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霸占病床3年被强制执行,掀开被子法官震惊:谁把你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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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病患真的是我们医院里面最奇葩的了,明明病好了却还不愿意离开医院,就非说我们治坏了他的腿,但我们有护士亲眼见过他不用拐杖走得飞快,真是浪费医疗资源啊。”

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才如此无赖在医院躺了整整三年不肯离开呢,这中间是否有其他隐情?

陈某某是一个自由职业者,说的好听一些是职业,其实就是和闲散的无业游民差不多。陈某某年轻的时候也没有好好读书,毕业之后就到处打工。

人到中年以后,很多工作他都适应不了,然后来来回回也换了好多工作。

但是,也没有最终稳定下来,所以就开始在街头写了个纸板摆摊,就写着通下水道、刷墙这些,平时呢可能一两天有一个生意,这点钱也只够养活自己。

而且陈某某还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偶尔天气热了什么的甚至就不出门去摆摊了。

虽然陈某某的妻子和儿子也唠唠叨叨他好多次了,但是并没有什么用。这一天,陈某某在摆摊时接到一单生意,是到一家老旧的小区帮别人粉刷墙。

这也是陈某某时隔多日的营业,陈某某就接下了单子,准备第二天就去。

第二天早上,陈某某带着自己的一套工具,骑上自己的电驴,然后出发去干活,也不知道是电瓶车的原因还是陈某某开车直接走神了,就撞倒了旁边的栏杆上。

陈某某连车带人摔了下来,因为撞的是铁栏杆,所以陈某某直接受伤倒地了。

过了一会儿,救护车到了,直接把陈某某送去了医院,医生诊治结果陈某某是左膝盖韧带断裂,于是陈某某就转入了医院的骨科病房进行治疗。

医生说这个韧带断裂是很难自我直接修复的,需要进行手术,才能够好转。

于是,陈某某在医生的建议下,动了手术,手术效果和术后康复都符合预期,手术后医生说大致需要在医院呆一两个月的时间进行修复,之后就能出院了。

在手术后,陈某某在医院躺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后来觉得差不多了就出院了。

回到家也是在家休养,但是到家没几天,陈某某突然感觉自己腿部肿胀着很痛,有时候都疼的一个晚上睡不着,于是陈某某的儿子又带着陈某某来医院复查了。

经过医生的拍片及其他检查,发现陈某某腿部难受的原因是腿部静脉血栓,这大概率是因为陈某某手术后缺乏运动造成的。

于是医生按照治疗腿部静脉血栓的方式,给陈某某安排了抗凝治疗。陈某某提出自己要住院,医生也同意了,于是陈某某又住了3个多月,后来主治大夫评估陈某某已经康复,可以出院了。

但是陈某某却不愿意出院,大夫提醒了几次,陈某某就是不愿意出院,要求继续住院。

于是就惊动了医院骨科的主任,亲自来向陈某某说明治疗情况,并且告知陈某某已经可以出院了,并且保证如果还有任何问题可以随时来找医院里的医生。

陈某某却放下狠话,“我现在腿都走不动路,你们就是在谋财害命啊,把我变成这样就想赶我走了是吧,没门!”

医院的骨科医生们也开了专门的会议,讨论陈某某的情况,也给陈某某拍了很多片子,静脉血栓造成的膝关节创伤,本来就是被撞击后,一种很常见的术后并发症。实际上陈某某已经算恢复得比较好的了。

