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花千万买198个车位,高价转手引业主愤怒,被指黑心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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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名女子购买了198个车位,经过两年时间,她将这些车位以加价的价格进行出售。然而,这一行为引发了其他业主的怒斥和争议。

女子在两年前购买了大量车位,并在如今的房地产市场中以更高的价格进行出售。这引发了一些业主的愤怒,认为这种行为扰乱了社区的车位秩序,并使其他业主难以寻找到合适的停车位。

在社交媒体和网络上,对于这名女子的行为引发了广泛的讨论。有人对她的投资行为表示赞赏,认为这是合理的市场行为,而另一些人则谴责她炒作车位,认为这是对社区和业主的不负责任行为。

在这场争议中,社区居民和业主的意见不一。一些人认为,购买大量车位并加价出售并没有违法,是合理的个人投资行为。然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样的行为不符合社区共享资源的精神,应该考虑到其他业主的需求和权益。

女子买198个车位,两年后加价卖出


说来,王某可真是个平平无奇的经商小天才,要是车位全部按预期卖出,那可真是两年啥也不做,就赚几百万。

此事件一出,好多人开始对王某的身份进行猜测,大部分人都认为王某肯定是做投资的,或者就是家里有内部关系,不然她怎么就买得那么巧呢,正常人谁会买那么多的车位。

其实,王某也只是普通人,她的父母都是公司上班的白领,虽然说工资待遇都不错,但也不是那种随便,就可以拿出一千多万给王某买车位的人,或许父母知道她用那么多钱来买车位,父母还会强烈反对呢。

王某可以拿出那么多钱,是因为她嫁了个好老公,王某从小就是个美人胚子,长大了以后不但没有长残,反而更漂亮了。

王某和老公是高中同学,王某是高中学校的校花,他老公是当地有名的富二代,长得帅,学习成绩也好,喜欢上王某以后,就对她展开了追求。

王某对于这种有钱有颜有智商的男孩,也肯定是心动的,矜持了没多久,两人就偷偷的在一起了,高考完的两个人也没有分手,虽然没有考到一个大学,但是去了一个城市。

大学期间,虽然有争吵,但两人的感情还是很稳定,大学毕业一年,两人就结了婚。

两人结婚的时候并没有住在王某买车位这个小区,两人住的是与小区相反方向的郊区,王某老公家在那边办工厂,还自建了别墅,王某老公毕业就在自家公司上班,王某也就跟着住在那边。

王某会来到这边的小区买房子,是因为这边建的大学城正式准备投用了,王某毕业一直没有工作,忙着考研究生,今年终于考上了,但是要在这边大学城就读。

王某想着自己之后在这边读书,回家一趟太麻烦了,就想着在这边买套房子,自己不想住宿舍的时候住。

王某当时来看房的时候,这边郊区人还很少,在这边住的人都是在城里工作的,为了省钱,才来到这边住。在这边买房的人不多,大家都铆足了劲,想在城里买房,都不想着在郊区买房。

王某当时也是想着,就想随便选一个离学校近的小区买个住房,根本没有想着要买车位。

是在她确定要买房子之后,人家看着她开着车,给她介绍了一下,一个车位只要5万,买一个可以一起帮她把手续都办好,王某想着自己有时候开车要停车,老公过来也要停车,就答应买了。

这可把给她介绍的人高兴坏了,说她还是第一个这么爽快就答应买车位的人,其他人都是把车停在外面,反正外面有很多可以停的地方,也没有人管。

王某当时也没有多想,是回到家和老公说话,听了老公的一句话,她才有了囤车位的想法的。王某办完手续回到家,看到老公就向她抱怨说学校边上很荒凉,以后在学校的生活难过了,玩的地方都没有。

老公安慰王某城市扩建,大学城建起来以后,那边还要建行政中心,以后肯定就发展起来了。

又举例说他们现在住这边之前也是很荒凉的,后面建了工业园区,科技园,没有两年就发展起来了,房价都涨了不少。

王某听到这话,本来是想着屯房的,自己嫁过来就没有工作,现在去读书也不可能自己挣钱,虽然老公很支持自己,但因为家庭本身差距的原因,王某一直想做点什么给公公婆婆证明自己,想着囤房赚差价。

算了算自己手里的钱,买房买多了不太够,想来想去就想到了今天买车位的时候听到的话。

越想越可行,第二天,一大早王某就又来到了小区打听,因为这边的住户没有几家买车位,小区的车位确实还剩着很多,一听王某有买的意向 就特别热情的给她介绍。

王某打听好,盘算了自己的钱,她结婚时候的聘礼父母没要,还又给了陪嫁,外加上收到的礼金,大约1000多万。王某孤注一掷,全部用来买车位了,一共买了198个车位,加上手续费,总共花了差不多1000多万。

