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秋怀:走西口的历程-漫话走西口(2)

漫话走西口

张秋怀

二 走西口的历程


走西口,是山西人为了生存的自然选择;走出西口,山西人为自己寻找到了一片生命的绿洲。

勤劳朴实的山西农民,在一望无垠的蒙古草原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开垦土地,发展农业生产,如《大清会典》所言,使“昔时龙沙雁碛之区,今则筑场纳稼,烟火相望”,变荒原为阡陌禾田和炊烟袅袅的村庄,以及鳞次栉比的贸易集市,从根本上改变了蒙古族传统的单一的游牧经济。

据考察,整个走西口移民活动,大致经历了二个阶段。

先是清朝初年封禁政策之下民间自发的谋食口外的移民活动。

在中国的北方,有一道蜿蜒于崇山峻岭之上的城墙,东西约万里之遥,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它,就是长城。万里长城,用土木砖石构筑,有铁甲守卫,烽火不警,可谓坚如磐石,固若金汤,是坐镇中原龙廷的汉族皇帝主持下中国劳苦民众的杰作。然而令一代又一代汉族皇帝们失望的是,看似气势恢宏、坚不可摧的长城,却既未能阻挡北部草原健儿南下鞭答中原,又未能束缚中原子弟北上横跨大漠。

也许是汉族皇上的才干略逊一筹,在满族人做了皇帝之后,为了使自己的统治有一个巩固的后方,清统治者给了蒙古贵族和牧民许多特有的权利,尽量维护他们的利益。同时,采取了隔离蒙汉,防止蒙人汉化的措施,在蒙古草原的南缘划出一条五十里宽、两千里长的空地,既不准蒙古人南下放牧牛羊,又不让汉人北上开荒种地,使这片禁地上长满了荒草。年复一年,草枯草荣,这片长长的空地宛如一条巨大的黑色腰带缠在北方的大地上,成了闻名天下的“黑界地”。

随即,清廷又颁布了《理藩部则例》,规定凡有封地的蒙古贵族不准私自招募汉人开垦;即使不收押荒银钱,如若招募1至10人的,便要扣发朝廷按爵位发给的两年,还要追究盟长和札萨克的责任,按失职罪罚没两年;对于没有皇帝的低等职员和贵族,如若招募1至10人的,罚36头牲畜,盟长和札萨克扣罚6个月的傣禄;对于一般蒙古平民,凡私自招募汉人开垦者,无论招几人,都一样罚45头牲畜,并戴木枷关押9个月,刑满后,还要被鞭背一百,交由其首领管束。这还不算完,对于敢于重犯者,无论什么人,都要被处以戴枷坐牢两月的惩罚,刑满后,还要被发配到南五省驿站服苦役;而王公一级不思悔改者,则罪加一等。

对汉人的处罚自然也不例外。一般汉人私自到蒙古草原开荒,若是工头,则根据其获利多少,依诈骗罪的刑律处罚;若唆使他人不服判决者,则戴枷关押两月,按“凶恶棍徒无故扰害”刑律量罪,发配到4000里以外的边地充军。

对于禁垦,《大清会典·事例》有所记载:

在迁都北京后的第十二年,清廷便下令:“各边口内旷土,听兵垦种,不得往口外开垦牧地。”从此以后,蒙地禁止使用汉文,禁止蒙汉通婚,限制蒙汉贸易以及一系列禁止汉人迁入蒙古的政策相继产生。

顺治十二年(1655),清廷颁布了“内地汉人不得往口外开垦牧地”的禁令。

康熙七年(1688),清廷停止“辽东招民开垦”,下令封禁东北,在山海关、喜峰口等九处边门设守边旗员进行稽查,禁止流民。出口这些边门是内地汉人进入东北、内蒙古东部的必经之地。边门被封,也就堵住了汉人走西口、闯关东的通道。

除此而外,在顺治、康熙、雍正各个王朝,清廷对蒙古地区还颁布了许多禁令,比如“严禁各旗越界游牧”、“禁止越旗畋猎”等等。这些禁令与牧地禁垦相辅相成,构成了清代对蒙古地区实行封禁政策的基本内容。

那么,清朝统治者究竟为什么要拼命禁止蒙汉往来呢?

