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田间小路开三轮被罚,怒将交警告上法院,小路不在道路划分内

文|田琨律师

编辑|田琨律师


«——【·前言·】——»

一农民老张在自家村中的田间小路开三轮车,竟被交警半路拦下,开下罚单,要求老张交上罚款2000元。

老张认为自己是在田间小路上开三轮车,交警不应该对自己做出处罚。

由于老张对于交警的处罚感到不满以及不服,于是他便将交警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的帮助。

这一事件在被发布到网络上后,引起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

人们纷纷都为老张伸张正义,觉得交警的做法有违公道,简直是为难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农民。

那么事情的经过到底是怎样呢?

交警为何会对老张做出处罚呢?

法院又会做出怎样的判断?

«——【·案情回顾·】——»

一、为图方便购买三轮

老张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种了一辈子的庄稼。

到现在年龄已经大了,可还是坚持每天往田地里跑。

家里人心疼他,便劝他不要再去田里边劳作了,好好在家里边休养。

可是老张却是一个闲不住的人。

几经磋磨之下,只好答应儿子会买一辆电动三轮车骑着去田边,这样就可以减少自己走路的时间了。

就这样,老张便每天骑着自己的电动三轮车来回穿梭在家中和田边。

老张所居住的村子地处郊区。

其道路既不是宽阔的柏油路,也不是平坦的水泥路。

而是有一些坑坑洼洼的原始的乡间土路。

这些乡间土路可是难不倒走了一辈子的老张。

老张开着三轮车,照样稳稳妥妥的走过这些路。

听老张说,他虽然没有行车驾驶证,但是在田间地头开个三轮车还是绰绰有余的。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那就是车技杠杠的。

自从有了这辆电动三轮车后,老张在家中和田间来回的时间大大缩短了。

有时还能用自己的电动三轮车给村里人帮忙收庄稼。

村里人都对老张和他的电动三轮车赞不绝口,这一人一车堪称绝配。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着。

老张依旧每天穿梭在田间地头忙碌着,这样的日子简直好不快活。

可是很快就遇到了让他头疼的事情。

二、偶遇交警被开罚单

这天,老张像往常一般在田间运输庄稼回家,但在路上却遇到了交警。

正当老王好奇这田间地头的十分偏僻,交警怎么会到这儿来的时候,交警却将他拦下了。

看到交警将自己拦下,老张便规规矩矩的将自己的电动三轮车停好。

然后下了车。

交警拦下自己有什么事情?该不会是来查案不认得路吧?

老张就这样猜想着,准备等交警询问。

老实巴交的老张想着无论自己有啥知道的,全都毫无保留的告诉交警。

可是交警接下来的询问却让他不知所措。

交警询问他驾驶电动三轮车是否有行车驾驶证?老张便实事求是的说没有

这辆电动三轮车只是用来在田间地头装庄稼,搬东西的,并不会开到大街上去。

另外自己驾驶电动三轮车的技术还是很可以的,不用担心会出现什么车祸。

所以自己就没有去办理行车驾驶证。

这下好似被交警抓住了把柄。

交警告诉他,没有行车驾驶证是不能开这辆电动三轮车的。

另外交警还表示老张在这田间地头开三轮车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安全隐患大,这样是万万不行的。

于是交警便给老张开了一张罚单,让老张缴纳罚款2000元钱。

对于一个一辈子都种庄稼的农民来说,2000元钱可是一笔不少的钱呐!

这让老张感到肉疼:真可谓是飞来横祸。

三、理智思考,法院对峙

面对交警的所作所为,老张一时被弄得不知所措。

可是他确实觉得是自己理亏,就老老实实的缴纳2000元的罚款。

后来老张转过头来一想,自己只是在这田间地头里边开电动三轮车来回进行运输庄稼,这有什么不可以的?

另外,自己的村中人口也不是很多,每天来来往往的就几个人,且都是自己熟识的人。

大家碰到了都会热情的停下来打招呼,怎么可能会产生安全隐患呢?

这简直就是交警无稽之谈,杞人忧天罢了。

这里既没有城里面宽阔的柏油马路,也没有平坦好走的水泥路,

村里相对崎岖的小土路,应该不属于交警所管的交通道路 。

自己在上面行驶电动三轮车,自然也没有交通违法行为了。

交警凭什么要罚自己的钱,自己又凭什么要当一个冤大头?

老张越想越觉得冤屈,觉得这个交警是为了拿自己开刀,单纯的是想要自己罚钱罢了,便不服该交警的处罚。

因为不服交警的处罚,于是老张便一气之下将该交警告上了法庭。

请求法官还自己一个公道。

在法庭上,老张向法官表明这一切事情的来龙去脉。

而法官在了解到事情的真相后,也进行了公平公正的审理。

法官表示:老张所在村中的田间小路不在道路规划之中,所以老张在上面行驶是完全可以的。

所以交警无权向老张处以罚款

最终,法院撤销了交警对老张的罚款,并认为交警在田间小路上对老张的处罚是不合法的。

田间小路既然不属于道路这一范畴,那么交警便无权去管理在田间小路上的事物。

而该交警不但管了,还向老张开了罚单,这就成了明显的越职行为,属于执法不作为的类型。

判决结果一出,网上又是各种各样的争论。

有网友发言道,该交警可能就是以为老张作为一个农民不懂法,即使遇到处罚也会咽下这口气,所以便有恃无恐的向老张开具罚单进行处罚。

可是却没想到,碰到老张这个一点就炸的硬茬,却反被告上法庭,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啊。

老张的做法更是给大家做了一个好的榜样。

在遇到不公正的处罚时,一定要运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俗话说的好,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是永远不会缺席。

«——【·以案释法·】——»

1.在此案件中,交警违反了什么法律呢?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34条规定: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在这一案件中如果该交警要向老张提出处罚,那么他就要拿出证据来,即“举证责任”。

可是田间小路不属于道路这一范畴之内,且交警没有提供相关的证据。

所以交警的处罚是不合理的,属于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法第55条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

所以,面对交警违反法定行政处罚的行为,老张是完全有权利拒绝处罚,并向法院检举的。

老张的行为是完全正确的,合理的!

另外,由于交警对于老张的错误处罚,涉及到侵犯老张的财务安全问题,给老张带来了一定的困扰和麻烦。

针对这种情况相关部门应该对该交警进行相关的处罚,可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开除。

总之,交警作为我们日常生活中息息相关的执法人员,应该秉公执法,依法办事。

以保证其执法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2.老张在田间小路上行驶电动三轮车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道路这样进行界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结合以上条件,田间小路并不在“道路”所规定的范畴之内

而老张则属于在田间小路上进行机动车驾驶,法律并没有对田间小路进行界定,所以法律判决老张的行为并不属于违法行为。

但是无论是在公共道路上,还是在荒无人烟的田间小路上,行驶车辆都要遵守交通规则,这样才能够安全行驶,平安到家。

«——【·结语·】——»

生活中处处充斥着国家工作人员的身影,他们在大家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他们是我们便捷办事,平安生活的好帮手。

因为有了他们,大家才会更加心安,办事才会更加灵活。

也希望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都能够秉公执法,依法办事。

能够对普通群众拥有更多的耐心,用耳朵去倾听,用心灵去了解。

相信通过这样的行事作风,国家才会越来越好,社会才会越来越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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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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