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男子带小刀坐长途车,将3名女孩性侵5次,43名壮年选择观望

一名男子仅凭借一把小长刀,在长途大巴车上打劫,并且车上3名年轻女孩被他性侵5次,车上的43名壮年无一人挺身反抗,这是人性的泯灭还是道德的沦丧?

长途车上高速前惊魂

司机徐某是一名长途车司机,他从事这个行业已有5年。他与另一名司机谭某配合融洽,这5年来,二人奔波于四川与广东之间,未曾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他们可谓是“老司机”了。

可也正因为他们驾龄较长,再加上家中老小靠他们开长途车养活,所以他们二人极为谨慎,常把“安全驾驶”放在心间。

果然机器运转久了就容易坏,汽车也是如此。徐某开到离上高速不到500米的地方,汽车就抛锚了。徐某只能将汽车缓缓停在路边,进行修理,确保安全再上路。

大巴车上的乘客见汽车坏了,纷纷下车休息。此时,也刚好到了饭点。只见乘客们都往饭店走去,留下徐某和谭某修理车辆。

大概过去半小时,只见一个身材健硕,两只手纹满纹身的男子走出饭店,朝大巴车走来。男子经过徐某和谭某的身边,厉声说道,快修,赶着回广州。徐某和谭某抬起头,只见男子恶狠狠地盯着他们,那眼神让人不寒而栗。他们随即连连低下头并点头,再也不敢直视男子。

男子随后上大巴车,他正想躺下,却发现隔壁床铺有一妙龄女子正闭目养神休息。男子环顾四周后,顿生歹意。他从背包里掏出小长刀,轻轻地架到女孩的脖子上,威胁到,“不要喊,我杀过人的,我想怎样就怎样。”

女孩被这一声威胁吓的睁开双眼,顿时一个凶神恶煞的男子映入她的眼帘,她不敢发出任何声响。

男子见状,立即对女孩上下其手,并意图侵犯女孩。女孩激烈地挣扎着,并呼喊着“救命”。男子用手狠狠地掐住女孩的脖子,见女孩快窒息而亡了才松开手。经过这一掐,女孩再也不敢呼救了,她只能任由男子为所欲为。

实际上,徐某和谭某就趴在女孩所在床铺下面修理汽车。车外已经站满了吃饱喝足的乘客。在车外的他们清楚地知道车内发生了什么,但没有一个人进入车内来解救这个可怜的女孩。

慢慢地,车子里没有了任何声响,徐某和谭某也把车子修理好了。大家都若无其事地上车,各自在各自的床铺躺下。

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正是因为他们的心照不宣,反而助长了男子嚣张的气焰。司机和车上的乘客们都希望赶快到达目的地,可男子却萌生了更可怕的念头。

车上3名女孩被性侵5次

长途车经过收费站,在高速路上行驶了近1小时后,男子突然从床铺上爬起来。他手持随身携带的小长刀,做到司机旁,拿起喇叭大声喊道,“现在开始打劫,你们都将值钱的东西拿出来,等会一一放到我这个袋子里。

不瞒你们说,我可是杀过人,现在就是逃难到广东,不听话的,我就杀,反正杀一个是死,杀两个也是死。”

男子的声音特别大,响彻整个车厢。车子上的乘客都吓的瑟瑟发抖。他们心想着,钱财乃身外之物,破财消灾。

随后,男子拿着他的袋子,挨个地从车头走到车尾,乘客们也非常配合地将财物放进袋子中。男子心满意足地再次回到车头,一是告诫司机不得中途停车,二是向乘客们承诺,已如愿取得财物便不会谋害性命。

大家听男子这么一说,立即心安了。大巴车在高速路上奔驰着,车里疲倦的乘客也渐渐进入梦乡。

突然,窸窸窣窣~~~不知道从哪儿发出声响。一位名叫小丽的女孩睁开朦胧的睡眼,可此时,男子已经爬上了她的床铺。她立即大声叫喊,睡在她下铺的哥哥小宇被惊醒了。

小于心头一紧,顿感会有不幸的事发生。他连忙起床,并向妹妹床铺望去。只见男子趴在妹妹的身上,妹妹无法动弹。

小宇惊慌失措,他不停地哀求男子,希望他放过妹妹小丽。但男子却抽出小长刀,朝小宇的手臂划去,小宇的手臂顿时鲜血直流。

小宇无奈地呼救到,“车上的人们,你们醒醒吧,救救我妹妹,她才17岁,还没成年。”但是车厢里鸦雀无声,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帮助这对可怜的兄妹。