先说被禁的鄂尔多斯一带。这里自古以来便是一个一触即发的“火药库”,属于游牧文化与农业文明的交汇处。从秦始皇时代起,这里就是兵家必争之地,经常是硝烟弥漫,血流遍野,直到清兵入关,这个“火药库”但没有安宁片刻,反而更加危机四伏,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发生爆炸。

再说蒙古高原的南缘。这里是地贫民悍的陕甘晋边地,连年荒旱,民众一旦走投无路,便会挺而走险。千百年来造反的传统代代相延,造就了这方水土上强悍的民风。让明清之际皇帝谈虎变色的农民起义领袖李自成和张献忠,就是陕北人。他们义旗一举,山呼海应,致使大明王朝土崩瓦解,崇祯皇帝悬“梁”自尽。而敢于起兵反清的,也正是活跃于陕甘宁晋一带的,由明朝降将统领的“绿营军”。顺治五年(1648)原籍为陕甘榆林的山西大同总兵姜,与另一位也是原明朝总兵的万练遥相呼应,攻陷忻州、朔州以及偏关、宁武、保德,大闹山西;延安、榆林、定边、花马池、神木一带的守军也闻风而动,一时间风声鹤唳,山摇地动。

清廷对陕甘宁晋边地的重要战略地位十分清楚。这块土地虽然穷困偏僻,但只要占据了它,便北可依傍塞上,南可直下中原,东可进击幽燕,西可控制河湟,如此,大半个中国便可成为掌中之物。历史上多少成功发迹、经营天下的先例无不印证了这点。

鉴于上述原因,清廷绝对不能让蒙古族和颈上长着反骨的汉族人结为同盟,一旦蒙汉联系,便会给清朝的统治造成极大的麻烦。也正出于这种考虑,清王朝于顺治年间想出了一个“绝招”,这便是前而提到的设置“黑界地”。

但是,如此严密的封禁政策,果真能封杀那些被贫困逼急了的汉族贫民的口外谋生之路吗?我们虽无法考证是谁、什么时间、用什么法子头一个闯入“黑地界”的,但毋庸置疑的是,就在这块长长的空地被封禁许多年后,确实有敢于尝禁果的汉子被饥荒逼得如同困兽一般,一咬牙,一跺脚:“坯,反正都是个死,闯他娘的!”于是扛起一条硬扁担,一头捆扎着简单的铺盖,一头捆扎着糠窝窝,潜出杀虎口,在“黑界地”上种起了庄稼。

随着,又有人冒险步那汉子的后尘,二二两两,偷偷摸摸地来到“黑界地”,在肥沃的土地上刨食口粮。当然,敢于冒险的毕竟是少数人,而且“春种秋收”的“雁行”式季节性移民,当然不会造成大的社会影响。

走西口的第二阶段,始于清朝中叶。

为了解决中原内地地少人多的矛盾,清廷改弦更张,对走西口采取了默许甚至鼓励的态度。于是,山西、陕西等地的贫苦百姓大量拥进口外的蒙古大草原。

经过顺治、康熙两朝前后近50年的苦心经营,汉族中的各种反清势力己被基本削平,蒙古族自上而下都各安其位,清朝的封建统治基本上得以巩固。

康熙工朝为解决急需的军粮供应问题,在鼓励蒙古族牧民自己动手垦种土地,开展农业生产,打破单一的畜牧经济的同时,不断变通着封禁政策,渐渐放松了悬在蒙汉人民头顶的那把利剑,于是对走西口的汉民到蒙地垦荒种庄稼的既成事实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然,接纳和默许并不等于放任自流,朝廷还是采取了一些措施,以控制移民数额和时限。比如《大清会典·事例》中就有记载:“每招募民人,春令出口种地,冬则遣回。”康熙二十二年(1683)又规定:“凡内地民人出口,于蒙古地方贸易耕种,不得娶蒙古妇女为妻。倘私自嫁娶,查出将所嫁之女离异,还给母家;私娶之民照地方例治罪;知情主婚及说合之蒙古人等,各罚牲畜……”

康熙二十六年(1697)伊克昭盟盟长贝勒松拉普奏请大清皇帝,恳请允许蒙汉在“黑界地”合伙垦荒种地。康熙帝准奏。从此,山、陕等地农民便被公开允许在靠近长城50里以内的土地上光明正大地耕作,再也不必提心吊胆地过日子了。

康熙以后,由于政通人和,中原地区的人口开始迅速膨胀。人多力量大,国力强,这无疑是好事,但同时带来的危机却是:人口平均耕地面积减少,人口增加和粮食供应不足的矛盾升级。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山、陕贫民纷纷离开热恋的故土,抛家别子,到蒙地谋生。于是,走西口愈演愈烈,形成一股移民的热潮,据《调查河套报告书》云:“自清康熙末年,山、陕北部贫民,由土默特而西,私向蒙人租种土地,而甘省边民亦逐渐垦殖,于是,伊盟七旗境内,凡近黄河长城处均有汉人足迹。”