但是陈某某却不这么认为,坚持认为是医生治坏了自己的腿,要求医院负责,他也不哭也不闹,就是不出院。

医生们看出这陈某某也是准备讹上了医院,都是三天两头去陈某某的病房劝他早点出院,奈何这陈某某别说下床了,简直就是屁股黏在了床上,动都不动。

医院里前前后后也给陈某某下发了20多份出院通知书,陈某某就像铜墙铁壁,不闻不问。

虽然陈某某的无理取闹让医院十分抑郁,因为确实在医生看来已经没有问题了,但是病人不愿意走,也只能让他继续住,只是这一天一个实习的值班医生发现了蹊跷。

原来某一天中午,医生们又在讨论这个陈某某的奇葩行为,新来的实习生一脸懵逼。

“你们说的陈某某是5楼502房间3号床的那个大爷嘛,我看那个大爷明明能自己走路的,怎么会下不了床?”实习生的一番话引来了大家的警觉,纷纷问是怎么回事。

原来这个实习生在前一天晚上值班看监控,看到了陈某某不需要任何拐杖的情况下走的飞快。

为了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大家又去重新看了监控,果不其然,找到了陈某某不需要拐杖健步如飞的画面,这下可真的是让医生们瞠目结舌,这陈某某下不了床竟然是装的,而且一装就是三年。

实在无奈的医生们,选择让法院介入,帮助医院让陈某某离开病房,要知道陈某某这三年已经耽误了一百个病人的入住了。

法院对医院的申诉作出了判决,要求陈某某必须在7日内,从骨科病房离开,不能再无故占用。陈某某虽然心里已经慌了,但是都到这一步了,怎么说也不能撤退。

不出意外,陈某某当作没听见一样,继续赖在医院不走,还打电话叫来自己妻子、儿子帮助自己拦住这些人。

面对陈某某的蛮横无理,负责此案的法官决定采取果断措施,她带着法院其他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医院,向陈某某及其家属展示了他装病的证据,然而陈某依然固执己见。

此时,法官决定采取强硬措施,就让法警掀开陈某某的被子,竟然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原来陈某某为了防止别人把他拖出去,居然在病床上绑了两条厚厚的铁链!

陈某某的阴谋被揭穿后,法官瞬间明白,陈某某就是一个彻底的无赖,要处理这样的流氓,需要强硬的态度。

王法官让随行法警找到了一把巨大的钳子,毫不客气地夹断了链子,这时陈某某还声称自己的腿疼站不起来,法官立刻派人找来轮椅,把他推了出去。

陈某某的家人对医院的行为表示愤怒和失望,他们竟然与警察发生了冲突,试图阻止法官执行判决,他们的行为引起了现场一片混乱,最后被警方拘留15天。

而法官在事后也了解到,陈某某在医院的三年期间是没有支付任何医疗费用的,同时考虑依据诈骗罪对陈某某进行处罚。

«——·以案释法·——»

在这个案件中,不管是陈某某亦或是陈某某的家属,都如此让人无语,竟然在没病的情况下装病,并且浪费了医院三年的公共资源,实在是行为恶劣。

那么,在本案中,法院为何认定陈某某可能构成诈骗罪呢,公安又对陈某某及其家人作出什么样的行政处罚?

陈某某构成诈骗罪的行为有哪些?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在我们目前的日常生活中可以说是比较常见的犯罪行为了,近两年电话诈骗、电信诈骗更是络绎不绝,而犯罪人主要运用了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行为。

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要让对方因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

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本案中陈某某可能涉及到的诈骗财产就是诈骗医院的公共资源,陈某某谎称自己有病,让医院免费为自己治疗。

在医院不明真相的前提下,一直免费为陈某某提供免费治疗,时间长达三年之久,故陈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陈某某及其家人违法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哪些内容?

本案中,法官和法警来陈某某的病房中,依照法律的依据要求陈某某搬离病房,却遭受陈某某和其家属的恶意阻挠,已经触犯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中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这个行为是有加重处罚的,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实施了阻碍行为。这里所说的“阻碍”,是指行为人以各种方法和手段,实施的阻挠、妨碍行为。

二是,阻碍的行为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中央及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

三是,必须是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这里所说的“依法执行职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所进行的职务行为。

如果阻碍的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活动,或者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的职务活动,都不是执法管理处罚法所规定的要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

总结

法治社会的建设不仅仅要依靠政府行政机关等依法执政,也需要我们人民群众了解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守住自己作为一名普通公民的守法底线。

破皮耍赖,蛮横无理在我们这个文明社会和法治社会都是不可取的恶劣行为。

各位看官,您对此案件有什么看法呢?

欢迎在评论区,发表您的观点和建议。

同时,如果你有任何关于法律问题的疑惑,也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我会尽力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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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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