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00“包夜”女大学生,强行发生4次关系后,女子受不了报警

前言

女子做非法交易,说好不限次数,却出尔反尔,男子太猛?女子报警求救!

作为一名电视台记者,王某(化名)通常会外出采访。王某也可以说是一个年轻有为见多识广的人。

因为工作比较忙,王某在工作这段时间也没有找女朋友,但王某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正是年少血气方刚的时候,有时候也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

有一次在网上,王某认识了一个简称叫朱某的女子,王某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朱某。

两人经过商量之后,说好了两千元的价格,包朱某一晚上,事情过后,王某却被警方以强奸罪逮捕,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王某的背景

小王是一个土生土长的SX人,今年28岁,现在一家电视台当记者。

小王也非常喜欢记者的工作。他年轻的时候性格活泼,口才好,家庭条件也比较好。他的父母是双职工。

小时候王某的父母带他出去玩的时候,不管看到谁,都会亲切地叫他。

别人都会夸他嘴巴巧,也许是有时候有些人从一出生就注定了你将来要做什么。

上了小学后,每次学校举办运动会或其他活动,小王都会很积极地作为活动的主持人。

除此之外,小王还非常喜欢摄影。他的父亲甚至为此给他买了一台照相机。王某从小就很优秀。

家里有无数的奖项、奖杯、荣誉证书。当有人问王某长大后想做什么。王某非常肯定他想当记者的想法。

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的王同学,高考时的成绩比预期的要高。

他报考了当地一所知名大学,选择了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小王的父母非常尊重他的决定。

这个专业在当时不是那么热门,报考人数也不是特别多,以后找工作也不会那么难,因为竞争力不是很大。

王某在大学里很努力,一直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他四年来,每天勤勤恳恳的,终于是等到了这一天,四年大学毕业。

毕业后,小王已经有了想要工作的地方,但当他求职时,却被告知研究生是不合格的。

于是王同学下定决心,继续考研。这期间,王某一直在关注这家电视台的新闻。

研究生毕业后,小王又去应聘,这一次他顺利被录取,成为了电视台的一名记者。

因为王某非常热爱这份工作,深知这份工作来之不易,所以在工作的时候,他非常认真,努力。

一转眼,王某已经在这个位置上呆了很久,马上就要30岁了。他的父母看小王的工作稳定,就开始催他找对象。

王某是一直忙于工作,并经常以出差为借口拒绝父母帮他找的相亲对象,所以直到现在,王某一直单身。

网络上的一夜情

小王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所以小王偶尔也会有心理欲望,没有女朋友也只能一次又一次的忍着。

后来,王某听朋友说,他可以在网上花钱找一个。毕竟到时候憋出病来也不好。

经过朋友的推荐,在一个特殊的渠道上,小王看到这些照片中的女性都很漂亮,身材完美,非常具有诱惑力。

反复看了好几遍,王某最终选择了一个姓朱的女人。这个女人真的是在王某的审美中。

王某加了朱某的联系方式,通过后,两人开始聊天,通过聊天,王某得知朱某是学校大三的女学生。

从年龄上看,他比小王小三岁,我们可以感觉到,小朱在聊天时是一个比较有礼貌的人,两人相处得非常融洽。

最后,王某约朱某出去见面,王某也把自己的需求告诉了朱某,于是两人约定了时间和地点,等待见面。

见面后,王某发现朱某长得比照片上更漂亮,心中的好感也随之飙升。

他们在约定地点附近找了一家旅馆,开了一个小时的房间。这次时间很紧,只有两个小时。

结束后,王某将之前商量好的价钱转给朱某,王某告诉朱某,联系方式也一样,等我下次有需求再找你。

得到释放后,小王的心情瞬间攀升,心中憋了很久的欲望终于释放,小王也在工作上更加努力,如鱼得水,也没有了后顾之忧,但现在的小王已经不像当初那么单纯了。

找一次小姐要花几百块钱,而王某没有伴侣,每个月都要找好几次小姐,这对他来说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于是王开始考虑工作的事情。怎么样才能有额外的收入,于是便打起了歪主意,平时出去采访的时候,他会偷偷拍下别人的私事。