面对挡不住的走西口的人流,清廷不仅默许,而且似乎还有鼓励的意思。《清世宗实录》载,雍正五年(1727),清朝皇帝下诏“合直隶、山西督府……各按所管地方,将见在寄居民人,与种地民人,查明姓名、籍贯,造册稽查各本籍贯,仍令各省州县官,将所有出口种地民记档,以备日后查对。嗣后再有出口种地之人,俱著该同知一面安插,一面移咨本籍,查无过犯逃遁等情,准其居住,耕种年终,造册报部”。

又据《清高宗实录》云,乾隆年间,山西巡抚觉罗石麟奏称,“晋省口外,附近刘朔卫之刘家窑等十四村,居民有垦熟地四百余顷……查刘家窑等村,民人建屋而居,耕田而食,己二十余年”。由此可以得知,山西人进入蒙古草原垦种土地己有些年月,己然具备相当规模,基木上己经“只认他乡作故乡”了。移民既成事实,清廷便顺水推舟,“将此民地查明亩数仍准居住耕种,照例缴租,散给应得亩地之蒙古等收领”。后来,随着到“黑界地”开垦的汉民日益增多,距长城50里的地段己逐渐容纳不下越聚越多的垦地农民,于是在乾隆八年(1743)藩院尚书班地和陕甘总督庆复在榆林会商,决定把“黑界地”全部开发为农业区。

“黑界地”的破禁,犹如解开了系在北方大地上的黑腰带,肥沃的土地赤裸裸地展现在饥渴的人们面前,更加激活了他们耕耘的热情。大批汉民踏上了这片沃土,走西口,成为清朝中期山西和陕西人的重要谋生手段。有史料记载,到乾隆十四年(1750),仅喀喇沁扎萨克等地等留外来“民人”就“多至数万”,而嘉庆年间,在蒙地定居的汉人己随处可见。“民人挟资携眷,陆续聚居,数十年来,生齿日繁,人烟稠密。”

解禁后的“黑界地”,渐渐从中国的北方消失。垦地的界线一直延伸到伊克昭盟蒙旗的牧地,“风吹草低见牛羊”的鄂尔多斯草原张开臂膀迎接着走西口的汉民。接着,准格尔、驿战地的空气中也都充斥着晋、陕、甘的乡音,整个蒙古草原上,满眼都是身着汉装的男男女女。

然而,如果仔细端详一下,就会发现,这些汉族人眼神中充满了忧伤和焦虑。是啊,蒙古草原是大清朝的草原,是大清皇帝赏赐给蒙古人的封地,走西口的汉人,两手空空地来,只能向蒙古人租种土地,因而也只能长期地在人生舞台上扮演一种角色—佃农。

说到这里,会有一个问题令人不解:偌大的草原,原本就是蒙古人的,为什么会变成大清皇帝“赏赐”给蒙古人的封地?

原来,还在清朝定鼎之初,就给蒙古各旗划定了周边范围,蒙古草原上的各个草地都有严格的地界。以鄂尔多斯左翼中旗为例,被划定的旗界是:东至滚额尔吉庙25公里,接准格尔旗界;西至察汗额尔吉25公里,接乌审旗;南接长城至神木、府谷界;北至喀赖泉60公里,接杭锦旗界;东北至葛海陶盖45公里,接达拉特旗界;西南至额尔苏特乌兰陶勒盖30公里,接乌审旗界;东南至贺岳尔门卓克90公里,接长城;西北至喀喇札喇45公里,接杭锦旗界。全旗东西55公里,南北160公里,而积约18400平方公里。

各旗划定边界后,凡属本旗的蒙古人,都有权在此范围内放牧,草场的使用权归整个旗所有。从表面上看,这种做法是相对公允的、平等的,可谓“牧者有其场”,但是,内中却蕴涵着难以调和的矛盾—对草场占有和使用的争执。因为,各个家族拥有牲畜的多少不同,对牧场的需求也不等。牲畜多的,希望占有更多的牧场;牲畜少的,觉得你己经占了便宜,我也不能吃亏,于是想占有草肥水美的较好的牧场。这样一来,便势必会形成你争我夺的局面。其实划定旗界本身就是大清皇帝设的套儿,政府采取给蒙古人“恩赏”的法子重新分配草地,也就是说,原来属于蒙古人的草原,莫名其妙地成了大清皇帝手中用来“恩赏”蒙古人的王土。

