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啥说我是嫖娼?”网恋奔现酒店,却被警察当成嫖娼抓走!

大家有没有想过这样一个问题:“假如我和我的对象在酒店里,遇到了警察打击卖淫嫖娼,那我们该如何证明自己没有在嫖娼?”

网上有人回复:“警察们见过的违法犯罪现场,比我们看的电影都多,真情侣和真嫖娼,人家一看便知。

真的是这样吗?那万一警方判断失误非要说一对情侣就是在从事非法性交易呢?加上这对情侣恰好刚认识不久,拿不出十分有效的证据,那他们该怎么办?

这事还真让一对情侣遇到了,两人网络相识,情真意切地相爱,见面时开房住在了一起,没多久就发生了关系。

但是晚上竟然有警察推门而入,称两人涉嫌卖淫嫖娼。这究竟是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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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情侣奔现开房,警方称其嫖娼?

“都不许动!”一声巨响,酒店房间的门被大力推开,几名警察面色严肃地涌入小小的屋里。

洁白的床上,一对男女显然被吓了一大跳,他们衣衫不整,慌忙遮掩,根本没见过这样的场面。

“你们涉嫌卖淫嫖娼,都老实点,衣服穿上跟我们回警局。”为首的警察丝毫不理会一头雾水的两人,严厉地让他们穿好衣服。男子李某(化名)急了,有些气愤地问警察,为什么真情侣也要被抓?

警察却说,他们已经掌握了有关两人的所有证据,很明显,他们就是在卖淫。

于是,百口莫辩的两人被带回了警局。

逼问交易金额,没做过的事怎么承认?

警车上,气氛十分低沉凝重,李某和女友都十分不解,加上警察严肃,两人可谓面如菜色,直到几人到达了警局。

警局内,几名警察严肃地询问审讯两人,拿着记录工具对他们说,老实交代,把作案细节和交易金额都说清楚。

“我没有卖淫嫖娼!她真是我女朋友”李某非常着急,警方却还是不相信他们的话。

随即,有一名警察拿出了两人聊天记录的打印文本,上面有精确的见面时间、见面地点、酒店地址。包括酒店大堂与走廊的监控、酒店前台两人的身份信息登记,警方全都摸得清清楚楚。

另外,警方调查了双方的家庭背景,发现他们根本不是同一个地方的人,而且在之前根本没有任何现实生活中的交集。

两个不同城市的陌生人,对对方的现实情况一问三不知、在某天千里迢迢地见面、迅速地开房并发生关系,这不是嫖娼是什么?

李某和女友崩溃了:网恋啊,这不是很正常吗?

警方逼供,拒不顺从认罪

眼看两人丝毫没有松口的意思,警方就将他们分开审讯了。

两个不同的审讯室内,面色愁苦的当事人就像被霜打的茄子,看起来遭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他们不断地否认,说自己根本没有嫖娼卖淫,但是警方并不相信。

警方在后续恐吓、逼供的手段对他们进行严厉地审讯,而且在此过程中,还上升到了一部分人格侮辱。他们试图通过这样的方式,逼两人认罪。

但是没做过的事情为什么要承认呢?两人出奇一致,拒不认罪

本来浓情蜜意的小情侣,在酒店好好约会,就被警察以卖淫嫖娼的罪名带进了警局,过分的是他们还试图用一些特殊手段逼两人认罪。

这放在谁身上,都是非常不好受的,在强大的权力面前,普通人的声音变得那么微弱,倘若心理防线被攻破,忍受不了逼供就承认了以上罪名,那么两人的后半生都要背着这份“耻辱的负担”生活了。

逼供无果被释放,情侣怒将警方告上法庭

最终,警方逼供无果,情侣二人始终咬死自己没有卖淫嫖娼,证据不足,警方将他们释放了。

但是出了警局门的情侣二人越想越气他们本来见面的时间就少,本想把见面时间都安排的妥妥当当的,四处游玩闲逛几天,谁知警方的这一举动不仅打乱了他们的计划,还不分青红皂白、没有事实依据地将他们抓走审讯。

审讯过程中,警方没有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没有完全掌握证据的情况下,过于自信地逼他们认罪,对两人的身心都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网恋的两人就没有权力开房和发生关系吗?”虽然是网恋相识,但情谊真切。

他们感到很受伤,于是将当事的警局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他们的精神损失费用。

«——【·以案释法·】——»

卖淫嫖娼的定义范围是什么?本案中的情侣是否构成卖淫嫖娼罪?

“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的情侣二人,被警方误认为是卖淫嫖娼,最大的争议点还在于:两人因网恋,奔现发生关系。

我们对网恋可不陌生,确实是两个不同地方的、毫无交集的人,通过网络相识,随后确定情侣关系,选择见面奔现。

警方得知两个原无任何交集的人,千里迢迢地见面,很快就开房、发生关系,在掌握了一番并不确凿的证据后,就断定他们是卖淫嫖娼,是不合理的。

因此,两人并没有构成卖淫嫖娼罪。

警方的误判导致了两人的糟糕经历,这对情侣有权起诉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规定:“因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以此看来,相关人员侵害了两人的合法利益,他们是可以进行起诉的。

一桩没有切实证据而贸然断定的误会,惹出了很多矛盾和委屈。当今社会,从事非法性交易的行为,自然是要严厉打击的。不过就像本案中的情侣,他们的关系界定并不像传统情侣那样明晰,可也不存在性交易行为,警方就此贸然断定他们卖淫嫖娼,是过于武断了。这样一刀切的断案方式,容易误伤,也容易造成冤案。

案件中的情侣也做的不错,知道用合法的权益保护自己,在不合理的逼供下,没有因为害怕而认罪,这也是对自己的一种负责。

我们也要拒绝情色交易,知法懂法,在必要的时候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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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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