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岁老汉独自一人办后事:拍遗照穿寿衣,喝下农药后躺进棺材里

有句话说:“死,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之一。”然而,现实生活中也有人能坦然直面死亡。一位70岁的四川老人,暂时就叫他刘老汉。

这位刘老汉难道真的“不怕死”,还是背后有什么隐情,让他选择亲自安排自己的“葬礼”。有一天,刘老汉突然就决定一个人去拍遗照、穿寿衣。

然后喝完农药躺在棺材里选择一个人面对死亡。村里面了解这件事原委的人,无一不对老人的遭遇表示同情。这件事的背后究竟有怎样的隐情,实在令人好奇。

一个人的“葬礼”

刘老汉的生平遭遇,就像鲁迅笔下故事中的人物,祥林嫂、祥子一样充满着悲剧的色彩。只是祥林嫂、祥子,他们的故事经过艺术的加工,很多人能够了解到他们悲惨的一生。

但是刘老汉他和大部分普通人一样,如果不是因为这次他选择以这种“一个人的葬礼”的方式,离开这个世界,或许压根不会有人关注到他,更不会知道他这悲苦的一生。

有的时候,人生就像坐过山车。有的人觉得生活的波折充满着刺激,有的人却一次一次被生活的波折反复捶打。刘老汉小的时候父母早逝,自己从小就未曾体会过父母的疼爱。

不过幸运的是,刘老汉还有一个哥哥。长兄如父,哥哥担起照顾自己的责任,两个人也算是从小相依为命的长大。或许这样平平淡淡两人相伴到老,于二人而言就是最大的幸福。

只是人总要面对所有人都要学会的最后一课,直面亲人的生死相隔。刘老汉的哥哥在几年前也因病逝世。他花了很长时间终于接受了哥哥已经不在的现实,慢慢恢复正常的生活。

可是厄运却再次找上了他,有一天刘老汉在外面捡垃圾的时候突然晕倒。当他醒来,医护人员通知他需要联系他的亲人来一趟。

刘老汉听到这里,沉默很久之后,才告知医院的工作人员自己已经没有亲人了。医护人员听到这个消息也顿了一下,或许是不忍心。

特地向刘老汉解释道:“不一定非要直系亲属,有点联系的亲人就可以。”可是没曾想,刘老汉这次十分笃定对着医护人员说:“医生没事的,什么病都可以告诉我,我都可以接受。”

见此情况,医生也只能告诉刘老汉他的真实病情。刘老汉这才知道原来自己竟是患上了癌症,可是他并没有表示出很难过,反而感觉有一点轻松。

当天他就向医生提出了出院的申请,医院以为他是担心治疗费用的问题,劝他不用担心,现在有很多途径可以获得捐助。可没想到,刘老汉十分坚定地选择出院,他要放弃治疗!

刘老汉出院之后,并没有马上回家,而是选择去理发店打理自己狼狈的发型,他想体面的和这个世界告别。此后,他又去自己拍了遗照,并用仅剩的钱财为自己购买了寿衣、棺材。

村里的人见他拉着棺材回家,问他:“干什么的?”他笑了笑说是给自己准备的。原本以为只是玩笑话,谁曾想刘老汉回家之后,选择喝了农药,躺进了棺材里。

这个时候大家才知道,原来他真的为自己准备了“一个人的葬礼”。村里人为刘老汉的离去感到伤心的同时,也在骂他的女儿是个“白眼狼”。可是刘老汉不是没有亲人,这个女儿又是从何说起?

