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与三人以上搞两性关系的即是流氓犯罪”。这是1983年严打时期有些地方喊出的口号。
何谓流氓? 按照辞典的解释:其一、在职业方面指“无业”;其二、在行为方面指“不务正业,手段下流,为非作歹”。
流氓罪最早在1979年作为一种正式的罪名,纳入当时的宪法第160条规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983年秋天,一场声势浩大的“严打”拉开序幕,流氓罪迅速成为打击的重点,影响之深,覆盖面之广,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在那个时期,有的人因为请妇女当“模特”进行绘画、雕塑等艺术创作,并无淫乱活动而被定为流氓行为;
还有人看不惯青年男女在一起跳舞,把交谊舞、迪斯科舞与跳两步舞混为一谈,称之为“两步流氓贴面舞”,几乎将青年男女跳舞都看成流氓行为;
1983年,徐州铜山26岁女青年胡贤华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捕前,胡贤华是徐州市铜山县莆田渝中区医院的一名勤杂工。因与他人组织家庭舞会,跳贴面舞和抱腰舞,甚至与多名男性发生关系,遭到居委会大妈举报有伤风化后,以行为“开放”和“流氓罪”被拘捕,判决死刑。
胡贤华不服判决,上诉被驳回,终以“流氓罪”被枪决。
多名男性究竟是几名,三人及三人以上就叫多名。哎,现在在街上随便拉十个成年人,隔一个枪毙一个,纵有冤杀,也是八九不离十。
20年后当胡贤华在庭审现场的视频流出后,网友叹息:如果“流氓罪”持续到今天,十个男人九个都要被枪毙,十个女人八个要被判“死刑犯”,剩下的要么先天不足,要么就是需要神经科救助的。
这话听起来有些危言耸听,但纵观当下,不无依据。
又比如1983年马燕秦案,在1983年全国严打事件中,42岁的马燕秦案当属“女流氓”的典型枪决。
当时消息越传越悬乎,说她经常在家中举行私人舞会,教唆男女青年搞流氓犯罪,与100多名男子发生过两性关系。不仅如此,她还威胁、引诱自己的两个亲生女儿供流氓分子玩弄。
由于牵扯人数众多,此案历经两年方才终审。1985年4月15日是马燕秦在西安体育场接受了公审,随后被押往北郊刑场,两枪毙命。
这让我想起了风波亭啊,这与100多人发生关系的定论难道又是统计局干的,比如你这个月与一名男子发生了关系,一年12个月,那就是与12个男子发生过关系,20岁成年开始,岂不是264个。
喂,法官,你少算了164个,得把这女的挖出来再枪毙一次。
至于“她还威胁、引诱自己的两个亲生女儿供流氓分子玩弄”这条罪状,后来有人说她的两个女儿一个20岁一个18岁,也喜欢跳舞,也就是和男青年一起共舞,然后就变成了被流氓分子玩弄。
今天回过头,看看成都的“砂轮厂”,天涯、红红、龙鑫亚、小龙桥、东侨茜亚、奥林春天,按当年的定罪岂不是要出动武装部队,用火箭弹狂轰。
最悲惨的当属女流氓翟曼霞,“流氓罪”案发的起因竟是一次游泳。
83年的那个夏天,酷热难耐,更可恶的是大家收入低没有电风扇,更不要说空调了,翟曼霞去到河里游泳,由于没有泳衣,她穿着寻常衣服游泳,被水打湿后玲珑剔透。
然后翟曼霞就被人举报了,然后就因为玩“湿身”被立案了。
可见我们当时的治安有多好,警察叔叔因为一件泳衣都大肆出击,不辞辛苦地审问一番,发现此女喜爱打扮,且深受西方腐朽文化的毒害。
据朝阳群众反映,曾有十几名男性进出过她的居住地,以此类推翟曼霞与十多人发生过关系,这可是重大流氓罪啊。
在被判死刑后,翟曼霞表示:“性自由是我的权利,也是我的选择。我相信现在看来这种行为超前,但几十年后人们不会再这么看。”
一语中的啊,现在流氓泛滥,满街都是啊。女子走在时代的前面反而被时代抛弃,正如王莽一般,思维太超前了,反而被干掉。
这里,我想说我的人生目标就是当这样的流氓。
流氓罪中最为出名的当属迟志强了,虽然量刑不多,但由于他“明星”身份,而被家喻户晓。
迟志强出生于1958年,黑龙江哈尔滨人。14岁进入长春电影制片厂,之后主演多部电影,与刘晓庆、姜文等人飙戏,1979年21岁的他荣获“全国优秀青年演员”奖。
可就在他事业名利双丰收的时候,却因“流氓罪”被判入狱监禁4年,断送了自己的前程。
1982年迟志强在南京拍戏期间,一群干部子弟作为他的粉丝经常邀请他一起吃喝玩乐。
那一日,他们一起郊游,喝了些酒,回去时天已经黑了,其中一个比他三岁的小姐姐,离过婚的,就把迟志强留宿家中。
当晚孤男寡女发生了关系,毕竟迟志强可能不想别人说他禽兽不如。
然后就因为这件事遭到邻居举报。
我深深怀疑,这个邻居属于狐狸吃不到葡萄那种。
原本已经小事,结果因为是名人,在发酵和催化以后,以两人没有合法手续,属于非法的婚前性行为,迟志强被判“流氓罪”入狱4年。
在当时,通奸和婚前性行为均属“流氓罪”。
我的天啊,如果放在当下,我惶惶不可终日啊,担心组织算旧账。
报告组织,我悔过。
90年代,鉴于“流氓罪”的定义不规范,定罪具有随意性,人为因素占绝大部分。1997年在刑法修订案中,将原流氓罪取消,进而将其分解为: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
流氓罪废除后,当初被判决过流氓罪而幸存的人终于可以一吐为快,但绝大多数的人选择遗忘。
不是他们想这样,有些伤疤永远好不了,一旦揭开立刻就会血流如注。
如今社会确实进步了,包容了。
2005年9月15日,36岁的家庭主妇张薇在家中利用计算机通过ADSL拨号上网,以E话通的方式,用视频与多人共同进行裸聊。
结果被北京治安支队民警与分局科技信通处民警抓获。
检察机关对他们以聚众淫乱罪提起公诉,引发舆论争论。
有人认为裸聊行为构成了传播淫秽物品罪;有人认为裸聊行为构成了聚众淫乱罪;也有人认为裸聊是纯个人行为,关其他人屁事。
案件起诉到法院以后,法院认为依据不足,很难入罪,检察院于2007年2月撤回了起诉。
抹一把汗啊,幸好我迟成年了十多年。我终于可以安心在家欣赏波多的曼妙舞姿,风间的乐器演奏,志村玲子的高难度体操动作……
否则不仅作案工具被没收,可能吃饭的家伙都要被敲碎。
时代的一粒沙子落到个人头上,那就是一座山啊。
页面更新: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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