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剑客君批评的这两个案例,剑指哪里?
比如,第一个案例;“本车不得使用退伍军人优待证”。
这个画面在网上的争议还是蛮大的。尤其是在5700万退役军人中间引发不小的反感和憎恶情绪,网友针对该图片内容也发表了大量的留言。
有的说,这是赤裸裸的侮辱;也有人表示,可能是公交师傅的个人行为。
换位思考,该个人行为值得理解,但并不可取。
然而,对于大多数网友来说,这样的白纸黑字,加上硬邦邦的语言表述,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很容易引发负面情绪!
相比之下,下面这张图片的表述相对容易接受多了。不仅有说法、有出处,还留有相关职能部门的电话,符合有关说明的要求。
虽然是不同的两张图片,想表达的目的是一样的。但从表达的方式上就能看出来各有不同!
当然,网友心中的不满并不是当地的交通没有面向退役军人免费,而是如此生硬、冷漠的“告示”损伤了退役军人的情感,这才是广大退役军人无法接受的。
纵观全国,城市交通和轨道交通面向退役军人优待的地区,屈指可数。且各地区对退役军人的优待政策都是单片划区,基本上属于地域性的,这和退役军人优待证全国统一的表述相违背。
其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是这样说的,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等优待,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这个可以理解为,证件全国统一,政策属地规范,优待清单地区量力而行。
也就是说,退役军人优待证真正实现全国统一,需要打破各种“智枯”。无论是领域也好,还是规范也罢,是一条比较难的路子。
千难万难,敢破敢立就不难。只要是有益于社会发展进步的,民族日益强盛的,再难再险也得往前推动。
比如,某些地区的优待清单丰富,优待政策面向全国退役军人。像这样敢于天下先的地区,有了第一个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
最想说的是,无论是地区还是国家,在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上,尽可能的多为退役军人考虑一些。比如在优待清单上,多给一些实惠。这样,条件好的地区可以先行一步,其它城市也可以一步步慢慢跟上。
退役军人优待证,是受退役军人保障法规范的,也是国家统一制证。不仅是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更多的也是为了让退役军人更有获得感。
所以,优待证并非“红脸证”。
能使用的地区,要大大方方地拿出来。还不能使用的地区,退役军人要稍微等一等。
最后,全国各级职能部门要做好相关教育。针对退役军人优待证使用的再教育,要全面深入。让广大退役军人熟悉本人优待证的使用方法和使用范围,以此推动优待证的价值彰显。
页面更新: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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