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送媳妇”?女报评论:恶俗广告既失德又违法!

近日,一家地产公司在其广告宣传中宣称,购买他们的房产不仅可以获得一套豪华住宅,还可以获得一位“媳妇”,引发舆论热议。随后,相关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并对该地产公司处以3万元的罚款。

图自信用中国网站

将卖房和“送媳妇”进行捆绑,借以吸引眼球、增加关注、刺激销量,该地产公司在广告宣传中这番的操作令人作呕。看似想在广告中“抖机灵”讨巧,实则却把对女性的歧视赤裸裸地展现在了众人的面前。这样的恶俗广告既失德又违法,最终只能换来舆论谴责、监管惩处以及众人的厌恶和唾弃。


将“送媳妇”当成卖点,把女性物化成可以附送的赠品,不仅有违公序良俗、涉嫌违反广告法,更是充满了对女性的傲慢和偏见,也对婚姻进行了污名化的贬损。无论是谁制作和授意发布这样的广告,其心中没有哪怕一丝一毫对女性、对婚姻的尊重。


广告是一个充满创意的行业,但这样的创意不能毫无边界地以调侃、戏谑女性群体为前提,无所顾忌的冒犯、肆无忌惮的“擦边”只会破坏行业生态、影响社会风气、固化社会偏见。做为承载一定社会责任的广告行业,其严格监管和自律的弦必须时刻紧绷。


此次事件也表明,在推进男女性别平等方面,我们仍然需要在各行各业持续努力、久久为功。此外,我们也应该欣喜的看到,社会各界对于类似冒犯女性的不当广告的批评、谴责之声,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性别平等、尊重女性的社会氛围正在变得越来越好。


对涉及女性的不当广告“零”容忍,是每一个人都应该有、也必须有的态度,只有立场鲜明、才能让更多在女性话题上动歪脑筋的人有所顾忌、不敢肆意胡来,也才能让更多人在打破性别偏见、推动性别平等、维护女性权益的道路上同向而行。


2023年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运》




来源/中国妇女报(ID:fnb198410)
作者/王恒
责编/田园黄蝶、陈晓冰
审签/一帆
监制/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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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7

标签:媳妇   污名   广告法   广告   创意   恶俗   偏见   舆论   不当   平等   性别   婚姻   女性   社会   地产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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