就这样,一个花季少女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抢劫犯侵犯。

而长途大巴车依然在高速路上不停地行驶着。到了第二天11时左右,谭某找到男子说,“车子没油了,必须去加油站加油。”

得到男子的默许后,谭某将车开进了加油站。这时的男子也明显有些体虚,而就在男子进入厕所的空隙,徐某立即找到加油站工作人员,委托他帮忙报警。

待大巴车驶出加油站后,工作人员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我报警,有一辆车牌号为川A10831的车子被歹徒劫持了,他还在车上对3名女孩性侵了5次,你们快去救他们吧。”

警察:车上有43名男性青壮年

接警中心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与广东省警察取得联系,在高速路口开展布控。

车子到达高速路口后,高速路收费员立即放下栏杆,而警察以上车检查为由,轻松将男子擒住。

警察经过一番讯问,了解到,作案男子名叫王善雨,系四川人,第一次坐四川到广东的大巴车,他之前从未杀人,无案底无前科。此次坐车来广东,就是来找工作的。

王某某继续供述到,“第一次那个女孩太漂亮了,我也是第一次,但没想到第一次就这么顺利,后来我又想,出来打工就是为了赚钱,我何不打劫?

结果第一次打劫也很成功,他们都自觉地把钱放我袋子里。慢慢地,我发现他们原来很怕我,我就更肆无忌惮了,血气方刚的,一天半就对3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侵犯了5次。”

王某某的供述让警察唏嘘不已。可通过对车上人员进行询问登记,警察更是诧异不已。经过警察一一核实确认,包含两名司机在内,大巴车上实际载有43名男性青壮年。警察不经感慨到,整个犯罪过程,哪怕有那么一两个壮年能挺身而出,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

经过法庭审判,王某情节严重,对三名女子实施五次强奸犯罪,还携带管制刀具威胁他人,触碰法律禁忌,判处死刑。

法律分析

强奸罪+抢劫罪 数罪并罚

本案中,王某某使用暴力、胁迫手段,违背女孩意愿,强行性侵女孩,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

但有两点必须注意,这直接影响到对王某某的量刑处罚。

第一点,王某某系在长途大巴车上对3名女孩实施了5次侵犯行为,而长途大巴车属于公共交通工具,因此,王某某的行为属于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性侵行为,对他的量刑应当升格处罚,即可判处其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点,在被性侵的3名女孩中,有一名女孩为未成年人,即未满18周岁,这属于酌定从重情节,法院在量刑时一般会予以考量。

在本案中,王某某的行为还构成抢劫罪。因为他使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车上乘客交出财物,且其已经取得财物,其行为属于抢劫既遂。

综上,法院以王某某犯强奸罪、抢劫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不作为犯

法律中既规定了作为犯,也规定了不作为犯。不作为是一种消极的行为,即当为而不为。比如常见的,应当抚养幼儿而不抚养,构成遗弃罪。

不作为犯成立的前提是必须要有作为的义务。而这个义务的来源可以是很多方式,如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行为产生的义务,特殊职业的要求。

法律行为产生的义务就包括合同行为。本案中,乘客与司机是成立了乘务合同关系的,这里的乘客自然包括那3名受侵害女孩,若撇开其他情况不讨论,大巴车司机见王某某性侵女孩,却完全不闻不问,放任其对女孩肆意侵害,那么大巴车司机就构成强奸罪的帮助犯。

但实际上,由于大巴车司机天生性格胆怯,其系受到王某某的恐吓和威胁才敢怒不敢言,因此,大巴车司机不构成不作为犯。

同理,对于其他乘客而言,他们与受侵害女孩之间没有任何“主控关系”,他们也就没有必须要救助女孩的义务,连必须作为的义务都没有,自然他们不可能构成不作为犯。

之前有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男孩因为女孩要分手,就带着一瓶装有硫酸的玻璃瓶去找女友,二人见面后,女友强烈要求分手,男孩就拿起玻璃瓶欲将硫酸泼向女孩,可奈何男孩力气太小,未拧开瓶盖,女友见状,将玻璃瓶抢走,她并不相信瓶子里的是硫酸,随即拿起玻璃瓶喝水,但男孩见状并未阻止,造成女友重伤。在该案例中,男孩成立不作为犯罪。

结语

这个悲剧的发生让人唏嘘不已。其实哪怕只要有一名青壮年能够挺身而出制止王某某,王某某也不会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而女孩们也不会受到侵害。

但愿薄情寡性的世界里,我们依然能保持热烈、保持善良,不随波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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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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