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大了!太原警方“和稀泥”的处理,引全网一片骂声:公信力在哪

特别提示:本文为真实案例,旨在以案普法,无低俗等不良引导。

引言

近日太原夜市水果捞事件迅速冲上了热搜,一位15岁的少女在一家店内购买了一份水果捞。

在提前问好价格以后,对方却突然漫天要价,小姑娘不愿意付钱,就遭到了对方的言语辱骂。父亲向前保护女儿,谁知道摊主竟然说女儿是他养的小三。

更加让人感到生气的是,太原警方对于此事的处理方式,可以说是完全在“和稀泥”,作为此次事件当中的受害者竟然还做出了罚款的处罚。

这让网友十分的愤怒,纷纷对太原警方的行为表示谴责,觉得他们作为官方,毫无公信力可言。如果都像他们这样办事的话,以后受害者究竟该怎样自己正当权益了吗?

商家强买强卖,最终引发冲突

这次的闹剧最初发生的原因要回到8月7号的晚上,太原作为一个十分著名的旅游城市,像小吃街或者是夜市肯定是不会缺少的。

在柳巷夜市里一名15岁的小女孩小常正在和自己的父亲闲逛,小常突然看见前面的一辆小推车正在买水果捞,于是在得到了父亲的同意以后,她走到那个摊位面前。

一般来说像旅游景点或者是一些所谓的网红打卡店的东西都相对正常的商品来说会有不少的溢价,因此小常在购买水果捞之前还特意询问了对方的价格,在对方保证了19块钱一斤并且不收取任何的额外费用,以后小常才放心的挑选起来。

由于她的父亲平时并不是特别喜欢吃这些东西,他一个女生也吃不了太多。因此他只挑选了几块芒果以及一小块西瓜还有两三粒葡萄,在结账的时候店员询问小常需不需要加一些小料。

小常询问了是否需要额外付钱之后,店员则表示可以免费添加一些,如果需要的量特别大的话才会产生额外的费用。

小常最终没有选择多加什么,只是要了一点点免费的椰果。但是就是这么一点点东西在上称一称之后,最终的价格竟然有47元,也就是说刚才小常所挑选的东西足足有两斤半重。

一瓶500ml的矿泉水,大概有一斤重左右,两斤半有多重可想而知,很明显商家的称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因此小常对这个价格提出了一定的疑问,但是店员再三表示他们的东西是足称的。其实想要验证这个称有没有问题也十分的简单,因为夜市里面卖东西的商家特别的多,随便找一个地方再称一下,就知道东西有没有问题了,而小常也同样是选择这样做。

在小常提出了让店员一起去其他人的店里面再称一称的时候,店员却表现得十分的抗拒。从她们脸上紧张的神色以及讲话的时候故意加大音量虚张声势,只要是个正常人都能看得出来他们的不对劲,这时夜市上面的其他人也发现了这里的异常。

一些其他被这些店坑过的人此时也纷纷站出来指责他们,小常也知道了这家店是什么情况于是她决定不要这份水果捞了,即将转身离开之时两名店员却突然拦着她。此时这个摊位的摊主突然走了出来,想要让小常强行支付这份水果捞的费用。

父亲为女儿出头,女儿却被骂小三

小常不愿意支付,水果捞的摊主以及两名店员就开始对小常进行辱骂,并且一边骂还一边指指点点的想要和小常之间发生肢体冲突。而此时小常的父亲老常也发现了这边的情况,因此他从人群之中挤了进来,然后挡在了自己女儿的面前,将双方暂时隔开。

摊主见到有人上前多管闲事,立刻就对老常展开了辱骂:“你有病啊,吃饱了饭没事儿干是吧?在这里多管闲。这件事情跟你有关系吗赶紧找个凉快待着去吧。”然后接下来就是一大段带有侮辱意味的话语,说话十分的难听简直就是蛮不讲理。

而这时常先生则表示他是这个女孩的父亲,如果有什么事情处理不了的话可以协商解决,没有必要骂人。

而此时小常也将她在水果摊经历的事情让自己的父亲仔细的讲述了一遍,常先生在听完以后立刻就表示如果有什么事情的话可以和他这个家长沟通,没有必要为难一个小姑娘。

水果摊摊主在听到的常先生是这个女孩的父亲之后就开始阴阳怪气了起来:“呦,那我这个小姑娘是你的女儿呀。哎呦喂,是不是真的呀?看你这么维护她。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你养的小三。”

“看那个样子就不是一个什么好东西,也不知道你这个家长是怎么教的。要是没钱的话就别出门到处逛,在家里面待着不好吗?非要出来丢人现眼。”