争夺牧场的矛盾此起彼伏,按下葫芦起来瓢,大清皇帝的“恩赏”也就三天两头,接连不断,名目更是繁多。上行下效,为调和矛盾,各旗的政教头领也都照猫画虎,依着皇上的办法给他们的下属赏赐草地。

赏来赏去,对草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着变更,许多人都拥有了对草地相对自由的支配权。他们支配自己所属草场的一个办法,就是出租给来蒙地谋生的汉人种植农作物,以此收取租金。

在这一阶段,清政府尽管开放了蒙古草原,但是对走西口的汉人仍有严格的限制,即不允许他们在蒙地久居。究其原因,仍是对蒙汉联手的设防。

每年春暖花开的时候,走西口的汉人就呼朋唤友,成群结队地来到蒙古大草原,讨找各自的东家,在被允许开垦的地界内搭上一座仅仅能够遮风避雨的简陋房屋(或窝棚),算是安下家来后,便立即动手放火烧荒,开垦土地,在撒下粮食种子的同时,播种下了自己的希望。

秋天,被称作收获的季节,然而,真正获得收益、盆满钵满的是蒙古土地主、官僚地主和“二地主”。“二地主”是指那些较早走出西口开垦土地的农民中因占据天时地利,拥有较多土地的少数人;二是指当国家放垦时,内地的一些富裕户见这是一个发财的大好时机,便从国家或蒙古贵族手中租进大片土地,转手又出租给走西口的汉民,收取土地租金的汉族富人。而绝大多数走西口的汉族农民,却只能带着点点可怜的收获回到原籍。等待他们的,依然是紧巴巴的苦日子。

春去秋来,年复一年,他们就这样重复着走西口的艰辛历程。家乡十年九灾,累断了脊梁,也打不下几颗粮,与其忍饥挨饿,不如到口外租地种,虽然受剥削压榨,但多也罢,少也罢,总还能给妻儿老小带回点救命的粮食。

那么,走西口的汉族农民究竟被剥削到什么程度,出租土地的租金究竟有没有章法可循?

据史料称,当时向租种蒙地的汉人收取的租金,朝廷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因各地具体情况而不同。在“黑界地”开放之初,租种土地的农民一般以“一犋牛”为单位,即定员一人、一犁、两头牛,耕种300亩土地。一犋牛需向盟旗交纳一石谷物和四束草,折合白银五钱四分。后来,当朝廷的垦务局出而放垦时,收取的租金便相当可观。

当历史老人迈着蹒跚的步履走进清代道光二十年(1840)时,中国历史上发生了一件令世界震惊、令国人永远难忘的事件—鸦片战争。这场由英国在其他帝国主义支持下发动的侵华战争,一直持续了将近二年,1842年8月,道光皇帝终于签订了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割地赔款,使清廷在政治上丧失了国家主权,经济上到了崩溃的边缘,中国从此开始一步一步地变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为了筹集军费和《南京条约》以及其他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规定的赔款,清廷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接受了山西巡抚岑春煊的奏议,在蒙古地区实行全而放垦的移民“实边”政策。山西和陕西贫民一次大规模地走出西口,如春潮般涌向蒙古大草原,形成了走西口的又一个高潮。可以把这一次大移民纳入走西口的第二个阶段。

当时的督办垦务大臣贻谷在给朝廷的奏折中,曾这样描述这次移民潮:“自开办垦务以来,浚渠辟地谋生之路日广,该客民等或携亲属或约友朋报负而来。”之前五原厅“徒然约计每岁入境之数不过三四千人”,到光绪二十四年(1908),经过包头镇到五原厅的己“日或二三百人或四五百人”。仅二月份,“入境者己二万以上,而项背相望络绎于道者方兴未艾”。日本人安斋库治《清末绥远的开垦》记述:“中国内地的移民犹若水之就下。他们避开不利的牧场,流向比较自由的环境和容易获得土地的邻近的蒙古地带。”

这些走西口的汉民,在广袤的蒙古草原上,播下的是血滴和泪水,收获的只是被剥削的辛酸和勉强糊口的粮食。随着走西口人群的增多,清廷对这些汉民的剥削越来越重,仅土地租金一项,按当时的生产力条件而论,就大大超过了佃农们的承受能力。在此仅举二例:其一,光绪三十年(1904),在杭盖地征收的土地租金额度为:开垦中等地909.424顷,征收地租银23645.024两;开垦下等地918.523顷,征收地租银12370.46两。

