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幕马
编辑|幕马
“孙子不跟我姓,你就把彩礼还给我!”
气急败坏的周大爷对着电话里的儿媳妇怒吼道。
面对态度强硬的公公,刚生完孩子的产妇躺在床上掩面哭泣。
明明结婚前约定好二胎跟随母姓,怎么就临时变卦了呢?
老爷子态度之嚣张,退彩礼就等于逼迫自己和他的儿子离婚!
喜得贵子本来是件好事,但对于这个家庭来说却上升到了严重的家庭纠纷。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近日,61岁的周大爷家有喜事传来,他的儿媳妇为老周家添了一名男丁。
这是小两口的第二个孩子,第一个孩子是个女儿。
小孙子的安全降生,对于只有一个儿子的周大爷来说可谓是喜上眉梢,做梦都能笑醒。
平时节俭惯了的他恨不得大摆宴席,昭告天下。
可没过几天,周大爷就一点也高兴不起来了。
因为儿子儿媳在谈话的时候,说起了二胎上户口时要随母姓的事。
听到自己的孙子要和“外人”一个姓,他老脸一拉,表情立马暗了下来。
关于二胎姓氏的问题,其实两家在结婚前也是商量好的。
一胎随父姓,二胎随母姓。
当时女方父母承诺给出的条件也很优渥,周大爷就同意了。
可是现在想想,他就觉得心里不舒服。
因为宝贝孙子要是跟儿媳妇姓了,自己家的香火该怎么延续呢?
周大爷把儿子周勇悄悄地拉到一旁,劝他跟自己的媳妇好好商量,看能不能让小孙子跟自己姓。
周勇对此事却不以为然,他说孩子跟谁姓无所谓,反正都是自己孩子,一样宠爱。
看到儿子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更让他茶饭不思,夜不能寐。
周大爷陷入了无限的愁绪之中。
一边是老周家的香火,一边是和亲家的约定,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思虑再三,周大爷决定搭上老脸,去和亲家争取孩子的姓氏问题。
孩子出生的第4天,周大爷在医院里见到了忙着照顾女儿的亲家。
虽然不好开口,但是为了老周家的香火不被“截胡”,他就委婉地向亲家提了一嘴,让孙子随父姓。
亲家公听后脸色大变,埋怨周大爷出尔反尔,不遵守约定。
而且女儿刚生完,他不仅没关心一下,竟然还不合时宜地争夺小孙孙的姓名权,属实有些过分了。
周大爷听后,觉得是自己失信在先,也不好再反驳什么。
见了一眼小孙子后,他便灰溜溜的逃离了医院。
回到家之后的周大爷愤愤不平,他觉得亲家这是要断了老周家的香火,这个心结算是彻底结下了。
第二天,儿媳妇打电话给婆婆想让她来医院照顾月子。
没想到还在气头当中的周大爷夺下电话,表示孩子不跟周家姓,他们不会去医院的,并且气冲冲的挂断了电话。
不过儿媳妇想得开,不仅没被老两口左右了情绪,还直接花钱请了一个月嫂。
这下子周大爷脸上更加难看了,两家的关系更加紧张。
一个月以后,眼看孩子就要上户口了,周大爷心急如焚。
这名字要是在户口本上一写,周大爷再怎么愤愤不平也无力回天了。
在和老友一番苦诉后,他想到了一个办法:要回20万彩礼。
周大爷盘算着,既然儿媳妇有给孩子取名字的姓名权,那自己也有钱财的支配权。
当初的彩礼是自己的,如果孙子不姓周,这钱出的就很冤枉。
于是,他就给儿媳妇打了一通电话,开门见山地说孙子不跟自己姓,就把20万彩礼退回来。
并且周大爷还说,周家的钱和遗产不留给外姓人。
这通电话让两人不欢而散。
挂完电话后的周大爷暗暗自喜,心想着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小孙孙就该姓周了吧!