常先生听完以后也是十分的生,但是一开始并没有和他们过多的计较。而是上前将那份水果捞提了起来,估计了一下它的真实重量。

在仔细的感受了一下之后,很明显的能够发现店家确实存在缺斤少两的问题。常先生指出了这一问题,并且还向其他围观群众表示如果谁不信的话,可以上前来试一下。

有一些胆子比较大的人上来试了一下之后也发现了问题,于是也加入了声讨这家水果捞的队伍。水果捞的摊主看到局面对自己不利,立刻就开始撒泼打滚。不仅对常先生进行辱骂,更是上前来推搡常先生。

常先生一开始还想等城管来了以后在和这个摊主两人好好的说道其中的道理,但是双方爆发了冲突这么久的时间却迟迟没有见到这个夜市负责治安管理的人员出现。见到对方辱骂的越来越来越难听,并且还有攻击自己女儿的想法,常先生最终还是忍耐不住选择了还击。

怕事情越闹越大,有一些围观群众见到迟迟没有人来现场维持秩序,于是选择了报警。最终在警察赶到现场制止了的双方爆发更激烈的冲突以后,对现场的情况进行了一个调查。

由于旁边的围观群众十分的多,并且对于这件事情的全部经过可以说是看得清清楚楚,甚至还用手机将整个事件的过程拍了下来。

双方各打50大板,警方出面和稀泥

按理来说在此次事件当中,无论是主动挑起冲突还是明显存在过错的都应该是摊主这一边才对。但是在警方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进行调解的时候,最终所给出的结果出乎了人们的意料。

最终警方给出的对于这起事件的通报结果显示,对于水果捞摊主做出了拘留五天的处罚,而其他两位店员分别罚款了500元和300元。

这前面一段的内容先不说他处罚的有没有问题,是后面一段内容是让人们最意想不到。那就是作为受害者的常某,同样也被处罚了500元的罚款。

网友们在得知了这次事件的处罚结果以后可以说是群情激愤,纷纷在网络上面声讨太原警方的这种和稀泥的行为。

像这种双方各打50大板,然后就将事情给了结定性的处理方式的确也是十分不合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对于这种纠纷早就有了一个明确的定义,是谁的过错就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像水果摊摊主这种侮辱他人的人格,并且造谣说小常是老常的小三的行为,属于是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他人。

因此对于水果摊主这种行为可以进行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处罚,并且由于对他人的名誉造成的损失因此要赔偿他人相应的精神损失费用。

警方的所给出的公告显然就没有参考这条法律,而是按照寻衅滋事罪对此次事件做出了一个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在公共场合恶意辱骂他人,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并且利用虚构的内容抹黑他人的行为。可以进行5~10日的拘留,并且进行500元及以下的罚款。

大家都觉得警方有意识的在对自己这边的一些商家进行一些地方性的保护,在处理这件事情的时候可以说是只处理了一些轻微的问题,很多更严重的问题根本就没有解决。这件事情最重要的地方根本就不在于他们之间是否存在互相辱骂,又应该进行怎样处罚。

而是在于这个商家存在缺斤短两,强买强卖欺诈消费者的情况,但是官方最终给出的处罚结果可以说是对这些内容知识问题。也就是说这家水果捞摊位依旧可以继续运营下去,这些所谓的处罚对他来说可以说是不痛不痒,根本就没有伤及要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商户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或者是消费可以对其进行5~10日的拘留,并且处罚相应的罚金。

情节十分严重的甚至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的惩罚。如果出现缺斤少两等类似问题,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并且赔偿1~10倍不等的罚金,以及进行相应的罚款。情节十分严重的还会面临吊销营业执照,让商户停业整顿的处罚。

所以有一些对这家水果捞还可以开下去,有所不满的网友就开始自发的对这家水果捞做出了一些过激的举动,开始用一些烂菜叶或者是臭鸡蛋去丢这辆售卖水果捞的车辆。水果捞摊主见到自己的摊位可以说是已经臭名远扬,因此最终只好选择了停止出摊避一避风头。

结语

虽然这次的争执可能只是一个十分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是要知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太原警方的处理方式可以说是这很多的网友感到失望,而这对于太原的旅游行业的发展来说是十分不利的。

希望太原警方能够对此次事情当中商家所存在的一些其他违法问题,给出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罚。

要是还是像之前那样和稀泥的话,那么太原警方在大家心目当中的公信力必然会有所下降,大家以后有了问题又怎么敢找你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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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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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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