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女子喝多,被18岁小伙尾随回家,当晚哀求:已经3次放过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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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摘要·】——»


“你放过我吧!”

某日,有个女子来到派出所,声称自己两个月前被他人强奸,而且现在还怀上了那个人的孩子。

怀孕属于是强奸案中的严重后果,警方对此案极为重视。

可在例行询问中,警方发现女子所说的话前后矛盾,而且有所隐瞒,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名女子姓黄,这一年32岁。

黄某虽然已经三十多岁,但从外貌上丝毫看不出来,而且她本人的声音有比较甜美,稍加打扮完全是可以装作清纯少女的。

据黄小姐所说,两个月前的一天,她独自一人去到一家酒吧喝酒,回家路上遭遇他人尾随。

因为黄女士喝多了,所以一直没有发现有人跟在后面。

刚要进入家门时那个男人突然从后面抱住了她,黄女士醉酒没有力气,很快就被制服了。

在被制服后,那个男人强行与黄女士发生了四次关系,中途她不断反抗但都无济于事,最终只能服从对方的霸道控制。

第二天酒醒后她发现那个男人早已逃之夭夭。

她对这件事情感到羞耻,所以一直没有报警,直到发现怀孕才敢说出来。

警方通过黄小姐所说的信息前往酒吧进行调查,那里的酒保认识黄小姐。

他表示黄小姐那天确实是喝多了,但是并没有看到有谁对黄小姐意图不轨,且黄小姐当时的男朋友就在黄小姐身边跟着,不应该有这种事情发生。

男朋友?

警方对这一情况十分不解,再次找来黄小姐询问情况。

在民警的不断询问下,黄小姐才透露,原来那个“强奸”自己的人是她的前男友陈某,而肚子里的孩子就是他的。

警方通过一番了解,才知道这起案件是一起彻头彻尾的诬告案。

2014年,26岁的黄小姐结了婚,他与丈夫是同一家公司的职员,两人在职场上认识并互相帮助,逐渐发展成了情侣关系。

一开始两人的日子很幸福,别人都很羡慕。但是两个经常会把工作上的事情带到家里,又把家里的脾气带到工作上,导致双方矛盾重重。

结婚两年后,黄小姐的儿子出生了,但孩子的到来丝毫没有缓和夫妻俩的关系。

生产后黄小姐的身材走样,她因此十分伤心,而丈夫对她却是一点都不关心,只说这是她当母亲应该承受的责任,这让黄小姐十分气愤。

两人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更让黄女士感到绝望的是丈夫因为自己身材走样而嫌弃自己,在自己孕期的时候就出轨了隔壁部门的同事。

