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巢湖的土匪


巢 湖 匪 队

由于啸聚的地理环境不同,湖匪与山贼、海盗的活动方式又有所不同。


巢湖水面辽阔,地形复杂,又系交通要道,解放以前,历来为流寇土匪出没之听。抗战前,湖内比较出名的土匪有:白石山的夏长俊,长塘咀的沈必山,新河口的苏广荣,派河的王二孬子,南湾的郑绍财,散兵赵开国, 赵开炳等。但那时湖匪只是零星小股,一般三五成群,活动也较隐蔽。抗战时期,日寇铁蹄践踏江淮,滨湖各县相继沦陷。


巢湖的周围,一时成为国民党、日伪、新四军犬牙交错的三角争夺地区,社会秩序异常混乱,湖匪遂逐步发展起来。这一时期,巢湖土匪有了股:1.郭道发股。郭道发人称“郭老小”,原在国民党安微保安团当兵,后结伙入湖为匪;2.夏作三股,夏作三原是驻安庆大塘圩伪军官,后携长枪三百多支,重机枪一挺,轻机枪十一挺,率众入湖为匪;3.夏可三股,夏可三原在沿江一带为匪,因巢湖是个“三管三不管”地区,且物产富饶,商旅较多,遂移匪驻此。


这三股土匪,以夏作三股实力较强,夏可三股和郭道发股不相上下。在这三股土匪啸聚巢湖之后,原来在湖上活动的零星老匪被分别兼并,附近散兵游勇、地痞流氓也陆续来归。也有少数群众,不堪国民党或敌为政权压榨,迫于生活,误入歧途。同时在湖匪盘踞之地,如庐江的白石山、齐头咀、合肥的塘西、新河、施河等处,居民不为匪或窝匪、通匪,则无法生活,所以当时这些地方被目为“匪区”。


湖匪的大小头目,多系蒋军、伪军的官兵,因而他们也采用部队的编制形式。郭道发成立一个“大队部”,自称“大队长”,下辖八个分队。夏可三则一度设“司令部”,自称“司令”,并竖起大旗。夏作三也成立了“大队”,自称“巢湖大队长”。湖匪头目出行时,通常是前短枪后长枪,前呼后拥,威风凛凛,爱妻宠子也伴随一道。夏可三吸大烟还有专人携烟具侍奉。他们的住所不定,日间散处湖汊,晚间则集中民船几十只,联在一起,浮居水面,四周撒岗。他们的统驭方法是统一指挥,按级服从,集体策划,分别活动。


巢湖三股土匪,为了便于活动,依据天然形势和具体情况的不同,划定各自的活动范围。郭道发占据巢湖西湾一带;夏作三占据南湾一带;夏可三占据东湖一带。在划定界线以内,互不干扰,并订立信约:凡经某方征过“税”的商船,互凭收据或路条放行,不得留难阻挠。


湖匪每山派出匪徒,伪装成渔民或船民,乘小舟靠近交通道巡逻,遇有过往商船,即鸣枪喝止,掠去货物,然后把人船放走。如无贵重货物可掠,又无较多现金可取,而能判明确系有钱的老板,就把人扣留下来,押缴赔款。其次,在陆地上贴票绑票。


贴票分两种对象:贴一家一户的单独票和一保一村的集体票。夜间派人把写好的条子(上面规定款额限期及兑票地址),贴在预定对象的门上,或投进屋内。绑票也分为两种。一是个别富户的重要人物——家主或最得力和最宠爱的儿孙;二是全村或全保的主要人物(如保长、村长或“士坤”)。夜间派人把他们捉来,进行谈判,同贴票一样规定款额,限期回赎(钱自然由全保或全村筹付)。不论贴票或绑票,经过讨价还价以后,不得低于半数。如过期不缴票款,对被贴票的,则连续捉人勒赎,对被绑票的,除迫使被绑的写信外,并派人前往恫吓,以至烧杀,闹得家家户户鸡犬不宁,直至达到目的而后已。


巢城附近有个孟老三,是个地主兼工商业者,他的儿子被绑,共用去三千余元才赎回。此外还有登门掳掠,被掳的对象,一是由土匪自己派人打探的,二是由勾引人报告的。对象确定之后,夜间率众去枪,着重是逼取现金。逼取的手段是一打二烧,打是用严刑拷打,烧是用蜡烛烧身。贴票绑票,登门强抢的事例太多,难以枚举。湖匪抢劫和绑票所得的财物,其分配办法,是先由大小头目从中合提百分之二十,其余则以一人一枪为单位,按数均摊,美其名曰“经济公开”。如果有人抢不到,则向头目领取均摊的半数。