然后通过与当事人的联系,从中间获得更多的报酬。有了这笔收入,小王的钱也是随之水涨船高,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包夜上瘾

也正是因为王某现在有钱了,他在和朱某接触的时候,就提出要花钱包夜朱某。

朱某也不反对,于是王某和朱某商量了价钱,最后决定每晚两千元,朱某还说他们做运动的次数是没有限制的。

王某听了朱某说的话,非常高兴,瞬间觉得这两千元钱真的很值得。

和上次一样,两人约定了时间和地点。这一次,小王很期待这一天的到来。

小王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和任何一个女人过一整晚。他一直想体验一下,可惜一直没有机会。现在他可以尽情享受。

约定的时间到了,王某和朱某见了面,到酒店订了房。王某很喜欢朱某。

所以两人见面时,王某控制不住自己的心,与朱某连续发生了三次关系。

整个房间里弥漫着两个人缠绵的余波,也许是因为有些疲惫,两个人都睡着了。

事实上,第三次开始时,朱某明显感到力不从心,但王某已经付出了价钱,也不好出尔反尔,所以朱某只能坚持下去。

王某睡了一会儿就醒了。他又感到浑身充满了力量。他转过头,看到了旁边睡得正香的朱某。

这时,朱某身上盖着一床被子。这完美的身材和白皙的皮肤再次点燃了王内心的情欲。

这时,王某叫了一声朱某,朱某只是应了一声,便马上转过头,又睡着了。王某看了一眼手机,时间还早。

于是,他到外面抽了根烟,然后回到卧室,再次把朱某弄醒,要求再和朱某发生性关系。

对于王某的要求,朱某直接拒绝了,并表示自己现在很累,不想再折腾下去了。

但这时候,王某觉得自己花了钱,不能完全满足自己,就觉得有点生气。

所以王某无论朱某怎么反抗,拒绝,直接来了个霸王硬上弓,又强行和朱某做起了运动。

还没有醒来的朱某被王某这样折腾着,疲惫的身体隐隐作痛,朱某觉得很生气。一点也不在乎自己的感受!

但这时,王某满足了自己的欲望,躺在床上不理朱某,没说一句话就睡着了。

女子报警

这时,朱某越想越气,越想越委屈,于是直接报了警。没过多久,警察来到了他们所在的房间。

这时,王某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当他看到警察时,他以为自己在做梦。但清醒过来后,才意识到是朱某报了警。

两人被带到警察局接受仔细询问。朱某说,是王某强行侵犯了他,但王某说,他们两人之间有交易。

这最多就算嫖娼不算强奸,面对王某的疑惑,警方直接给他普及了一下法律知识。

首先王某嫖娼,朱某卖淫,两个人达成了协议,并且有了金钱的交易,这个罪名是成立的。

其次王某并没有尊重朱某,而是直接强制性的和朱某发生了关系,这已经是违背了妇女意愿,所以强奸罪成立。

王某补充说,一开始,朱某说当晚发生性关系的次数不限,但到了第四次,朱某出尔反尔,先违反了约定。

警方也解释了这份协议。如果是正常的协议,就必须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朱某和王某签订的这份协议内容涉及卖淫嫖娼,本就是属于违法行为,所以这份儿协议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如果没有第四次发生关系,王某最多就是以嫖娼来进行处罚,但现在看来王某不只要接受嫖娼带来的处罚,还要接受强奸带来的判刑。

而朱某卖淫也是违法活动,作为警方也会对朱某进行思想上的教育,朱某也保证以后这样的事情不会再发生。

后记

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上,就要做一个遵守法律法规的好公民,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不做违法犯罪的事。

我们不能触及法律的底线。每个人都必须了解清楚,知道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

对于卖淫嫖娼这种违法犯罪的活动更不能再有,这种行为会危害自己的身体健康。

当你无意中感染了某种传染病,也会影响到身边的家人和朋友,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徘徊在法律的边缘,我们绝不能心存侥幸。为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每个人都必须控制自己的行为。别为一时的爽快,而毁了自己的终身!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6-05

标签:小王   女子   强奸罪   都会   卖淫嫖娼   出尔反尔   女大学生   价钱   警方   受不了   次数   欲望   父母   电视台   协议   记者   发生   关系   时间   工作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