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不倒他们,我就杀了他们!”程序正义为何令人神伤?

在阅读此文之前,辛苦点击右上角的“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与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提到村民,人们对他们的第一印象就是淳朴,但淳朴的人并不一定都是逆来顺受。

山西一村民为了拿到煤矿生意,竟直接持枪连杀14人!但奇怪的是,案发之后却没有村民指责他杀人是错,反而鼓掌直呼“杀得好”,这是怎么回事呢?

村干部们的行为在本案中该如何定性?

村干部们的行为属于贪污,其中的主要犯罪人是村支书

村支书的身份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他利用职务之便和外部煤矿开采公司勾结,虚构煤矿开采数字,依靠偷税漏税获利上千万,属于性质极其恶劣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且对村民构成了巨大的损失,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村支书应当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并没收全部财产。

胡某的举动被村民们认为是除贪官的正义之举,这个行为到底可不可取?

不可取,胡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且从伤亡的人数上来看,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故意杀人罪,应当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

但胡某的杀人行为从动机上来说并不算直接动机,而是在被村支书等人的暴力行为下催生出的杀人动机

村支书等人利用职权受贿贪污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但也需要相关的执法部门和法院进行量刑处罚

其他自然人无法使用一些非常规手段来伸张正义,例如本案中的胡某选择用猎枪直接击毙在场14人的行为属于私自动用枪刑

据了解,胡某用猎枪击毙的14人中,不完全都是参与贪污事件的主要当事人,其中有两名未成年是村支书的孩子

因此可以判定胡某杀人的动机确凿,且造成的伤亡数量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被判处死刑立刻执行。

法院的这项判决结果出来后,村民们纷纷自主向法院请愿,称胡某持枪杀人是为了维护他们共同的集体利益。

且他去帮忙协商却被村支书等人加以施暴,动手杀人属于无奈之举,不应当判处他死刑,恳请法院处于情分的考虑减缓对胡某的处罚。

但法院的办事讲究的是公平,胡某杀人的动机、作案工具和作案结果已经确凿,不按照法律明文对其量刑,会让法律的强制执行力和公信力得到降低。

在经历了这次的事件后,国家出台了八项规定去严查公职单位的贪污腐败风气,拆除黑色保护伞,让公职人员真正从群众中来,专心为群众考虑,为群众谋生活,更好地保障群众的权益。

胡某的维权结局以死证道让不少人都惋惜,法律也从这次事件中汲取了不少教训,政府也成立了相关监督部门去阻止“官护官”行为的再次发生。

如果您喜欢我的文章,可以点个“关注”,成为铁粉后能第一时间收到文章推送。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04

标签:晋中市   山西省   乌金   杀人罪   猎枪   无期徒刑   村里   动机   村民   煤炭   正义   煤矿   法院   群众   事情   程序   法律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