王某说自己买的时候也只是打算赌一把,家里人一个都没有告诉,还想着到时候赌输了,也都是自己的钱,不说没有人知道。

没想到两年过去,这边发展得越来越好,人也越来越多,外面陆地也都全部规划了起来,不让停车了,自己居然赌赢了。

小区的业主也没有想到,自己小区的车位这么难买,还是早就卖光了,也就过去了两年,他们这段时间买车位,也就抢得快那几个买到了,其他的怎么也买不到。

看着外面已经彻底不让停车了,业主们都很焦虑,听到车位差不多都被王某一个人买了,就纷纷联系起她。

王某知道以后,也是直接表示,车位可以买也可以租,周边小区买13万,租一个月650元。她的价格低一点,买10万,租的话一个月500元。

听到这话,业主都愤怒起来,觉得王某在狮子大开口,这个价格还低一点,两年前车位买才5万,租也才300元。于是纷纷嚷着,让王某降价,但王某理直气壮的说:“房价都涨了,她的车位怎么就不能涨。”

之后王某就摆出一副绝对不退让的态度,一小部分业主,看实在商量不了,还是出钱买了。

但大部分业主还是接受不了这个价格,觉得就两年,王某就直接翻倍卖不合理,于是找到物业,让物业出面解决,物业表示王某买了就是王某的,他们无权管理。

业主们看着物业这里也行不通,就猜测起来,觉得是物业勾结王某搞事情,不然谁会特意拿出那么多钱来买车位。三人成虎,这个说法越说越像,整个小区业主纷纷骂起王某和物业,有的还说要去告他们。#今日头条日签#

【律师说法】


虽然本案业主很愤怒,但是也没有办法,两年前价格低的时候他们没有买,现在被王某买完了,他们再怎么愤怒,王某不让步,他们就是不能以两年前的价格,从王某手里买到车位了。

一、本案王某一次性买入那么多车位,还加价卖出的行为是合法的吗?

我国《民法典》中规定了,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本案中王某购买的车位是地下停车场的车位,地面业主共有道路上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不可以出售,本案中的地下车位是占有小区地下空间建的车位,且不是人防车位,是产权车位,不是业主共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产权车位是可以出售和出租的,一般由开发商委托物业办理出售,卖出去之前的产权属于开发商所有,卖出以后由业主实际取得产权,像商品房一样,业主将取得产权的车位,再加价卖出,只要没有违法国家规定的最高价格标准,就是没有问题的。

所以本案中的王某购买车位,又将车位加价卖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她售卖的价格是比周围小区价格低的,那么就可以证明她的价格是符合国家规定的价格标准的。

且王某在购买车位的时候,小区车位是没有多少人购买的,法律也没有严格规定一个人只能买几个车位,所以王某的整个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是合法的。

二、本案王某的行为是垄断吗,业主说要起诉王某,可以以反垄断起诉吗?

本案的王某的行为是否属于垄断行为呢,法律规定的垄断行为有两大类,一类是经营者们达成垄断协议,二就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自己的支配地位,排除竞争。

本案中的王某不是经营者,她也不具有支配地位,也不存在其与谁达成垄断协议的情形。

在大家普遍的观念中,认为的垄断就是谁把这个东西都买了,她就是垄断了,虽然王某一个人购买了小区大量车位的行为,看上去是符合大家口中说的垄断的,但其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反垄断法》限制的垄断行为,只是一种市场行为。

王某没有构成垄断,但业主如果要以反垄断去起诉王某,也可以起诉,但法院不一定会受理。

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公民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一般包括由垄断行为受到损失的侵权之诉和因合同内容等违反反垄断法而引起的诉讼两种。

本案中的业主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需要有证据,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垄断行为的侵害,因为法律规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符合条件的法院才会予以受理,那么在王某的行为,都不是垄断行为的情况下,业主的起诉可能法院就不会受理了。

这里也是想要告诉大家,大家拥有起诉的权利,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不是所有的起诉都受理。

结语


法无规定不为罪,法无禁止即可为。虽然本案中,业主都在愤怒的骂王某,但王某的行为没有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她就是可以做的。

还有就是,我们大家都可以知道,随着国家经济和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发展好的地区,它周边的房价还有商铺,各种物价都是会比发展不好的地区相对要高的,这是整个大的市场规律。

所以王某买的车位,随着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价格有所上涨是符合市场规律的,且大家也可以看到周边小区的价格,对于王某给出的价格大家只是相较于两年前不满,但如果是和周边小区比较,那则是已经可以的。

大家需要知道,资本家本就是只是为了赚钱的,所以大家需要明白这个市场的规律,需要知道愤怒、辱骂王某都是没有用的,还是把自己的心态放平了,再解决问题。

同样,我们也需要知道,王某的行为确实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但这种投机取巧的行为也是不值得推崇的。

车位后面关系到的是民生,所以现在国家面对,越来越多车位引起的纠纷,也看到了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有着需要完善的地方,国家出台了新规,在车位上做出了更加详细具体的规定。

在国家的规范管理下,大家都会更加幸福的生活,希望物业也可以规范管理,尽职尽责维护好业主的权益,业主也配合管理,听取意见,大家共同携手建设和谐社区生活。

大家对此有何看法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头条热榜##我要上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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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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