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子偷窥女士洗澡坠亡,家属索赔88.9万,家属:她洗澡害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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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看人家洗澡你们家还有理了?你们还想找我们要钱,还是要点脸吧!”

听了这些话你可能一头雾水,而且这些话还是一对青年夫妻在法庭上说出来的就更耐人寻味了,到底是怎样的事情,导致双方打上法庭,并且由此奇葩言论呢?我们一起看看今天的案件吧!

二零一九年夏天的某一天,在一栋老式的楼房下面,有人突然发出了一声惨叫,随后附近的邻居们就听到了警车由远及近驶来的声音,原来是楼上有人摔下来了,当时发现的人看到一个男人在地上趴着,又看到了脑袋附近一直在流淌的血液,当场就大喊起来

由于天气热大家都开着窗户,周围很多邻居都听到了,都在议论纷纷。

这时候从楼上也下来了两个警察,发现和楼下的警察是同事,仔细沟通之下才知道,楼下摔死的男子就是楼上下来这波警察要找的人,那么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楼上的警察楼上两位租客陈某和熊某叫来的,他们是一对年轻的夫妇,不久前刚在老家办理完婚礼,然后出来打工的,在浙江的城市里找一处便宜的房子先租住着,等有些存款了在换好一些的生活空间。

小两口通过网络看到了一处老楼的小房间虽然破旧但是价格合适,他们就定下来了,住进去才发现,实际上这个屋子的卫生间原来是一个,后来被房东从中间建了一个墙,又改了水管、增加了洗手盆、坐便以及淋浴设备变成了两个卫生间

这边的卫生间是租给这小两口,另一边卫生间和卧室租给了李某使用,就是卫生间中间的墙不是特别高,踩点什么东西就能看见对面的情形,不过小两口看着李某也是老实人的面相也没多想,安心住了下来。

可是有一天妻子熊某正在卫生间里洗澡突然感觉有什么不对的,突然看见卫生间中间的隔墙上有一双眼睛正盯着自己,当时熊某在洗澡毫无防备被李某都看到了,吓得大惊失色,尖叫出声。

陈某寻声而来看媳妇出了什么事,而李某发现后也赶紧退了下去。陈某一听说此事,气的够呛,于是他们穿好衣服后就一起到隔壁去找李某,敲了半天门,也没见李某开门,甚至毫无动静。

熊某和陈某气不过,就拨打了报警电话,几分钟后警察来到了李某房门口敲门,敲了半天仍然没有声音回复,但是听到楼下闹哄哄的说是有人死了,于是警察和熊某陈某一起来到楼下查看,才发现死者正是他们要找的隔壁李某。

警察只能将熊某和陈某也带回去做了笔录,然后对于李某的死亡展开了调查,发现李某屋内并没有其他人的存在,经过勘察也没有他人的指纹和痕迹,门锁也没有撬动痕迹,排除他杀可能。

而且警察和隔壁屋的陈某熊某一直在李某的屋门外,没有听到争执或者打斗的声音,又对于李某坠亡处阳台位置指纹的勘察,最后得出结论,李某的死应为害怕警察和陈某熊某的追问,而选择先从窗户爬出去,结果坠楼身亡

随后警方通过其房东那里李某留下的身份证信息联系到了李某的家人,为李某妥善处理后事,可是李某家人来了之后不依不饶,认为是熊某和陈某害死了李某,大吵大闹不止。后来起诉到法院,向陈某、熊某和房东共同索赔88.9万元。

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本案:首先,李某从卫生间的隔墙上方偷窥熊某洗澡,这种行为已经涉嫌侵犯他人的隐私,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房东在装修房屋的时候,未将卫生间的隔墙建立完善,导致很容易就可以看到对面卫生间的情况,致使了李某看到隔壁的熊某,考虑不周到,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对于李某的死亡,熊某和陈某在发现李某偷窥以后在其门外敲门,未收到回应后选择报警,并未形成其他过激反应和行动,没有直接造成李某的死亡,属于在合理范围内的正常反应范畴。

而且后来选择了报警解决,而反观李某自己因为害怕受到法律的制裁,自行选择了从阳台爬出逃跑,最终导致自己才从楼上摔下来当场死亡,所以法院认定陈某和熊某无需对李某的死亡负责

即使房东对于卫生间的隔墙设计有缺陷,也不能成为李某偷窥的理由,李某的偷窥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心,所以李某应该为自己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李某家属的起诉并未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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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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