行动

另一个表现是,平斯克很早就认识到建国要以政治原则为基础,在争取建国的外部力量时,寄希望于国际社会。赫茨尔曾写到:“政治原则将作为我们的基础,技术是我们的方法,动力是犹太人遭受的苦难。”

以及“必须首先获得国际的承认,要使犹太复国主义成为犹太群众的国际性政治运动。”实践过程中,赫茨尔也是奔走于各国重要权臣与政治家之间,积极使用外交手段争取各方的支持。虽然在实践上平斯克不能与赫茨尔相提并论。

但平斯克也曾有类似的看法,犹太人问题不再只是一个犹太人内部的问题,建立一个犹太国需要以合法的手段争取国际社会的支持,至少是世界大国的中立态度。第二关于移民的具体规划。

在推进移民的组织上,赫茨尔主张由犹太人协会和犹太公司来完成:犹太人协会由谈判获得一块受国际法保障的土地,再由犹太公司清算和转移富有移民的财产,并负责组织新国家的商业和贸易

其实,早在赫茨尔之前,平斯克就想到了要建立一个负责寻找土地的犹太民族委员会以及一个负责购买土地的联合犹太资本家形成的政权公司。在移民的步骤上,两人都不急于求成、急功近利,而是要求分批次、有组织、循序渐进地进行,且遵循自愿原则。

平斯克建立避难所的直接原因是改善东欧受迫害严重的穷苦犹太人的生活,也从未要求过所有犹太人整体迁移到新的国家。赫茨尔抱有同样的原则,他说“持有不同意见的人必须记住,忠于和反对都完全是自觉自愿的。不愿意跟我们走的人就应当留下来。”

愿意去往新国家的人群,也要分批次移民,“我们一定不要把犹太人的外移设想为一种突然的离去。它将是逐渐的、持续不断的,将要用数十年的时间”;“现在处于绝望境地的人们先走,在他们之后是穷人,接下来是家境不错的人,最后才是富人。”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尽管具体表述不同,但实际上平斯克很好地预见了赫茨尔的基本思路和思想原则。

平斯克思想的深刻性

与平斯克相比,赫茨尔的复国思想更加完备、详尽,这主要是由于二人的生活环境不同,所处的时代背景也不同。例如,平斯克对于如何建国以及复国之后对于国家与社会的具体建设还处于一个粗浅的规划阶段,这是因为平斯克是在犹太人同化热潮褪去却仍然没有获得解放的背景下论述的。

因此他的解决方案更像是顿悟之后的呼吁,充满悲愤、惆怅、忧虑,他的侧重点是对建立一个犹太民族家园重要性与必要性的解释。而赫茨尔则不一样,他所生活的年代犹太复国主义的理论已经建立起来,他要解决的重点也不再是对犹太群众简单的呼吁,而是绘制出令人信服的具体的未来国家蓝图

此外,赫茨尔生活的西欧,犹太人处境要比东欧犹太人好得多,特别是有更多的中产阶级和富裕犹太人,在做国家制度选择与移民计划时,赫茨尔必须考虑到这一部分群体的利益。因此,赫茨尔的论述重点是犹太国的具体实施计划以及经济问题。

虽然平斯克对于建国构想的规划不如赫茨尔那般完美,但是平斯克的思想更具有理论深度。具体地,平斯克注重从精神层面考虑问题,而非单纯考虑经济原因,这主要表现在二人对反犹主义的分析不同。

同样是对反犹主义原因的解释,平斯克注重从心理因素的层面考察,而赫茨尔的讨论只限于政治与经济方面的因素。平斯克认为犹太人之所以被其他民族所鄙夷与厌恶,这是因为犹太人没有一个民族所具备的特性,他们没有共同的家园、共同的语言、共同的文化……但是犹太人又在精神上作为一个民族存在,于是犹太人成为了一个特殊的“幽灵民族”

在此基础上,平斯克将其他民族对于犹太人的恐惧与憎恶称为“犹太恐惧症”,并诊断这是一种无法治愈的遗传性心理疾病。赫茨尔则认为,“不应把现代的反犹主义与从前对犹太人的宗教迫害混为一谈”,如今的反犹主义是由于对犹太人的解放。

经济上,迫于时代的要求,文明国家不得不废除不合时宜的对犹太人的歧视性立法,并给予犹太人法律上的公民权。在法律上获得解放的犹太人走出隔都后,便进入到与中产阶级激烈的竞争中,这使犹太人招致更多原资产阶级的厌恶。

政治上,为了不违背时代精神,以及不把所有犹太人(无论贫富)都赶到敌对派的阵营中,所以一旦犹太人在法律面前的平等权利被给予后就不能再取消了。而正是这种对犹太人的无法伤害助长和加深了人们对犹太人的怨恨。“反犹主义日甚一日,时甚一时地在各国滋长。”

平斯克不像赫茨尔将犹太人问题完全看成是经济和政治问题,平斯克更注重从精神层面考虑犹太人问题。相较于单纯考虑物质因素,平斯克更多强调民族心理、民族道德与民族精神的分析,除了世俗性与现实性,平斯克从犹太民族的民族意识和民族精神的存续与发展的高度思考和构建犹太国,从这一点上,可以说平斯克的思想更接近于犹太问题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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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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