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反抗性侵被判刑,当地官方出来辟谣,真实案情令人愤怒

25五岁女子因激烈反抗男子的侵犯,导致男子下体被折断失血过多死亡,法院判定女子:三年有期徒刑,并赔偿男子家属8万元。

“难道以后遇到侵犯都要主动张开双腿吗?”

“遇到侵犯是反抗还是不反抗?”

网友们在看到这个判决的时候纷纷为女子发声。那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呢?能让网友如此气愤,明明是受害者,为什么要受到惩罚?

事件起因

事件发生在2009年的洛阳,25岁的宋某还在当地的某个工厂加班,看着空荡荡的工作间,心里不免有些心酸,在宋某的努力下总算是干完了手头的工作。

出了工厂已经是十一点多了,宋某一个人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众所周知,深夜女子一个人外出是很危险的事情,尽管这条路宋某已经走过千百遍,但第一次这么晚回家,看四周漆黑的环境,心里不免也有些害怕。

街上冷风吹来,宋某更是裹紧了自己的外套。路上基本上没有什么行人,只有不远处还未打烊的小饭馆,里面还时不时传出男人喝醉的叫喊声。

终于走到了自己家附近,宋某一颗悬着的心也安定了下来。这时候碰巧就遇上了刚从酒局回来的江某,因为两人之前有过交集,宋某对江某的印象还算不错。况且江某长得人高马大的,在这空旷的夜晚也显得很有安全感,于是两人结伴而行。

可宋某并没有意识到,危险就来自于自己身边的人。江某常年单身,早在之前对宋某就有所青睐,只是碍于宋某对他没有意思才没表明自己的心意,在这个寂静的夜晚,又喝了不少酒,江某心底的邪念瞬间占据了大脑。

江某心想:你对我没意思,那我强要了你,传出去看谁还敢要你,还不是得跟着我。于是在酒精的刺激下,江某悄悄地从并排走变成了跟在宋某的身后,随后趁宋某不备,从后面抱住了宋某再用手捂住她的口鼻将她拖进了旁边的小树林。

宋某虽然练过一段时间跆拳道,但面对体型与力量的差距时根本无法应对。江某不顾宋某的哭喊,粗暴地撕裂了宋某的衣物,在一片哭喊声中侵犯了宋某。

宋某在被侵犯的过程中也没忘记反抗,不断地用手打和用脚踹,甚至还剧烈地扭动身体,试图将这个歹徒赶走。就在宋某激烈反抗的时候,突然听到江某的痛呼,只见江某停下了动作倒在了一旁。

宋某认为现在是个好时机,从地上爬起来拿起衣服,也没观察江某的情况,慌慌张张地就跑回了家。

回到家后的宋某担心江某的报复夜不能寐,也担心自己的名誉受到影响,所以并没有选择报警。只是暗自吃下了这个哑巴亏,打算一辈子烂在肚子里。

受害者变杀人犯

事发两天后,警察敲响了宋某的家门,警方告知她要去接受调查,宋某还是一脸懵的情况下就被警方带走了。

原来事发当天晚上,宋某挣扎太过激烈,不断剧烈地扭动自己的身体,导致江某的下体被折断。那声痛呼应该就是江某下体被折断发出的,只不过是宋某当时太过慌张没有在意罢了,倒在地上的江某无人施救,最后失血过多死亡。

警方认为宋某与江某的死有直接关系,是宋某剧烈扭动导致江某的死亡,于是警方就将宋某当做犯罪嫌疑人逮捕了。

事实上江某的死完全出乎宋某的预料,她只是出于自卫作出的举动,并不是故意要致江某死亡的。并且宋某作为被侵害者,见到有机会可以逃离现场,没有去观察施暴者的情况是很合理的事情。

宋某也表示自己很是委屈,明明被侵犯的是自己,怎么自己却从受害者变成了杀人犯呢?这件事情实在是太荒谬了。

然而让宋某更加没想到的是,她不但被抓了,还被判了刑。法院以过失杀人罪判处宋某三年有期徒刑,并且赔偿“受害人”江某的家属8万元。

这个判决不仅让宋某和宋某的家人不解,网友们也纷纷表示不解,怎么明明被侵犯的人出于自卫才不小心造成了对方的死亡,为什么会被判刑?

如果这个事件就这样草率地结束了,那么女性面对危险时又该怎么做?是被动接受还是主动反抗?接受意味着要失去清白,反抗意味着要落入牢笼。公众的质疑愈演愈烈,对于法院判决的不合理感到气愤。

甚至有人对于这个事件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先不管判决结果是否合理。女性激烈扭动身体真的会导致下体折断吗?就算下体折断,真的会失血过多么?

虚假的案件

宋某的事件一直在网络上发酵着,官方也没有出来解释也没有任何声明。半年后事情出现了转机,洛阳法院出来辟谣,宋某根本就是虚构的人物,整个事件也都是虚假的,全部都是谣言炒作出来的。

官方都已经给出了答案,民众对法院怨气也逐渐消失,可怒火却越来越大。原来谣言都是有根据的,真的发生过一起类似的事件,就在发生在洛阳。

2009年洛阳发生了一起电动车盗窃案,主人公名叫曹天。他同事的电动车被小偷偷走了,曹天见义勇为,当即拔腿就跑追赶小偷,边跑还边抽出腰带抽打小偷。正是这一下抽打,让本就慌张的小偷一个重心不稳摔在了地上,当场死亡。

偷电动车的行为虽然罪不至死,可曹天的行为也只是阻止小偷逃跑而已,并不是故意伤害小偷想至他于死地。而且怎么想用皮带都不可能打死人,小偷的死亡完全就是一个意外。

法官认为曹天的行为虽然属于见义勇为,但他确实是导致了小偷的死亡,所以他应该对此负责。那么换一种角度想,小偷不去偷电动车不就不会死了么?归根结底还是他咎由自取的,不应该小偷自己负责任么?

可法官并没有改变想法,曹天因过失杀人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赔偿2.5万元。这样的判决与宋某事件的谣言如出一辙,显然不能说服民众,小偷偷窃没有受罚,见义勇为的反而受罚了。

如果见义勇为还要受罚的话,以后还会有人伸出援手吗?如果在你追逐小偷的时候,小偷故意摔倒在地敲诈勒索,那是否要对他进行赔偿?

结语

法律判决应该关注事件的全貌,其中动机和过程也是极为重要的。只是根据造成的结果来进行判断是十分片面的,很大几率会导致判决不公。

我们应该反思一下,为什么网友们会捏造出来宋某案件,是因为生活中太多这样类似的案件了。当初南京某法院的判决,使得我们现在遇到倒在地上的老人,还要考虑扶不扶的问题。

公平公正的法律应该注意事件的本质和经过,权衡各方权益,确保判决的公正无误,只有这样才能维护人民的公平和正义。

对此有什么想说的,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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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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