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两兄弟糟蹋女医生,不料却断送性命,结果令人唏嘘

罪恶之始

2010年,一个女人突然到了黑龙江某市公安局自首,她声称手上有两条人命,并且向警方讲述了详细的作案过程,而这个凶手,正是警方全国通缉的苏某,此前警方怀疑她有重大重案嫌疑,但一直没有她的下落,此次又为何主动自首呢?

据苏某交代,她此前是一个小山村的医生,大学毕业以后为了爱人选择了回到农村发展,但不久后丈夫出轨了,从此就只剩下她和女儿相依为命,村里的单身男子都对她图谋不轨,总在她工作的时候来挑逗她。

苏某所在的村里有一对兄弟,名叫刘秀斌和刘秀运,分别为60岁和44岁,这哥俩一直被村里的人调侃,说他们都这么老了连个媳妇也没娶上,可真是枉来人间走一遭啊!

说者无心,但听者却一直琢磨这些这些话的意味,这哥俩也不明白,为什么别人都娶上了媳妇,而他俩连个女人的小手都没牵过呢,村子里的女人大多有主了,这哥俩从小到大也一直生活在村里不曾出去过,所以娶媳妇的希望是越来越渺小了。

可是苏某的到来让他们重燃了希望,这位在大学待过,品性修养都不同于村里的其他女人,在她眼里,每个人都是一样的,这里就自然包括了刘家两兄弟。

刚开始,这哥俩是被苏某得外貌所吸引的,但后来他们发现,苏医生不仅平易近人,还对他们伸出援手,每当他们付不起医药费的时候,苏医生总是说等有钱了再给她也行,一来二去,刘家兄弟更是想将她占为己有。

但此时的苏医生是有家庭的,她的丈夫也在村里,所以即使刘家兄弟再怎么想要得到她,也不敢冒然行动,直到苏医生和丈夫的感情出现了问题。

刘家兄弟发现了这个情况以后,就觉得有机可乘乐乐,他们总是趁她丈夫不在家的时候上门骚扰,但碍于苏医生的丈夫,两人也不敢对她用强。

知道这哥俩的用意以后,苏医生便有意无意地躲着他们,她现在还没离婚,还能有丈夫庇护,但如果真离婚了,恐怕这两人的胆子会越来越大。

苏医生的担心是对的,她的丈夫一旦出去很久才会回来,而且他明目张胆地跟别的女人秀恩爱,饶是再怎么深爱丈夫,苏医生也无法接受了,所以他们便离了婚,从此就剩她和女儿在诊室。

骚扰反被杀

知道苏医生离婚以后,刘家兄弟露出了他们丑恶的面目,他们天天都来诊所骚扰苏医生,不仅是言语上的骚扰,他们还会对她动手,甚至想在光天化日之下强行侵犯她。

案发这天,他们兄弟二人再次来到了苏医生这里,大哥刘秀斌看见苏医生就准备将她扑倒,还没反应过来的苏医生顺势拿起了一把小刀向刘秀斌刺了出去,此时还在兴奋劲上的刘秀斌根本没有注意到苏医生的这个举动,等他反应过来,已经晚了。

鲜血流了一地,而刘秀斌顺势倒在了地上,等刘秀运上前查看时,他已经没了呼吸,这个场景可把刘秀运吓坏了,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想赶紧跑出去,但是恐惧使他全身没有了力气,苏医生看到想要逃跑的刘秀运,一不做二不休,也将他杀害了。

至此,苏医生手里已经有两条人命,地上的流淌的鲜血,两具惨白的尸体,要是有人此时过来,那苏医生就得在警局待着了,所以她想把他俩的尸体找个地方藏起来,可是想了好久, 她一直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

直到她来到了自家后院,看见伸手不见五指且寒冷的地窖,苏医生想,或许这里才是藏尸的好地方,她决定将刘家两兄弟的尸体抛下去。

冬天的温度很低,刘家两兄弟的尸体在里面也不会有味道,但温度高了,尸体放在里面也未做相关的措施,难免会有一些细菌滋生出来,即使路过的人们鼻子再怎么不灵,还是会闻到一些异味。

