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王珞)8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开信息显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望湖路支行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6月30日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榆林银保监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因违规收费、贷款三查不审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榆林银保监分局对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望湖路支行予以58万元罚款;对郑国强予以警告。
页面更新: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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