其二,光绪三十一年(1905)河套地区将暂时租不出去的土地以短租的形式租给汉民,共租出上等地758.75顷,每顷租金为白银30两,中等地731.794顷,每顷租金白银25两;下等地433.65顷,每顷租金白银20两。

其二,光绪三十一年(1905),清廷垦务局在河套地区放垦,以要修渠灌溉为由,规定:无论上等地、中等地或下等地,每亩地都要收四分五厘银子的“渠租”;另外,上等地每亩收“押荒银”八钱,每年收“岁租”二分二厘;中等地每亩收“押荒银”七钱,每年收“岁租”一分八厘;下等地收“押荒银”六钱,每年收“岁租”一分四厘。

除了朝廷一级“国家地主”这柄利刃,走西口的汉民们头顶上还悬着另外两把剑—蒙古土地主和汉人“二地主”的残酷剥削。就是在这二把利刃的宰割下,他们开发了蒙古高原西部的土地,发展了塞外边陲的农业经济和以后的商贸经济。

开发土默特地区。还在明代,或由于军事上的需要而屯兵,或强迫俘虏、罪犯等垦种,土默特地区己经有了农业生产,以补充游牧畜牧业。明末清初战乱之后,又有许多原籍山西和陕西的官绅,在兵败后携家带口到塞外避祸,荒山僻野,耕耘其中。从康熙二十四年(1695)开始,清廷用“赏赐”、“征用”、“效纳”等手段,在归化城土默特地区大量占用土地,并招民开垦。乾隆年间,开垦田地多达数万顷,星罗其布地排列在土默特全境。

开发伊克昭盟地区。伊克昭盟与陕北延边接壤,是鄂尔多斯部落的大本营,也是“黑界地”的所在。走西口的汉民从“雁行”式开垦,到在自己开垦的土地上定居,历尽艰辛,开发了大量水浇地,使粮食亩产量比关内山田增加了10倍之多,推动了河套地区农业和农田水利的发展。

我们冷静地回眸走西口的历程,会在沉思中平添几分无奈,感到一阵心痛。不错,走西口,包括山西人在内的汉族农民大批进入蒙古草原,不仅带去了先进的农耕技术,开垦出了大量的沃壤良田,使过去棒莽丛生、野兽出没的蛮荒之地得以开发,促进了塞外的农业生产,推动了该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从而使蒙古社会形态由落后状态较快地过渡到封建社会形态,而且使中国的历史疆域随着汉族农民的足迹所至而变得更加辽阔,边疆防务更加巩固。同时,汉民族的文化艺术、民俗风情也被走西口的汉人带到蒙古大草原,并逐渐与蒙古族文化相互交融,促进了蒙汉民族的血肉亲情。可以说,走西口,在大西北范围内,大大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然而,伴随着这种进步的,却是付出了生存环境惨遭破坏的严酷代价。无节制的滥垦,使原本草木葱郁的天然牧场,变得千疮百孔,七零八落,彻底斩断了原本就极为脆弱的生物链,而要想把这条生物链重新续接起来,得后人付出怎样的心血!

据统计,到民国初年(1911),由于草场的过度开垦,内蒙古哲里木盟科右前旗的牲畜存栏数比全面放垦前减少了30%—40%;原先条件较好的农业灌区,如后套灌区,因垦务部任意征收“渠租”,再加上管理不善,致使灌溉面积日趋减少。像达拉特旗的水租地,光绪三十三年(1907)时灌地为3100余顷,到了光绪三十四年(1908),仅一年内就减少至2500余顷,而到宣统二年(1910)时,灌地己不足2000顷。灌溉面积的急剧减少,带来的直接恶果便是良田变为沙碛,以至成为水久的荒地。

更让人痛心的是,从秦汉到明代的几千年内,本为干旱多沙荒漠性草原的鄂尔多斯地区,就一直受中原王朝“移民实边”政策的侵扰。到了清朝初年,鄂尔多斯高原的中心地带伊克昭盟,己沦为横卧南北的毛乌素沙漠和库布其两条大沙带。也就在这一时期,走西口的移民风由南向北刮来,愈刮愈烈,直至清朝末年的大规模滥垦,致使两大沙带迅速蔓延。在今天的中国地形图上,北朝古歌《敕勒歌》中所吟咏的那片绿洲,己被涂上苍凉的黄色……

走西口,山西人曾经的求生之路。

走西口,想说爱你不容易。(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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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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