真相大白

而且自从刘家兄弟遇害后,哥俩的姐姐刘某就感觉到了不对劲,她先后在村子各地贴了寻人启事,又去了哥俩经常去的地方,但一直都没有什么有用的消息,敏感的刘某从苏医生家门前路过的时候,就察觉到了一些不对劲。

距离刘家兄弟的失踪过去了很久,警方也来到了他们所在的村庄,进行了挨家挨户的排查。

刘秀运的手机此时还给姐姐发了条信息,她很纳闷,弟弟失踪了这么久,之前打过电话也不接,信息也不回,此时怎么还能发短信过来?刘某将这个线索报告给了警方,警方从信息内容来看,发现这人的文笔还不错,不像是这兄弟俩的水平,倒像是一个知识分子发的。

由此警方锁定了村里的几名有教育背景的人,但都排除掉了,除了这名苏医生,她具备作案时间和作案动机,警方认为,苏医生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而警方也来到了苏医生的家中,看到了那口地窖,直觉告诉警方,这个地窖有问题。

办案人员下去后,看到的不是蔬菜水果,而是一叠厚厚的被子,掀开被子,露出来的居然是两具男尸,将尸体抬上来以后,警方立即提取了这两具尸体的DNA,经比对,这两名死者身份正是刘秀斌、刘秀运!

地窖中还有一把刀,上面的指纹显示正是苏医生本人的,苏医生自知逃不过去了,就主动来到警局自首了。

这桩惨案,终于真相大白了,到底是这哥俩自作自受还是苏医生罪有应得,自有法律来判定。不过,刘秀斌和刘秀云因为自己的欲望而将三人都带到了地狱,这样的结局,真实让人感到唏嘘!

有人说,苏医生是正当防卫,是无辜的,刘家兄弟才是罪有应得,要不是他俩主动犯事,苏医生也不会要了他们的命,这种情况,大家怎么看呢?

法律知识小科普

苏医生在杀害刘家兄弟时,她的行为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定义?

根据法律,正当防卫的基本要素包括: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具有防卫意识,防卫人具有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针对侵害人防卫;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首先,刘家兄弟对苏医生的行为明显构成非法侵害。他们两人持刀闯入苏医生的家中,并向苏医生施行了攻击。他们的行为明显威胁到了苏医生的生命安全,这使得非法侵害的条件得以满足。

其次,刘家兄弟对苏医生的侵害行为是正在进行的。刘秀斌试图向苏医生发起攻击,而刘秀运则在旁边待命,准备进行援助。他们的行为构成了持续的、严重的威胁。

在防卫意识方面,苏医生显然有意保护自己。她不仅抓住了手边的菜刀进行自卫,而且在对抗过程中,以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为目标,对侵害者进行了反击。

问题的关键是在于苏医生的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对于刘秀斌的攻击,苏医生的反击是符合正当防卫的要求的,因为这是她在危急时刻保护自己的唯一方式。当刘秀运试图逃跑时,苏医生再次出手攻击,这就超出了防卫的必要限度。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也明确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

但当刘秀运试图逃离现场时,他的行为是否还构成对苏医生“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就存在争议。

苏医生在杀害刘秀斌时,她的行为可能符合正当防卫的定义。但她在杀害试图逃跑的刘秀运时,她的行为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苏医生犯罪后自首,她的行为是否符合减轻刑罚的条件?

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被认为是自首。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苏医生在杀害刘家兄弟后,立即报了警,并在警察到达现场后,如实地叙述了整个事件的经过,没有隐瞒或者否认自己的行为。

在这一点上,她的行为显然符合《刑法》第六十七条对自首的定义。她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因此她的行为应被视为自首。

即使苏医生的行为被视为自首,法院在确定是否减轻其刑罚时,还需要考虑到苏医生的犯罪性质、犯罪的严重程度以及社会的影响等因素。在这个案例中,苏医生的行为虽然有一定的自卫因素,但她在刘秀运试图逃跑时的行为,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导致了他的死亡。

虽然苏医生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自首的定义,但是否减轻其刑罚,还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才能作出最终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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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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