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业主发声;开发商可以烂尾,老百姓却不可以断供

这个话题值得深思,为什么房地产开发商可以烂尾,而老百姓呢,却不可以断供,这真的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一个问题。

下面是 一个烂尾楼业主的心声,真的听得让人既扎心又心酸又无奈。“现在一家四口,我租个房子是2500,我还要还6500,我一个月需要还8000块钱,我是领导吗?我就是老百姓一个挣8000我容易吗?我一个工资我才7000,我媳实工资才4000多,我剩下的钱我都不敢生病,我有病都不敢看,我……我有病都不敢看呢?”这位32岁的帅小伙说道,他正值青年,本应该是意气风发的时候,但他有些秃顶,面色微黄,眼睛无神,就多少看起来有点颓废了。

“是啊。本来盖楼是方便大家的,解决大家住的问题,那房地产公司呢,先给我们盖个售楼部,然后给我们盖房,我们拿的是全款,是现金。”旁边的大哥附和道。

“比如说我到超市去买瓶水,一块钱。我给他一块钱,说拿瓶水,他不给我水,我报警,警察是否说他对,我错?”

“150万,我买他房子,他不给房也不管我贷款,他就躺平了,他就没事了!然后我行为激动上街吆喝,我都是暴徒,有天理没有?我在姑娘眼中我是坏人,我哪是坏人了,我也不想走上街头,我就是想拿150万买个房子,我把钱给你,你把房子给我。买水我给你钱,你把水给我,我是合法的公民,有错吗?”大哥继续说道。

“是谁拿走了我们的钱款呢?这事情咱们领导能不能管,帮帮我们这么多两万多个群众,现在老百姓买个房子容易吗?哪个不是掏空了家地,掏空了父母的钱包,掏空了自己的钱包,甚至有的呢,还要掏空爷爷奶奶的钱包,就是家里六口人啊,所有的积蓄呢,都铺在这个房子上了。”一个看起来20多岁的男孩说道。

没想到呢,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越来越多的业主买了这种期房,不能够按时的交房,这个房子呢,遥遥无期,工期遥遥无期啊,甚至有可能成为烂尾楼,还有蛮多业主了,买到某大的房子直接就成为了烂尾楼啊。

真的是看着就是永不动工的工地,真的,所有的业主心里都是慌的,每天睡不着觉,每天都是这样的一个情况,现在呢,似乎也成为了一种社会风气,就是买了期房之后,开发商能够按期的给交房,都应该谢天谢地,都应该对开发商感恩戴德的,真的不知道这种奇怪的社会现象到底是怎么形成的。

购房者,路人:“我就是买了东西,你作为卖房的按期的交给我,如数的交给我,这不就是应该你尽的责任吗?现在就出现了一种情况,无论房子烂尾之后是谁的责任,那肯定不是购房者的责任呢,我把首付款都交给你了,然后按期的跟银行还房贷,我有什么责任呢?

为什么最终承担的结局,还都是购房者承担呢?你像我有一个朋友就买了谋大的房子啊,本来说是2020年交房的,到现在已经2023年了,三年的一个时间依然没有交房啊。”

他买这个房子,是在武汉奋斗这么多年的积蓄,好不容易买下来的,到现在为止呢,他还在租房住!他也是期待着2020年收房之后呢,自己一家三口能够在武汉安了一个家,能够不再用去找房子,不再去付房租了,但是目前的一个现状就是,一方面他要还着4000多的一个房贷,另外一方面还要在武汉租一个2000多的房子,就是租别人的房子,也不属于自己的一个家。

他一个月呢,也就是七八千块钱的工资,所有的东西呢,全部就铺到这个房贷上面了,等于是自己生活就是一点空间都没有。每天真的是压力山大,真的是一醒来都在为房贷头疼,那就是仅仅因为自己买了一个烂尾楼,自己每天也是只能叹息,各种投诉无门,也不知道到底怎么办。

网友觉得,现在越来越多买期房的业主都会承担这样的一个后果,就是为开发商的错误买单,为他们的烂尾买单,为什么最弱小最无助的老百姓要为他们的错误买单呢?而他们呢,却非常潇洒,直接宣布破产,就直接就烂尾,放着不管就可以了,为什么开发商可以躺平?开发商可以去掉所有责任了,明明是开发商的房子烂尾了,消费者还要焦头烂额的还房贷。

购房路人讲:“我去超市里面买一瓶水,我给了你钱,你不给我水,这就是你的责任。但是呢,我花了几百万买一个房子,我的钱给你了,房子不给我,开发商却没有什么责任,开发商却可以躺平,开发商却可以活得悠哉悠哉的,你看某大的徐老板。活的现在依然是非常潇洒,为什么呢?”

为什么负债几万亿可以活得这么潇洒,而仅仅是负债一两百万的老百姓却活得这么苦呢?大家有没有想过问题?

房子烂尾能不能枪毙他呢?广州的澳洲山庄啊,9000多套房子烂尾了30年,很多买房的人啊,都已经入土了,天呐,还没有等到入住的那一天,自己都先挂了。

北京佛山花园烂尾了20年,开发商呢,竟然反手起诉业主说合同无效,这个就叫无法无天呐,为什么一栋楼几十层盖都盖好了,为什么不简单的装修一下入住呢?房子烂尾了,难道没人去管一管开发商吗?

现在啊,房子一旦封顶了,实际上开发商就拿到了监管的款项,就算你告到法院,法院也真的跟你说,他们找不到开发商,如果你找到了,请通知我一声,老百姓要能找到还找法院干什么?最后呢,不了了之。

其实这个逻辑是讲不通的,消费者是花了钱的,银行又安全,开发商安全,当地政府卖房又安全,但是消费者收到的房子是个烂尾房子,大家呢,都没有风险,唯独消费者。购房者最终还要苦苦的还房贷呢,请问哪朝哪代哪个地方是这么干的?

最起码来讲,消费者给钱了,商家应该给消费者一个完整的房子,银行才有资格收消费者的钱,商家没有给消费者产品,但是钱已经给商家了道理何在。一旦出现烂尾,地方政府要受到相关的牵连,开发商受到处罚,银行拿不到钱,大家才能共同努力把烂尾王给他解决了,是不是?

建议国家应该每年对烂尾的开发商的名单进行公布,让他们大白于天下。其次呢,对于影响大的开发商,金额过大的社会影响面及坏的开发商,应绳之以法。期房不允许出售!

只有这样子,才能让我们的整个社会越来越安全,越来越健康,而烂尾的这种情况最终会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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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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