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后走错门,和邻居发生关系,被抓时:她不反抗我认错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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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我...我是来自首的!我真不是故意强奸她的!”

在派出所门前徘徊了很久的男子,终于鼓起勇气走进了大厅,并向里面的民警表明了自己来意。男子本想着自己来自首,那么量刑的时候应该会从轻处罚,没成想,法院的判处却与其期望相违背。

这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呢?请众位听我娓娓道来。

钟先生与女友租住于江苏某小区的1501号房,两位小情侣均有着自己的事业,日常生活质量较高,这么一大间套房就只住了他们两人,钟先生对此是非常满意的,只是最近的一件事,让钟先生苦恼良久。

原来,钟先生的工作非常忙碌,大清早出门,经常到深更半夜才能回到家中,就连平日的节假日也需去到公司加班,前期女友还会感慨钟先生的上进和勤奋,但这时间久了,钟先生对于女友的疏忽就成为了两人吵架的由头。

这天,上班期间的钟先生又被女友的信息狂轰乱炸了一通,心绪烦乱的他苦闷异常,于是在下班后约了几个好朋友聚会小酌。

不小心喝多了的钟先生在朋友的帮助下回到了小区,朋友本想直接送他回家的,但被钟先生拒绝了,因为他想独自在小区走走,消消酒气。走着走着,原本住在一单元的钟先生却走进了二单元,脑袋不清醒的他乘坐电梯来到了15楼。

按照以往出电梯后的走向,踉踉跄跄的到达了1504号房,在这里发生令人感到非常奇怪的事情,钟先生一单元1501号房的钥匙居然打开了二单元1504号房的大门。

开门关上,进入1504号房的钟先生径直走向卧室,看着床上鼓起来的人型包,他以为是入睡了的女友,而旁边的孩子,则被他误认为是女友姐姐的孩子。

没做多想的钟先生,直接就掀被上床,对着“女友”开始动手动脚,但很快就被“女友”拒绝了,钟先生以为女友还在因为白天的事情和自己生气,不想和自己发生关系,于是起床离开了。

从1504号房出来的钟先生,在楼道里站了几分钟,然后又重新打开了1504号房,进入卧室与躺在床上的“女友”发生了关系,谁曾想,这下可闯下了大祸。

“啊!!!你是谁?你怎么进来的!!”

床头的台灯亮起,刚才与自己两鬓厮磨的“女友”看着自己惊声尖叫,钟先生瞬间清醒,看清楚了卧室的情形,想都不想,从地上捡起衣服就夺门而去。

冲出二单元的大门,凌晨的刺骨寒风让钟先生脑子渐渐恢复思考,开始意识到自己刚才的所作所为是犯罪,这是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他很害怕,担心自己的前途因为此事毁了,于是,再给自己做了一番思想斗争后,他抬腿走向了辖区派出所,就发生了开篇的一幕。

而此时此刻,1504号房卧室床上,尖叫过后的徐女士从一开始的恐慌、害怕转变为悲伤、气愤。

今天对于她来说是非常糟糕的一天,入睡前,徐女士和丈夫因为生活中鸡毛蒜皮的小事爆发了激烈的争吵,丈夫气不过就摔门离开了家,空荡荡的房间仅留下了抱着哭泣孩子的徐女士。因为争吵,徐女士对丈夫也有着一腔怒火,也不理睬大半夜的丈夫去了哪里。

在哄睡孩子后,自顾自的躺床上睡着了。陷入梦乡的徐女士恍惚间听见有人开门,她以为是丈夫回来了,也没起床搭理他,没过多久,“丈夫”摸索着掀开了她被子,对着她上下其手。

徐女士闻着“丈夫”身上的酒味,知道他前面是去喝酒了,猜想“丈夫”应该也是被两人的争吵气到了,而如今回来后对着自己动手动脚的,就是想和自己发生关系,以此来缓和两人之间的矛盾。但徐女士还是耿耿于怀丈夫的甩门而去,她想给他一点颜色看看。

于是,徐女士狠狠的推开了“丈夫”的手,下床去了卫生间。原本躺在身旁大小动静不断地“丈夫”瞬间停止了动作,呆了一会也走了出去。

听见他离开的徐女士从卫生间出来,重新躺回了床上,没成想,十几分钟后,“丈夫”又回来了,继续对着她上下其手。徐女士心想,自己已经拒绝过一次,再拒绝的话这不是落了丈夫的台阶吗?于是就顺从了“丈夫”的意愿。

两人的动静略大,一旁的孩子翻来覆去的睡不安稳,徐女士担心孩子有什么状况,就伸手按亮了床头的台灯。

这下可不得了啦,虽然台灯光线昏暗,但足以让她看清眼前的男人不是自己的丈夫,害怕和恐惧促使她惊声尖叫起来,对方仓皇而逃了。

冷静下来的徐女士立马联系上了丈夫,丈夫听闻后很快就赶回了家中,两人商量过后,决定报警处理。警方接警后,还没来得及找犯罪嫌疑人呢,钟先生就来自首了,最终,钟先生被以强奸罪论处,获刑3年6个月。

看到这里,大家可能会疑惑,钟先生已经自首了,按理来说享有从宽处罚的机会,为什么量刑的时候却没有减轻呢?

原来啊,钟先生口中的“故意”其实和他的行为是不相符的。1504号房的大门和客厅均装了监控,根据监控画面,可以判断钟先生第一次进入1504号房的时候可能是不小心,但他进入后愣在了客厅,这应该是看到不熟悉的场景意识到自己可能走错了。

可他没有立即醒神,而是继续往卧室走了去,再被徐女士第一次拒绝后就直接出了1504号的大门。关上门后的钟先生其实只离1504号房几步之遥,此时的他站楼道的行为举止有条有理,不再像第一次那般醉意朦胧的样子。

十几分钟后,钟先生再次打开了1504号房门,不带一丝犹豫的直接走向卧室与徐女士发生了关系,也就是说,钟先生的第一次可能真的不是故意的,但第二次却真的是故意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直接向公安机关自首,如果真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没有编造任何理由,那么这样的自首是可以获得从宽处罚的,但显然,钟先生并没有这样做,所以,他也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代价。

如果,在实际的生活、工作以及学习中,我们的某些行为触犯了法律条文,请自行投案,如实讲述事实,不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虚构任何的理由,我们要相信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坦白了才能真正获得改过自新的机会。

关于此案件您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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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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