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就在第二天,亲家拎着20万现金的布包破门而入。
甩下黑色布包骂周大爷一句:
“做人真不地道!”
然后就气冲冲地走了。
周大爷心想这下完了,把亲家彻底的给得罪了。
过了几分钟,儿子打来电话,逼问周大爷做了什么,媳妇要和自己离婚。
他这下慌了神,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这个家要被自己给拆散了。
两家有着什么样的过往,刚开始周家同意孩子随母姓呢?
这就要从周勇和妻子结婚前说起了。
周勇是家里的独子,祖祖辈辈都是农民,家庭条件一般。
不过他很聪明,上了大学,毕业之后进了一家不错的单位上班,收入还算可观。
周勇的妻子也是独生女,不过她从小就含着金钥匙长大,家庭条件非常优渥。
而且她在市医院当护士,月入过万,稳定而又高薪的工作让同龄人很是羡慕。
一次朋友聚会中,长相帅气的周勇引起了这个富家女的注意。
两人互留了联系方式,刚开始,还是妻子主动追求的他。
虽然两家门不当户不对,但是妻子的父母不是势力眼的人。
老两口觉得只要小伙子努力上进,女儿喜欢,其他的都无所谓。
于是,相恋一年后,二人在双方父母的见证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结婚时,周家拿了20万的彩礼当做夫妇二人的成家小金库。
而女方父母拿出50万给小两口付了新房的首付,并且还买了一台30万的车给女儿当嫁妆。
但这前提条件是以后女儿生的孩子最好有一个跟随母亲的姓氏。
周家父母有些犹豫,但亲家开出的条件确实很吸引人,况且自己家的情况也不能再给小两口提供什么便利了,二老就同意了。
只不过周家在小孙子出生时临时反悔,以至于最后两家闹得不可开交。
一、周大爷有权干涉孩子的姓名权吗?
尽管我国的《民法典》中未具体规定姓名权的归属,但根据《民法》第一千零一十五条关于姓名权的规定,我们认为姓名权归属于孩子的父母,给孩子命名需要得到父母双方的同意。
周大爷作为孩子的爷爷,虽然属于直系亲属,但对于孩子的姓名权无权干涉。
父母双方可以听取周大爷的意见,但最终确定姓名的权利须父母一致同意。
二、随母姓到底可不可以?
我国刑法没有对“随母姓”进行具体规定,但根据《民法》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民法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在父母的姓氏外选取姓氏。
孩子可以在父母的姓氏中选择一方作为自己的姓氏。
所以,随母姓是民法所允许的范围。
即使是夫妻中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到公安机关对孩子的姓名进行变更,另一方也可要求恢复孩子原名,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三、关于财产继承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夫妻双方有权利和义务协商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之间的财产应当按照协议或者依法处理;
夫妻对家庭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协商一致,并有书面证明。
因此,公婆没有权利干涉夫妻之间的财产处理。
综上所述,在本案中,其儿子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法享有继承的权利,且其继承权不可任意剥夺。
因此,如果周勇夫妇在未来出现继承问题时,公婆不能因为二胎跟随母姓而剥夺其继承的权利。
四、要求返还彩礼是否合法?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对于彩礼的规定,有以下三种情形,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首先是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即没有登记结婚;
其次是在登记结婚后夫妻双方并没有生活在一起;
最后是在婚前给付彩礼后,给付彩礼的人生活困难的。
在这三种情形下,才有正当合法的理由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而周勇妻子家没有以上的情况,即使儿媳妇要和儿子离婚,也不必返还彩礼。
更何况,彩礼还没有女方家里拿出来的钱多,实在不必将彩礼还回去。
周大爷的此番举动,将儿子的小家搅和的接近崩溃的边缘。
其实,孩子无论跟谁姓,骨子里都是流的老周家的血液。
只是周大爷被世俗所同化,他那被禁锢的思想到最后也没有打开。
况且两家婚前还有约定,只能说他做人太不地道了!
对于周大爷的做法,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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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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