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人民法院龙门法庭:联动调解显效果,定纷止争促和谐(图)

近日,韩城市人民法院龙门法庭调解了一起在夜市饮酒打架导致的伤人案件。

2023年5月14日傍晚,在韩城市龙门镇紫峰街停车场夜市内一处名为“东北烧烤”的地摊上,毛某与郝某带各自的朋友到夜市吃饭。因郝某与毛某的朋友认识,所以频频来毛某这桌敬酒。但毛某自觉已经喝多,便十分抗拒,双方便发生了争执。随后毛某随手抄起一个啤酒瓶抡到郝某头部,将郝某打伤。

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介入,后经韩城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郝某的损伤程度属于轻微伤,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就民事赔偿部分对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均未果。最终,毛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郝某也因伤住院。双方为此均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至此,双方的仇恨非但未因此消除,对抗情绪反而愈加激烈。出院后,郝某一纸诉状将毛某告上法庭,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其支付郝某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合计约16000元。但此时毛某尚在韩城市拘留所羁押。

2023年7月28日上午9时,龙门法庭全体工作人员来到了拘留所。龙门法庭张延岚庭长与韩城市拘留所李建锋所长秉持着“案结、事了、人和”的观念,对双方当事人开始进行 “背靠背”式调解。二人通过“天理、国法、人情”三个角度,对原、被告进行耐心的引导与劝解,对立双方也逐渐敞开心扉向法官诉说了自己内心的苦闷和委屈。不知不觉,四个小时过去了,毛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非常深刻的检讨,向郝某表达了深深的歉意;郝某则主动将赔偿数额降至10500元。双方就这样解开了彼此心中的结,案件至此达成和解,双方难以调和的矛盾就这样被巧妙地化解了。

龙门法庭与韩城市拘留所此次的联动调解,不仅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更是达到了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社会效果。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如何良好地化解社会矛盾,更好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是我们每一位司法工作者应该深度思考的问题。

来源:韩城法院

陕西网韩城站(编辑 王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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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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