抗战前期,湖匪依靠抢劫绑架所得,尚可维持现状。后来人数渐多,入不敷出,乃勾引沦陷区的日本洋行(如三井、三菱、大丸、安元等)和买办商人,把布匹、食盐、火柴、煤油、肥皂、香烟、啤酒等,通过湖匪盘踞区运往其它城镇;或由其它地方换购土特产品(如:油漆、米、麦、明矾、花生),运往敌占区,从中抽取百分之十五到二十的“护航保险费”,以扩大财源,巩固内部。


巢湖三股土匪,人数最多时约有两三千之众,差不多是人手一枪,有美式、日式等。子弹也足敷应用。这些武器除有些是匪首从国民党部队里带出的外,其余都是由以下几个方面搞的;1.从国民党军队手里买的;2.从伪军那里买的;3.从有枪人家抢来的;4.限令被绑架人备枪赎票取得的。以上四个方面相比较,前两个方面是主要的。他们利用各种社会关系,凡匪众中与蒋方或伪方有直接或间接的亲戚朋友和帮会关系者,就叫他没法打通关节,拿高价收买枪支弹药。双方谈好价钱后,一般都由卖方包送到手。郭道发和夏可三部,开始武力不足,最后也发展到人枪七八百之多,与夏作三相差无几,主要是采用上述办法搞起来的。


湖匪三股划片活动后,初期尚能各守界线,互遵信约。过了一个时候,由于吸收湖匪渐多,而各部专靠在限区内打劫分摊一点财物,难填欲壑。于是有些匪徒一碰到机会,就瞒上不瞒下,乘隙越界行事。对于他方发给收据和路条的商船,也往往故意留难,索取贿赂,甚至掠去财物。久而久之,湖匪三股之间纠纷四起,矛盾迭生。据说这是由郭道发部下开的头,夏可三、夏作三部下亦尤而效之,循环往复,,愈演愈烈,由小磨擦到大冲突,终于酿成互相火并。一次,夏可三亲率所部到孤山附近,打死郭道发手下四、五十人。历时既久,湖匪中力量强的则为所欲为,企图独霸;而力量较弱的,则只能别寻靠山。


到了抗战末期,三股湖匪间,一方面由于内部矛盾日益尖锐,难以并存;另一方面 在各种政治势力的打击和争取下,湖匪队伍发生了根本动摇和分化。当时由于湖匪同蒋军和伪军气味 相投,本质一样,大多认不清形势,看不到前途,接受蒋方和伪方“招安”的为数较多。


如夏可三先为国民党桂系军队五二八团收编,不久又转投汪伪皖中清乡司令吴道南,编为“第一大队”,驻中庙和姥山,担任巢湖的防务。有一天他上槐林咀,在茶馆吃茶,被结有仇恨的匪徒乘隙枪杀,连大老婆和大儿子也一同被打死。夏作三先是由国民党巢县警察总队“司令”杨惠农收编为“大队长”,他惟恐被杨缴械,重把人枪拉下巢湖为匪。


迨胡正刚调任汪伪巢县县长,夏复向胡投靠,任“大队长”。胡调至当涂县,夏亦带队随往;抗战胜利后,在当涂被国民党收编。解放初期,夏作三逃往太湖沿岸潜伏,最后由上海捕解巢县,带至白玉山枪决。郭道发由伪“清乡大队”朱亚堂收编。朱部后被桂系军队打垮,郭的腿部受伤,把所部交给伪“清乡司令部”第二师第一团团长陈俊之统辖(陈以后又投降国民党),自己退归家乡(长临河)开大烟馆,解放后被捕判刑。


寇投降后,新四年奉命北撤,国民党重新实行黑暗统治,对广大人民实行残酷压榨,巢湖两岸,民不聊生,有些残匪余党,又继续活动起来,抢劫之事时有所闻。同时滨湖居民中,因不堪国民党压榨,也有少数人被迫铤而走险,沦为湖匪。不到两年时间,巢湖匪患又逐步蔓延滋长。所幸为时不久,解放大军南下,迅速解放了全国。巢湖地区群众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通过清匪反霸、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运动,提高了觉悟,改善了生活,严格了户口管理,加强了社会治安。巢湖的土匪,才真正肃清,匪患才彻底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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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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