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的戴某是一个幼儿园的老师,老师本应该教书育人,可戴某却跟学生的家长发生好感并确定了地下情关系。仅仅八个月的时间,戴某消费了学生家长陈某一百万元。在此之后,戴某便消失了。这件事情被披露后,戴某和陈某还能过以前安安稳稳的生活吗?
浙江温州的戴某毕业之后便在幼儿园参加工作。陈某的孩子恰巧也在这家幼儿园里上学。但因为其母亲工作繁忙,抽不出身来接孩子。
所以接送孩子的重任便落在了陈某的身上。戴某作为孩子们的班主任,在学生上下学期间都会在门口确认孩子是不是真的被家长领走。
陈某来接孩子,发现戴某长得十分漂亮,一时竟被吸引住。陈某接孩子的次数越来越多,他与戴某交流的次数也就越来越多。
随后,陈某以谈论孩子学习情况为由,添加了戴某的微信。二人经常在网上聊天,戴某发现陈某是一个很有钱的大老板,所以对陈某的好感又多了一分。
不久以后,二人确定地下恋爱关系。陈某经常给戴某送一些名牌珠宝首饰,这些首饰加起来的金额高达五十万。但陈某依旧为爱痴狂,花钱如流水。
戴某因自己家中破产而向陈某借款五十万元,陈某听闻戴某家中遭遇变故,第一时间送上了他的关心,并立即转给了戴某五十万元。
陈某向戴某转钱后,便再也联系不上戴某了。陈某去幼儿园找戴某,才听闻戴某已经不在这所幼儿园里就业。
陈某大吃一惊,自己在8个月内对戴某花了一百万,而戴某却不知所踪。
陈某被骗财的事情被妻子知道后,妻子既伤心又愤怒。随后将戴某实名举报,称戴某的行为已经对她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以及永久性的心理创伤。
戴某的教师资格证被当地的教育局吊销,戴某也将承担自己的刑事责任,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1. 戴某作为教师,不仅没有把教学育人作为第一位,还与学生家长发生婚外情。戴某的所作所为应被如何处罚?
戴某作为幼儿园的教师,教师的职责本就是教书育人,为国家培养人才。可戴某却因一己之欲,不惜伤害一个家庭,堵上自己的前途。
戴某与学生家长陈某婚外情八个月之久,二人属于不合法的不正当关系。戴某的行为不仅没有做到老师的职责和义务,也对社会产生了不良影响。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对于在支教过程中出现行为不正当的教师,需对其终身禁教,并吊销教师资格证。
所以,戴某会被吊销教师资格证,如若戴某的行为涉嫌违法,戴某将会承担其刑事责任。
2. 在戴某与陈某婚外情期间,陈某在戴某身上前前后后花了一百万元。随后,戴某便消失了。戴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
戴某与学生家长陈某的交往过程中,不仅接受了陈某高额的礼物,还谎称自己家中遭遇变故,需要五十万应急。但当陈某将钱转给她后,戴某便消失了。
陈某所借出的五十万元,戴某也没有还回去。戴某属于以不法手段侵占了学生家长陈某的财产。
犯罪嫌疑人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共骗取陈某一百万。犯罪嫌疑人戴某的行为可被定义为诈骗罪。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犯诈骗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戴某诈骗金额高达一百万,属于数额巨大,戴某应该被判处为三至十年,并缴纳相应的罚金。
3. 陈某婚内出轨戴某,是否违法?陈某的妻子是否可以将陈某花在戴某身上的钱追回?
陈某婚内出轨戴某虽不构成违法,但应被道德所谴责。假若陈某与戴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涉嫌构成重婚罪。
或是与戴某进行同居生活,那么陈某的行为便构成犯罪,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在陈某与妻子的二人生活中,陈某给戴某花的一百万元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陈某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二人的共同财产挥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所以,陈某擅自将夫妻二人的财产赠予戴某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陈某的妻子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有权将陈某所挥霍的夫妻财产追回。
教师教书育人,一定要坚守自己的职业操守,切勿触碰法律的底线。一方出轨,伤害的不只有妻子,还有孩子!
#头条创作挑战赛#
页面更新: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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