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妻子在家中卖淫,河南一男子用菜刀杀死妻子,为何只判15年?

婚姻关系当中最重要的就是坦诚相待,互相理解和包容。

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不会允许自己的另一半精神上或者肉体上出轨,那是对婚姻最大的不忠诚。

没有一个男人可以接受一个在家里卖淫的妻子,更何况是相守了二十年的老伴儿。

河南老汉马明忠怀疑妻子在家里卖淫,感觉丢尽颜面的他用菜刀杀死了自己的妻子。

这么明目张胆的砍杀,为何只判了15年?

【案例摘要】

2019年9月30日的早上,马明忠像往常一样打扫着家门前的卫生。

邻居李大强路过他家门口时和他闲聊了几句,无意之间看到了马明忠手腕处有一道伤痕。

经过简单的问询得知,马明忠拿菜刀砍死了自己妻子李小花后,想要割手腕自杀。

但是自己没有下去狠手就留了一道伤痕。

李大强一听吓坏了,赶紧打电话给村支书汇报了此事。

挂了电话以后又赶紧报警。警方赶到现场后就把马明忠带走了。

在警方的调查询问下,马明忠交代了自己的整个作案过程。

马明忠自小有精神障碍方面的疾病。

尤其是成年以后喜欢喝酒,酒后更是胡乱作为,经常惹是生非。

邻村的李小花也因为先天性疾病智力低下。

经过媒人的介绍两个人相依为命成为彼此的伴侣,婚后的生活也算美满幸福。

李小花虽然智力有问题,但是她的身体其他方面都是健康的。

她给马明忠生了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三个孩子的身体也很健康,智力也没有任何问题。

完全没有受到父母亲精神疾病方面的影响。

老两口虽然生活上有些困难,但是好在感情比较稳定。

马明忠对妻子也是悉心呵护,而李小花也很贤惠,洗衣做饭样样都会。

就是这样的状态让两个人感情也越来越紧密。

9月29日晚,马明忠和往常一样,在家里喝了点小酒。

但是他的精神病在酒精的刺激下发作了。

他幻听到妻子在家里的床上卖淫,并且发出了声音让他觉得很窝囊。

神志不清的他拿着菜刀就走向躺在床上的李小花。

单手狠狠地把她的头摁在床上,另一只手拿刀向她的脖子砍去。

但是菜刀有些生锈,一下次并没有将李小花砍死。

他又拿起菜刀猛砍了几刀,直到李小花一点反应也没有他才停了下来。

看到躺在血泊中的李小花,马明忠才意识到自己刚刚犯病了。

发病的时候他是真的一点也没有意识到,家里就他和妻子两个人,妻子怎么会躺在床上卖淫?

他顿时觉得自己无缘无故的杀死了妻子。

怀疑妻子在家里卖淫只是自己的凭空想象和幻听,根本不存在的。

为了弥补自己过错,他便想着割腕自杀,以此来偿命。

但是因为自己下不去狠手,就只伤到了手腕,这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李大强报警了以后,马明忠并没有逃跑,而是在家里等待警方的到来。

面对警方的询问他也是直言不讳,一五一十的全部交代了自己的作案过程和心理活动。

警方也委托司法机构对马明忠的精神状态进行了鉴定,确定其有间歇性精神病。

李小花的孩子深知父母之间的感情,也知道父亲的精神上有一定的问题。

母亲的离世让他们心痛不已,但是也不忍心年过半百的父亲后半辈子在监狱里度过。

为父亲出具了一份刑事处罚谅解书。

经过法院的审理,马明忠最终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以案释法】

马明忠持刀杀死李小花的行为触犯了故意杀人罪。

从犯罪主体来说,马明忠作为一个成年人实施杀人行为,符合刑法意义上的一般主体。

其次,他持菜刀向李小花脖子上连砍几刀的行为对李小花的生命安全构成直接的威胁和伤害。

明知持刀砍人的行为会导致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而故意为之,可以看出马明忠有故意杀人的动机和目的。

最终李小花因为刀砍脖子失血过多死亡,马明忠的刀砍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以应当追究马明忠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结合本案案情当中马明忠的行为恶劣,手段极其残忍,情节严重,量刑幅度上本应当从重处罚,但是最终却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首先,根据《刑法》第18条的第一款的有关规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马明忠的精神状态来判定其为间歇性精神病人。

在饮酒以后会出现短暂性的精神异常,有过病理性醉酒的病史。

在喝酒以后做出了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

该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的发生即李小花的死亡。

而经过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确认后,马明忠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如果马明忠当时没有喝酒,没有经过酒精的麻醉后犯病。

而是在正常精神状态下实施了持刀杀人的行为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因为此时他对自己的行为有辨认和控制能力,并不能利用自己间接性的精神障碍来逃避法律的处罚。

其次,根据《刑法》第67条的有关规定:

自首是指行为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自首的时间可以在犯罪事实被警方发现之前,也可以在此之后,这不影响自首的认定。

结合本案案情当中马明忠在杀害了妻子李小花之后没有藏匿尸体,也没有选择逃跑,而是继续待在家里。

虽然事后他没有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但是在邻居发现后他也没有选择逃跑,愿意接受惩罚。

马明忠杀死妻子后有真诚悔罪,由于精神不受控制实施了杀人行为,但是事后他以割腕自杀来表自己的悔过之心。

警方赶到现场后,马明忠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接受检察机关的审查和追诉。

最后,李小花和马明忠孩子们出具的刑事谅解书起到了减刑的作用。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且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同意的情况下。

可以参考其出具的谅解书的内容酌定减轻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悲剧的发生已经不可逆,对于被害人家人的补偿只能通过经济方式来弥补。

作为被害人的家属也深知人死不能复生的道理,杀人偿命只是很多普通老百姓的个人看法。

结合本案的案情,李小花和马明忠的孩子们出具的刑事谅解书。

作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家属他们的内心一定是极其复杂的,但是这份谅解书确实能够帮助马明忠减刑。

综合上述三个原因,马明忠最终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刑法》第258条规定了组织卖淫罪,是指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当中马明忠只是幻听妻子在家里卖淫,但是事实上并非如此,针对卖淫这一问题我们也可以简单分析一下。

卖淫在我国是明文禁止的,属于违法行为。

卖淫是指女性出卖自己的肉体获取金钱的行为,这种行为破坏了正常的男女关系的性生活。

如果利用此进行交易将会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

组织他人卖淫主要是集结一些女性进行卖淫,行为人从中可以获利。

需要注意的是组织卖淫的人有引诱、介绍、容留的情况时,会在量刑适用上从重处罚。

因为他们不仅组织人员卖淫而且为卖淫提供便利条件,行为性质更恶劣。

强迫他人卖淫则是指在违背妇女意志的前提下。

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手段强制妇女进行卖淫活动,或者使用的手段足以使当事人陷入困境,被逼无奈之下进行卖淫活动。

婚姻关系当中需要双方相互扶持才能相濡以沫。

不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要对彼此忠诚,对家庭负责。

马明忠虽然杀害了自己的妻子,但是他的本意并不是这样的。

只是因为精神疾病不受控制,但是他可以少喝点酒尽量不让自己发病。#头条创作挑战赛#

(案例声明:此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为了保护隐私,文中名字皆是化名,请勿对号入座! 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如有侵犯相关权益,后台私信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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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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