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659分高考状元被迫“落榜”,北大发表声明:绝不会录取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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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言路说法

编辑 |言路说法

«——【·前言·】——»

清华北大是我国的顶级学府,很多人在学生年代都憧憬过进入这两所高校进修。可由于考生人数多,清北的招生名额有限,因此基本上每年只有各省市的状元才有机会被清北录取。

但在2009年,重庆的这个考生明明拥有659分的优秀成绩,也是当年的文科状元,被北大录取基本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可北大招生办却公开发表了一份声明,表示绝对不会录取他。

这就意味着这个考生今年就要落榜了。消息一出,舆论也是一片哗然,大家都在好奇,为何北大会拒绝这个高材生呢?难道这个状元要去清华了吗?

«——【·状元“落榜”·】——»

本次事件的主人公就是小何,一个重庆市小县城的普通学生。他从小就非常聪明,三岁的时候就能够通读少儿版本的四大名著,达到上学的年龄之后,一直在当地的小学上学。

其他的小孩都会哭闹,不愿意去学校。可小何却特别懂事,不仅会主动收拾书包准备上学,每天放学之后还会老老实实在家做功课。根据他父母的回忆,小何从小就很独立有主见,根本没给他操过多大心。

2006年,小何在中考考试中取得了677分的优异成绩,位列全县第四名,成功进入了当地的南开中学学习。高中三年虽然忙碌,但也很充实,而小何自从入校那天起,就给自己定了个高考的目标——北京大学。

为了能够达成这一目标,小何给自己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平时得了空就背书、做题。他从小就喜欢读书,对于唐诗、宋词也是信手拈来,平时作文都会被老师拿来当做范文展示,其他科目也都成绩不错,总成绩能够一直稳定在年级前十名。

尽管成绩不错,但如果想要被北大录取,还是有些悬殊的。所幸他平时的努力没有白费,在高考的时候“爆了冷门”,考出了659分的好成绩,小何也因此成了当年的重庆市状元。

成绩出来之后,北大直接和小何取得了联系,签订了预录取协议,小何填志愿的时候,把自己唯一的志愿名额留给了北大的光华管理学院。这就意味着,只要中途不出现什么意外,小何就会被被北大录取,如果不被北大录取,那他就会“落榜”。

可就当小何以为自己能如愿进入北大之后,北大却公开发表了一则声明,明确表示会放弃录取小何,并且希望所有考生以此为戒。

这则声明一出,就意味着北大绝不会录用小何,而小何也会因为只填了北大这一个志愿,要面临“落榜”。可小何明明分数是够的,为何还会被北大拒绝录取呢?

原来,小何的父母为了给孩子“上一道保险”,便擅自伪造了相关证明,把小何的民族身份从汉族改成了土家族。如此一来,小何在高考成绩之外,还能享受少数民族的加分优惠政策。

只是他的父母没想到,自己这种自作聪明的小把戏会被其他人举报,北大招生办和相关部门接到举报之后也立刻展开了调查,发现事情属实,所以最终北大拒绝录取小何。

得知自己的“北大梦”就这么破碎了,而问题竟然出在自己父母身上之后,小何心中非常愤怒,可却无法发泄。他将自己关在屋子里哭了一整夜,但是哭过之后他也想清楚了,自己今年裸分659是靠自己考出来的,今年没被录取,那就再战一年吧。

转眼间,2010年高考成绩也迎来了放榜时间,小何经历了去年的“造假风波”,自然会成为各媒体关注的重点人物。所幸今年小何成绩依旧非常优秀,考了674分,用自己的实力再次敲开了北大的门。

«——【·以案释法·】——»

虽然第一年受父母的影响,小何与北大的录取通知书失之交臂。但他及时调整情绪,通过更多一年的努力,成功考入了北大。这一行为是非常励志的,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大家证明了:是金子,到哪都会发光的。

但本案中,小何父母给孩子伪造民族身份,小何虽然不知情,却是受益人,他们是否都违法了?北大拒绝录取小何,这一行为又是否违法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国籍具有血统主义特点。”根据该条款,国籍的取得和丧失通常是基于血统关系的。

小何的父母都是汉族人,他们的后代自然而然也是汉族人。但他们在2006年小何进入高中的时候,擅自伪造文件,给小何篡改民族身份,这一行为没有合法和正当的理由,因此已经涉嫌违反了国籍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刑事制裁。”

小何的父母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非法的,但是为了让孩子享受到少数民族的加分政策,把孩子的民族身份从“汉族”改为“土家族”,希望能够在高考中帮助孩子。这一行为已经涉嫌“伪造、编造身份证件”,如果有关部门追究起来,他们需要受到刑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滥用职权罪: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并导致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将面临刑事制裁。”

小何的父母都是当地的公职人员,他们在材料不充足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改掉了孩子的民族身份,这一行为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罪。最终,他们也被停职查办,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那么,小何明明不知道此事,在2009年,他也是凭借自己能力考到的659分的好成绩,北大拒绝录取他,是否违法呢?

根据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机构有权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程序自主决定录取。同时,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公正原则是十分重要的,各高校会制定招生规定,明确录取条件和程序。

北京大学作为我国的高等教育机构,他们有权根据自主招生政策决定录取的考生名额和招生条件。本案中,小何如果不出意外在第一年是会被录取的,可是他高考时提供的民族身份是伪造的,因此不符合规定,北大招生办才会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拒绝录取小何。

总而言之,小何明明是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在第一年就进入北大的,可他的父母却“偷鸡不成蚀把米”,事情败露之后,反倒耽误了孩子一年的时间。也希望这件事能给此类想要造假作弊的人敲醒了警钟:人生没有捷径可走,只有脚踏实地才能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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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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