发现这件事情后的黄女士与丈夫大吵一架,两人随后陷入冷战,2019年,两人最终决定离婚。

自从知道丈夫出轨后的黄小姐就开始走独立女性道路,不再靠丈夫生活,自己赚钱自己花,每周坚持健身,身材和皮肤也逐渐变回了生产前的模样。

周边的人都很难相信黄小姐离婚的时候已经三十多岁,还以为是刚刚毕业的女大学生。

离婚的黄小姐顿感寂寞,经常出入酒吧买醉,而一次酒局让她遇到了自认为是真命天子的陈某。

陈某这一年才18岁,黄小姐大了他整整14岁,也就是说黄小姐上大学的时候,陈某刚刚上幼儿园。

黄小姐身材保持得很好,皮肤也是白皙透亮,陈某看到黄小姐的第一眼还以为眼前这个人也就20出头。

来酒吧“钓凯子”的黄小姐身着一身粉色包臀短裙,丝毫不遮掩自己的性感身材,这让初来乍到的,还未能完全看过人间烟火的陈某难以把持。

黄小姐得知对方才18岁,心里也是纠结,毕竟自己再大几岁都能当陈某的妈妈了。

但是眼前的小鲜肉可谓秀色可餐,这与那些胡子拉碴的油腻男有着鲜明对比,犹豫就会败北,黄小姐也顾不了年龄上的问题,直接就主动靠了上去。

姐姐如此热情,弟弟也是不好推脱。

黄小姐成熟老练,没一会就把陈某给拿捏住了,两人互相给了联系方式,没过多久,两人就确定了情侣关系。

黄小姐有稳定职业也有稳定收入,而陈某这个时候还是无业,没考上大学的他如今一直在家中啃老,所以双方谈恋爱的支出一直都是黄小姐给的。

对此黄小姐也没有怨言,毕竟自己的小男友还小。

一次外出约会,两人都喝了酒,但是已是深夜,陈某不知去哪里过夜。

黄小姐得知后就直接把小男友领回了自己的公寓。没想到平时的小奶狗男友一到家里就变成了小狼狗。

刚进门的陈某直接把黄小姐扑倒在了床上,两人就这样发生了关系。

那之后不久,陈某就直接搬到了黄小姐的公寓居住,黄小姐一个人的工资多养一张嘴也没什么问题,她心里想着只要陈某能够一直陪着自己就好,也别无他求。

但搬来黄小姐家里的陈某却逐渐展现出了一些恶习。

每天黄小姐回到家里,想要一个温暖的拥抱的时候,陈某就只会在电脑前打自己的游戏,一坐就是一个晚上。

而且陈某十分懒惰,家里上上下下的家务都是黄小姐一个人包办,黄小姐本来以为养了个小男友,结果养了一个小朋友。

因为这件事情两人爆发过几次争吵,但陈某每次都会主动示弱请求原谅,黄小姐也是个心软的人,每次都能被陈某说服。

但2020年6月的一天,黄小姐回到家后发现陈某不在,不仅人不在,连所有的生活物品也一起消失了。

担心男友的黄小姐赶忙打电话给陈某,没想到迎面而来的是一通谩骂。

原来这一天下午,独自在家无聊的陈某无意间翻看到了黄小姐的身份信息,这才知道眼前这个女友大了自己整整14岁,陈某觉得自己受到欺骗,一怒之下离开了黄小姐家。

纵使黄小姐如何解释自己的苦衷,表达自己对于陈某的爱,陈某都一概不理,直接挂断了电话并且拉黑了她。

突然失恋让黄女士伤心欲绝,她来到了两人相识的那家酒吧喝酒,喝得酩酊大醉。

酒保认识两人,所以联系了陈某。

陈某听说黄小姐因为自己而酗酒,心中也有些不忍,便来到了酒吧,但没有直接走上前去与她相认,只是远远的看着她。

醉酒的黄小姐摇摇晃晃地向家中走去,陈某在后面默默跟着,生怕她出现危险,两人就这样保持的一定距离,回到了黄小姐的家。

黄小姐刚走进来家门,陈某就跟上去,表示两人已经决断,希望黄小姐以后不要这样自暴自弃。

看到陈某还在关心自己,黄小姐十分感动,扑倒陈某身上不让陈某离开,边说话还边脱自己的衣服。

陈某看着黄小姐,瞬间回想起之前两人的亲热画面,于是直接把黄小姐按到了墙上,又开始了缠绵。

这一晚上两人发生了四次关系,黄小姐以为陈某与自己的发生关系就是有爱回了自己。

没想到第二天起来的时候,陈某还是离开了,昨夜的经历就如同一次分手告别。

在那以后黄小姐多次联系陈某,希望两人能够好好谈谈,但是都被陈某拒绝。

2020年8月份,迟迟没有来例假的黄小姐感觉不对,随即就从药店里面买了验孕棒,自己竟然怀孕了!

原来那天两人发生关系没有采用任何安全措施。

怀孕的黄小姐找到陈某要求负责,但是陈某如今就只有18岁,自己都还是一个孩子,怎么对黄小姐的孩子负责呢?

他让黄小姐去打胎,而且说那晚是黄小姐勾引自己,也不能全怪他。

得到如此冰冷答复的黄小姐直接来到了警察局,报警自己被强奸。

经过调查警方基本确定了两人之间的纠纷为情感纠纷,并不存在犯罪行为,对黄小姐进行批评教育之后,此案宣告结束。

«——【·以案释法·】——»


本案中主要是黄小姐与男友陈某之间的爱恨纠葛,本案中涉及到许多法律知识,接下来我们就聊聊这里的法律问题。

1、发生关系后跑路,陈某为何不算强奸?

本案中,黄小姐与陈某分手后因为两人情谊还在而在此相遇,两人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欲再次发生关系。

事后黄小姐觉得陈某与自己发生关系后又离开自己的行为就是强奸自己,但警方通过调查推翻了这一控告。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者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本案中,黄小姐见到再次关心自己的陈某,直接抱了上去,边挽留对方边脱去自己的衣服,这体现出黄小姐愿意与陈某发生关系,甚至一定程度上她是这次性行为的发起者,所以本案中陈某并未违背黄小姐的意愿。

而在发生性关系的过程中,陈某还想进行第四次,这让体力不支的黄小姐表示拒绝,但是陈某没有同意,继续与其发生性关系。

这里两人之间产生了矛盾冲突,但是这并不能说明黄小姐不想与陈某发生关系。

结合当时的环境,这可以算作一种情侣之间亲热时“半推半就”的情况。

黄小姐虽然体力不支,但其本意上并不是不想与陈某发生关系,只是想让陈某“怜香惜玉”罢了,况且两人在此之前发生过三次性关系,黄小姐也并没有拒绝。

至于黄小姐认为陈某与自己发生关系后还有自己分手,是欺骗行为,所以控告陈某强奸,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黄小姐在于陈某发生关系是虽然喝了酒,但是还处在清醒状态,所以对陈某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是明确知道的,但是她没有反对,说明那个时候这是符合她意愿的。

黄小姐在与陈某发生关系的时候也没有遭遇欺骗行为,所以并不处在不知反抗的状态,事后黄小姐对此感到后悔也是不能认定陈某强奸自己的,因为两人当时“情投意合”,且没有因素影响黄小姐的判断。

这种性行为与“一夜情”类似,法律上并不禁止一夜情。

2、女方怀孕男方却不想负责?这是否犯罪呢?

本案中黄小姐怀孕,但是陈某不想负责,两人因孩子的去留产生激烈冲突,但是陈某的行为也不能构成犯罪。

首先两人的关系是情侣,并不是合法夫妻,所以并没有法律保护两人的关系。

我国的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男友对于女友怀孕不负责是一种违反犯罪行为,所以在司法实践中男方一般不会负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不用负,但是还有民事责任。

双方可以对孩子的去留进行讨论,如果决定不要孩子,那男方需要承担一定的堕胎费用以及女方的营养费,如果男方有重大过失的可能会承担精神损失费。

根据《民法典》,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

也就是说如果女方决定把孩子生下来,那男方需要尽到抚养责任。

本案中两人协商没有结果,但是主动权一般在女方身上,如果黄小姐执意要把孩子生下来,经过鉴定后是陈某的孩子的话,陈某需要尽到抚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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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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