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放在车顶被罚500元,车主一句话反问,交警听后:立即撤销

家住广州的王先生遇见了一件烦心事:正值夏日,酷暑难耐,王先生打算和家人朋友们一起开车前往外地旅行避暑。

行至郊外某一关卡,交警拦停了王先生及其家人所乘坐的汽车,并向车窗内说道:“为什么要把行李放在车顶?按规定,处以500元罚款”交警的语气十分严肃,听起来不容置疑。

而王先生则心中充满了激烈的斗争:我明明在出发之前看过有关法律法规啊!车上的行李,无论是重量还是高度都符合规定啊,怎么还会被拦住罚款呢?

而最后案件的处理结果更是令人大跌眼镜,交警最终撤回了对王先生的罚款,并向王先生致歉。那么,这件事究竟发生的原委是什么?其中有什么法律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呢?

夏日避暑,半路拦停

时至夏日,广州城内本就连连阴雨,近日以来更是闷热异常。王先生在广州有一份较为稳定的工作,于是有一天决定带着自己的家人与朋友们一起出行前往郊区避暑。

王先生家里有好几口人,行李十分庞大,再加上户外野营所需要的准备颇多,王先生自家的SUV车自身后备箱的容量并不能放下所有的行李。

而王先生的朋友虽然每家都有一辆车,可是都需要承载自己的家人以及行李。此时的王先生正在家里发愁,突然他通过窗台望向了自己家SUV车的车顶。

在一些SUV车款式中,生产商会在车顶安置一些支架,用于固定和放置一些行李。王先生家的车正巧装配了相应的支架,可以用来存放一些行李。

王先生便将这一想法与自己的家人朋友分享,但是朋友们却对他这一想法产生了异议:“你们家车上固定装置这么久都没有用过,确定还能够将行李固定上去吗?

万一车辆颠簸出了点什么事情,把别人砸中了,可就不好了。”王先生细想一下,觉得有道理,便将车顶上的支架用重物反复测试,测试完成后,他确定支架是可以正常固定重物的。

一日上午,王先生全家从家里带出了大包行李和帐篷等露营物品。和往常一样,王先生选择将行李箱放在了后备箱内,此时后备箱已经被填满。

王先生按照原定计划将露营物品固定在车顶便快速踏上了旅程。在路途中,王先生一家有说有笑,虽然路途较为遥远,但是他们一家子融洽的笑声却洒了满路。

援引法律,撤销处罚

时至中午,当王先生行至郊区的一处卡口时,一名交警却将他们的车拦下,而他们只能眼睁睁望着自己的同伴开车远去。

王先生心中不免感到疑惑:我和我的朋友都是一起出发的,车子里面也并没有什么违禁物品,为什么不拦他们的车,非要拦我的车呢?

正在王先生思索的时候,交警已经拿着笔和罚单走到了王先生面前。交警礼貌示意王先生摇下窗子,在看到王先生的面容后,交警便将一份罚单交到了王先生的手中。

王先生不免感到十分惊诧,便问道交警:您好,请问您为什么要给我开罚单?我违反了什么道路交通规则吗?

交警在一旁一脸严肃地解释道:将行李堆放在车顶上,会造成严重的道路安全隐患,因此您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要对您处以500元的罚款。

王先生心中仿佛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他一脸不可置信地望着交警说道:我在出行之前确定了我的行李架是可以牢牢固定重物的,既然行李是可以固定在车顶上也就并不会危害到交通安全。

而一旁的交警则摇摇头说道:要罚你的并不是你没有固定好车顶上的行李,而是你在车顶上堆放行李,这一行为的本身就是违法的。

法律规定得很清楚,我也只是依法办事,并不是存心刁难你们。王先生一听到交警这样解释,心中就更加疑惑了:自己明明在出行之前查询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其中指明车顶堆放的货物高度不能超过0.5米。

而自己在堆放行李的时候细细测量了行李高度只有0.42米,自己这一行为又哪里违法了呢?王先生并以此为由向交警提出了异议,交警听到王先生这一解释后,不免心中感到一惊。

便回复道:我们的确没有通过测量工具来确定您车上行李的高度,对此给您造成了不便,请您给我们一些时间,我们将用专业的工具测量行李高度。

王先生微微点头示意,在经过几名交警专业测量后证实,王先生的行李的确没有超过0.5米高度的规定。交警的面庞也逐渐变红,对王先生说道:

对不起王先生,我在工作途中并没有通过专业工具对您的行李高度进行测量,而是仅凭自己的经验并为您开具了罚单,我马上就将这个罚单撤销,也十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王先生见状也十分惊讶,连忙向交警说道:“你也不用这么庄重地为我道歉,很多时候,法律的更新是十分繁杂的,对于法律的背诵和运用更是十分困难。

对于从事交警行业的您,也许对于该方面的法律并没有特别的了解,而我也只是因为出行时预料到了车上放置行李的风险而提前查询了相关法律,才得知具体信息。”

最终,交警成功将王先生的罚单撤销,并使王先生顺利通过了岗哨,最后王先生及时跟上了朋友的脚步。王先生再一次坐回到车上。

便与家人们聊起了天来:“看来还是有必要了解一些法律的,在一些时候自己的行为是否违法还是未可知!”王先生的神情十分淡然自若,而他的家人们在车上也无不点头同意他的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依法执法,也应当有所涉猎

在本次案件中,争议的焦点在于王先生在自家SUV车顶堆放的行李是否属于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而民警的这一行为是否符合我国法律所规定?

法律讲求的是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结合。王先生将自己的行李堆放于自家SUV车上,如果按照交警所说,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交警自身也必须通过合法合规合理的手段对王先生车顶的行李进行测量和称重,以此才能确定是否违规。

但在本案件中的民警并没有通过专业工具对行李进行测量和称重,而是通过自己的目测进行主观判断,从这一方面,民警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程序性规定。

为什么我们要着重强调法律的程序性规定呢?如果我们将裁判结果视作终点,那么法律的程序性则是我们所必须遵守的过程。

试问每一位读者,如果在案件中,当事人的行为与规定的行为出现了偏差,那么裁判结果是否能够正确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在我国载客汽车关于行李载货高度有着明确规定,按照王先生所理解的并没有错误。从车顶起,高度不超过0.5米而王先生将行李测量后,高度并没有超过0.5米。

并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54条相关规定,民警的执法权同样也是依据法律而授予,其作出行政处罚时,也应当以法律为根据。

显然,对王先生作出处罚的行为,明显是对于法律错误认识而作出的行为,理应撤销。而本案件中的交警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成员,拥有较强的行政执法权力,理应维护好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但其自身并没有认真审视工作所应当遵循的程序性规定,以及对法条了解较为生疏,出现了错误。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交警所隶属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交警进行处分:

包括警告、记过、暂停职务等由此可以看出,交通秩序是需要多方努力共同维护,严格执法,依法执法,从来都不只是说说而已。

公权力来自人民,自当利之于人民,而将公权力限制在笼子里,让其在阳光下正常运行的关键,就是在于健全我国法律法规和程序性规定。

只要使权力按照正常的轨迹运行,其结果也必然是确定的。在日常生活中也应当有所涉猎生活中所常用到的法律法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缔造法律的主体。

其实仔细观察就可以发现,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有时候当我们的利益被侵犯时,通过使用法律能够得到最有效的伸张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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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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