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9月22日讯 (记者张晓明 通讯员郭小梅 蒋巧玲)一男子下午刚刑满释放,次日凌晨就因醉酒驾车及无证驾驶被晋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当场查获。
9月20日凌晨,交警大队一中队在晋江和平路国际机场路段开展夜查统一行动。1时38分许,周某驾驶一辆黑色轿车沿晋江和平路往机场方向行驶,被执勤交警拦下,经抽血检验显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9.69 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经核实,周某2023年6月27日晚23时许在晋江市梅园路五店市路段因涉嫌醉驾被交警查获,9月19日16时从晋江看守所刑满释放。释放后,周某从16时许至21时许独自喝酒,凌晨时分约朋友吃夜宵时,饮酒驾驶车辆被正在执勤的交警查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那么,二次醉驾将面临什么处罚?记者从晋江交警了解到,周某二次醉驾被查获,仍将按醉驾标准处罚,同时其处于无证驾驶阶段,最终将由法院作出具体判罚。
周某堪称危险驾驶罪“再犯”的典型代表,两进看守所服刑可谓“无缝衔接”。危险驾驶罪“再犯”的,免不了被加重处罚。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饮酒后驾车,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责任编辑:黄冬虹
页面更新: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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