“消失”的女儿

原来刘老汉,并非像自己说的那样无儿无女。多年以前,他和哥哥上山放羊的途中,曾捡到一位被遗弃的女婴。

善良刘老汉和哥哥觉得这个女娃娃十分可怜,于是两人便商量收养这个“女儿”。然而,令他们没料到是,这个女娃长大之后就变了。

捡到小女娃以后,兄弟二人的生活变得更加拮据。可是两个人却并不觉得生活不如意。反而,因为女娃的到来,让兄弟二人倍感开心。

小女娃让原本独孤的两兄弟感受到亲情的可贵,这是一种区别于二人兄弟情之外的另一种亲情。兄弟二人虽然不知道有父母的疼爱是什么感觉。

但是他们希望小女娃至少能够拥有完整的父爱。为了弥补女娃缺失的母爱,二人可以说是倾注了双倍的“父爱”在女娃身上。然而,随着女娃越长越大,原本幸福的父女,越来越陌路。

女娃长大之后觉得自己的养父很穷,便随意朝他们发脾气。可刘老汉和哥哥还是拿她当亲女儿。

他们甚至觉得自己不能给女娃很好的物质生活感到愧疚,二人试图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给女孩最好的一切。只是这一切在女娃眼里,显得十分廉价。

她在心里暗自发誓,有一天自己一定要离开。因此,当女孩结婚之后,便再也不想回到曾经养育自己的家里。

事实上,一开始刘老汉还以为女儿只是结婚以后比较忙,抽不出时间回来看看。直到他有一次鼓足勇气去了女儿的新家,被女儿赶了出来。他才明白,原来女儿是真的不想认自己

这一次,刘老汉和哥哥伤透了心,便决定当自己从来没养过她。日子久了,两位老人就和女娃失去了联系。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两人对女儿的思念就越加强烈。

二人也曾试图找女儿,缓和关系。可是没想到,他们找到女娃原来的住址时才发现,女娃和丈夫一家早就离开了当地。这下兄弟二人彻底失望,哥哥也怀着遗憾离开了。

如此一来,刘老汉对女儿彻底失望,他对这个世界也没有了任何的期待。或许他也曾幻想有一天自己“消失”的女儿能够回来,可这一切随着医院宣布自己的病情,被宣告失败。

等不来的女儿,残破不堪的病体,万念俱灰的刘老汉最终选择结束自己这悲情的一生。随着刘老汉的离世,他那个“消失的女儿”却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法律分析:慈乌尚反哺,羔羊犹跪足,人不孝其亲,难逃法律制裁

乌鸦反哺年迈的母亲,羔羊喝奶必须是跪着的,千百年来被用做教育子女要孝敬父母的典故。人如果不孝敬父母,甚至不如没有心的草和树木。

刘老汉的女儿,自然逃不过道德的拷问,更重要的是她难逃法律的制裁。因为,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了,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除此之外,《民法典》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根据上述刘老汉女儿的行为,可见其已经构成了遗弃罪。可能很多人觉得女娃和刘老汉没有血缘关系,不具有抚养义务。

但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子女关系不仅包括有血缘关系的自然血亲还包括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关系。刘老汉和哥哥捡到女娃之后,符合收养条件并且办理了收养手续。

二人之间存在合法的收养关系。《民法典》第1111条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可见女娃对刘老汉负有赡养义务。

虽然女娃希望与刘老汉断绝关系,但是《民法典》第1118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予生活费。

根据上述可以发现,刘老汉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情形。因此,女娃对刘老汉仍需要一定的照顾。但是这么多年以来,她从不和刘老汉联系,更遑论履行法律规定的抚养照料义务。

根据司法实践,具有对被害人长期不予照顾、不提供生活来源或者遗弃患有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

属于刑法第261条规定的“情节恶劣的”情形,应当以遗弃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毫无疑问,女娃对被害人刘老汉长期不予照料,不提供生活来源。

导致刘老汉在得知自己重大疾病后,择以“自杀”的方式离开。女娃的行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弃罪。事实上,原本刘老汉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满足他自己见“女儿”的心愿。

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遗弃案)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这或许是刘老汉能够再次见到女儿的办法,只是曾经亲密的父女,最终需要通过“对簿公堂”的方法才能见到,这无疑是人世间最大的悲剧。

常言道:“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父母子女,原本应该是彼此在这个世界最亲密无间的人。

但天不遂人愿,曾经最亲密的人,如今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刘老汉这一生的遭遇,无不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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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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