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胆包天!!广东顺德一男子,竟敢当街强奸过路女子!

「性感大胆,敢当街强奸女性」近日,广东顺德一男子当街强奸女性

事件发生在广东顺德人人永福餐厅门口。网上疯传的一段监控视频显示,女子在路上行走时,突然被一名男子抱住,并拖到路边。该男子将其打倒在地后,强行脱掉了女子的衣服。女子惊慌失措并大声呼救

目前,该男子已被大良警方抓获归案。(来源:时代视频)





这名男子的暴行遭到网友的强烈谴责和谴责。事实上,这种行为太过恶劣,严重扰乱当地治安环境,必须严惩。应该用什么罪行来定罪一个人主要取决于他的动机。

如果一名男子为此目的而与女子发生性关系,应根据第236条《刑法》以强奸罪处罚。虽然该男子因女子的反对而未能成功,但这属于强奸未遂,可以从轻处罚。但依然不影响强奸罪的认定。而且,男子实施强奸的地点是在大街上。所以这是公共场所,依法应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该男子的目的不是强奸,那么该男子应根据第237《刑法》规定以猥亵罪承担刑事责任。该男子的暴力骚扰性质与阿里性侵案不同。这是在一个房间内进行的,属于一般的强迫骚扰案件。然而,在公共场合强迫骚扰男性是法定的加重情节。因此,应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强奸和强迫猥亵是《刑法》中的“姐妹罪”,都是对性侵犯妇女的处罚。而且,那些胆大妄为、违法当众性侵女性的人,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最让我担心的是,这名男子竟敢当街对陌生人女子进行性侵。难不成他精神有问题?这需要警方进一步调查取证才能得出结论。

总之,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公开性侵女性行为都必须严惩,以安抚公众。

你觉得这个人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竟然敢在大街上如此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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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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