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漂亮大妈死了7个,为了拍视频上热门,大妈们命丧网红打卡点

关于“11名漂亮大妈命丧网红打卡地”的新闻已经覆盖了各大网络平台。但这次的意外却让人看到很多与往常的“痛惜”之情截然相反的论调。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网络上的人们都是怎么看到这起事故的。

网红与时尚的大妈们

现在的这个世界,仿佛已经被分为网上的世界和现实的世界。往往很多在现实世界中名不见经传的人,却能在网络的世界里崭露头角,得到很多人的追捧和点赞,成为所谓的“网红”。

而这个网络的世界似乎对人们比较友好一些,因为它可以让很多在现实世界中找不到同类的人,能够在网络世界发现很多跟自己一样的人。

就比如近几年兴起的“大妈文化”,先是犯了众怒的广场舞,大妈们将广场舞跳进了千家万户,被很多年轻人抵制。

后来,随着某音、某手开始冲击人们的生活和认知,大妈们又开始“进攻”这些短视频平台。

她们去到哪儿就拍到哪儿,商场的电梯可以被霸占、高铁上的人们不能忍受几岁的小孩子哭闹却能忍受大妈们兴高采烈的拍视频、各大景区、网红打卡点,等等,都成为了这些喜欢拍视频的大妈们的天下。

据了解,这次“8.9事件”中的11位大妈是某厂的退休职工,因为都有退休工资和医保、养老保险等一应保障,她们的退休生活过得很是潇洒、惬意。

这天,其中的一位大妈看到了某网红推荐的网红打卡地“陇西河鱼鳞坝”。只见短视频里,当地的一个知名网红绘声绘色的介绍着鱼鳞坝的美丽和神奇,她的妙语连珠将鱼鳞坝描述的十分吸引人。

这位大妈看了视频后,就将视频发给其他的人看。大家看了都觉得这地方不错,而且她们刚好也是当地人。她们认为“这么漂亮的地方,我们作为当地人竟然都没有去过,不是太可惜了吗?”

于是呼朋唤友,很快就组成了这支11人的拍照“大部队”,她们带上拍照的一应装备,比如墨镜、丝巾、五颜六色的长裙子等等,就朝着鱼鳞坝进发。

无知还是无畏

在大妈们经过临近鱼鳞坝网红打卡地的村庄时,有村民提醒过她们这段时间是汛期,很容易出事故,劝她们返回。

但大妈们不听,劝的人说多了,大妈们还对人家没好气,说人家胆小。到了鱼鳞坝的入口,高高的红色警示牌也写了禁止入内的字样,但依然被大妈们选择性的忽略了。

更为关键的是,为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人员还在入口处拉了铁丝网。大妈们是拉开这些铁丝网才得以进入到“鱼鳞”那里的。

11位漂亮的大妈们进入到她们在网上看到的推荐的核心,也就是“鱼鳞”的那一片区域,就开始摆好各种造型拍照。

排成一排拍照片,列成纵队一个接一个走过来拍视频,每个人都玩得不亦乐乎,完全没有在意过是不是会有危险来临。

正当她们排成一排拍着各种抬手、摸头、扶眼镜、戴丝巾等各种造型轮番安排,一个个拍得兴高采烈。

正当拍照的大妈说道“来,大家把左脚往前提,统一出左!”她话还没说完呢,只听“哐”的一声,洪水如猛兽般汹涌而来。

大妈们来不及撤离,全部被卷入洪水中。她们在滔天巨浪中挥舞着手,有的能喊几声救命,有的根本没机会喊。此时在她们的心中只剩下恐惧,所有关于拍视频的美好在她们的脑中都荡然无存。

最终,在这群大妈们的无知无畏中,11人的美丽邂逅团队,被救援人员救上来时,有7人遇难,1人受伤。用“得不偿失”这个词都觉得轻了,希望以后再想做网红的大妈们,能够有一些理性的思维,先敬畏自然,再谈人生的美好。

凡事都有代价

11位大妈为了能够让自己实现在网上崭露头角的机会,不顾安全提示,将村民的敦敦教诲置若罔闻,最后落得失去生命和健康的代价,到底值不值得呢?

哪怕是生还的4位大妈,难道在她们的心里不会留下死亡的阴影吗?本该是好好享受人生的年纪,却被现实狠狠的上了一课。

其实像这次8.9事故一样,因为人们对自然的蔑视导致的事故已经不止一次了。

让人们记忆犹新的去年8月13号的四川彭州龙漕沟山洪暴发事故,当天很多人带孩子在龙漕沟那一带玩水,当上游的人们看到山洪倾泻而下的时候,大声叫喊下面的人赶紧撤离。

但那些人就好像听到的不是危险来临了,而是听到那个“狼来了”的小孩子在叫唤,根本没有人撤离。

直到他们真的听到洪水的轰隆声和亲眼看到山洪翻滚而下,他们才开始带着孩子撤离,可为时已晚。

这次8.9泄洪事故刚开始在网络上发出来的时候,很多网友谴责相关部门工作不到位,没有安排专门的人员看守。

但当相关部门将层层的把控和提醒的证据都放出来以后,之前那些谴责的声音都消失了。有一条评论得到了很多人的点赞。

它是这样说的“我的沉默震耳欲聋,自己作死真的怪不得别人。”它看上去很冷漠,但却能让更多人看到,如果你尊重别人的建议,故事成为事故的时候,没有人能救得了你,同样没有人会同情你。

以案释法

本案中,谁应当对7位游玩大妈的死亡结果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因玩忽职守或者违反规章制度,致使水利工程发生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如果鱼鳞坝的工作人员在泄洪前没有及时通知下游的居民和游客,或者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那么他们就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违反规章制度罪,应当对本案中的大妈的死亡负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如果11位大妈因为想要拍摄短视频而进入了禁止入内的鱼鳞坝区域,不顾工作人员和村民的劝阻和警示,最终被泄洪水冲走,造成7人死亡,1人受伤。显然,这些大妈是因为自己的过错而导致了自己和他人的损害,因此她们也应当对本案中的大妈的死亡负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本案中的大妈的死亡可能涉及到两方面的责任:一是鱼鳞坝工作人员可能负刑事责任;二是11位大妈可能负民事责任。具体的责任承担方式和责任分担比例,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和损害后果来确定。如果难以确定过错程度和损害后果,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写在最后: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而每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也都希望得到别人的认可。那么多人竞相在网络上展示自己美好、优秀的一面,其实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被认可。

但凡事都应该有个尺度,尤其是对于成年人来说,尊重生命、尊重自然是拍视频、拍美照的前提,如果可能威胁到健康或者生命,请不要捡了芝麻丢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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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4

标签:大妈   无畏   鱼鳞   视频   过错   事故   工作人员   热门   漂亮   责任   世界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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