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观止》读不下去,我助推你一把(3)-石碏谏宠州吁

一、历史常识

今天的历史常识部分只说一个问题——卫国简史

卫国的历史发展脉络如下:

卫康叔受封——卫武公勤王——卫庄公宠州吁致内乱——卫懿公好鹤亡国——卫文公复国——沦为魏国附庸——秦二世灭卫国

卫康叔是文王之子,武王之弟,西周开国被封在康地(今河南禹州)。周公平定武庚叛乱后,把卫康叔由康地徙封至原武庚统治的地区,建立卫国,建都朝( zhāo)歌(今河南淇县),卫康叔就是卫国第一代国君。卫康叔就封后,遵循周公教导,治政理民,卫国很快出现政通人和,欣欣向荣的气象,成为当时首屈一指的诸侯国。因治国有方,政绩卓著,卫康叔被周天子任命为司寇,掌管西周刑狱。

西周末年,卫武公即位,谨修康叔之政,国家政治稳定,百姓安居乐业。犬戎攻入镐京,卫武公率兵勤王,后辅佐平王东迁,是东迁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四大诸侯(晋郑卫秦)之一。卫武公在位55年,卫国大治,国力逐步走向鼎盛。在95岁高龄时,卫武公还勤于政事,虚心纳谏,赢得后世美名。

卫庄公宠爱嬖人之子州吁,给卫国内乱埋下了祸根。州吁弑卫桓公自立,国人不附。州吁为立威而挑战春秋小霸郑庄公,频繁的战争严重消耗了卫国国力,卫国开始由盛转衰。

卫懿公好鹤,竟然给鹤配备公车,给鹤封官加爵,如此昏君,卫国焉能不亡!狄人入侵卫国,攻破卫国都城,逃出来的只有男女老少730人,战争如此惨烈,卫国几近亡国。

卫文公在齐桓公帮助下复国,经过二十多年重建,国力有所恢复。此时是公元前635年,三年后城濮之战打响,晋楚争霸,卫国夹在晋楚之间,像钻进了风箱的老鼠,里外受气,完全没有了春秋初年和郑庄公叫板的威风。卫武公鼎盛时期的卫国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从公元前635年至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400多年间,春秋中后期和整个战国时期的舞台上,几乎听不到卫国的一点声音,这一时期,卫国陷入长时间的内乱而无法自拔,在国际舞台上能做的就是跑龙套、打酱油,最后沦为魏国附庸。公元前209年,秦二世废卫君为庶人,卫国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卫国大约在公元前1042年建国,公元前209年亡国,国祚延续833年,比周朝存在的时间都长,是周朝分封的诸侯国中,灭亡时间最晚,存在时间最长的一个。

二、文化常识

1、庄姜、厉妫、戴妫

春秋时诸侯国国君一般都有谥号,如郑庄公、卫武公。

国君夫人是否有谥号呢?有的,如文姜(鲁桓公夫人)谥号为“文”,哀姜(鲁庄公夫人)谥号为“哀”。

国君的妾是否有谥号呢?也是有的。本文中,卫庄公夫人是庄姜,国君夫人只能有一位,那么卫庄公娶的厉妫、戴妫就是妾,厉妫谥号为“厉”,戴妫谥号为“戴”。

春秋对女性的称谓有多种方法,这里先说两种,以后我们遇到一种说一种,最后再做个总结。

庄姜,是丈夫的谥号“庄”和自己的娘家姓“姜”合在一起,这和《郑伯克段于鄢》中武姜的称谓一致。

厉妫,是自己的谥号“厉”和自己的娘家姓“妫”合在一起,戴妫也是一样。

谥号是对已死之人的一生做出评价,目的在于褒贬善恶,故有美谥和恶谥之分。天子死后,继任者和大臣要议定谥号,因继任的天子往往就是前任天子的儿子,这种情况下,美谥的含金量可想而知,所以古代的美谥往往名不副实,而恶谥一般来讲比较客观公正。

举例,上文提到的鲁桓公夫人文姜,“文”是美谥,但文姜一生乏善可陈,不但和自己的哥哥私通,还间接害死了自己的丈夫,死后谥号竟然为“文”,只能说这个谥号水分太大了。历史上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灵”、“厉”、“炀”是恶谥,历史上晋灵公、周厉王、隋炀帝,只要沾上这仨字的,哪一个不是昏庸无道!

虽然史书上没有留下有关厉妫事迹的记载,但从谥号来看,厉妫应该是一个暴虐之人。

2、媵( yìnɡ)

有的书籍说卫庄公娶厉妫和戴妫是春秋时媵制的体现,有的《左传》版本讲到此时也持相同意见。我认为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诸侯娶一国之女为妻,女方以姪娣陪嫁,两个和女方同姓的国家也送女儿及侄娣陪嫁,这种婚姻制度就是“媵”。“媵”在现代文很少出现,在《左传》中出现的频率很高,我们试着来分析一下。

第一、媵的目的。一夫一妻可以降低夺嫡事件发生的概率,保证政权的平稳交接,维护国家稳定,但也增加了国君无子的概率,使国君面临君位无人继承的窘境。通过媵制安排,国君一下子可娶九个女人,可以最大限度保证家族的延续。除此之外,诸侯国之间政治联姻,结成同盟可能也是目的之一。

第二、媵制流行年代。多数人认为,媵制盛行于春秋,战国时消亡。也有人认为,媵制从商代便开始流行(顾德融《春秋史》)。至于为什么战国时会消亡,我没找到相关记载,没法下结论。我猜测,春秋时大大小小的诸侯国有数百个,一国嫁女,同姓两国陪嫁,这样的两个国家是很容易找到的;而战国时主要国家就剩下七雄,一国嫁女,同姓两国陪嫁很难做到,媵制很难实行。比如说秦国嫁女,秦国是赢姓,到哪里去找两个赢姓的国家陪嫁呢?足够多的诸侯国并存是媵制能够实行的基础条件。

第三、适用范围。天子、诸侯嫁女是适用的,至于卿大夫和士嫁女,他们可能讲不起这么大的排场。

第四、诸侯娶妻,也就是娶夫人才实行媵制,如果只是娶小妾,没必要搞得这么隆重。

第五、女方以姪娣陪嫁。娣指出嫁人的妹妹,下面高频字词对“娣”有详细介绍。“姪”,有的书上也写作“侄”,二者通用,表示侄女,问题是到底是谁的侄女,是出嫁人父亲的侄女(即出嫁人的堂姐妹),还是出嫁人的侄女?很多书对此语焉不详。杨宽先生《西周史》说得很明确:“他们遵守同姓不婚的制度,只要不同姓,世代层是可以轻忽的,所以侄女可以从姑母同嫁一夫。”我一直在寻找答案,当找到明确的答案时,又觉得无法接受,这不是违背人伦吗?现代人不能以现在的眼光去看历史问题,有些历史遗留问题,我们现代人感觉这样解释不对,那样解释也不通,也许我们犯的就是这种错误。虽然媵制在战国时即消亡,但在某些少数民族却还保留着,清朝的孝庄就是和她的姐姐、姑姑一同嫁给了皇太极。

第六、同嫁一夫的姐妹是一母所生吗?应该不是。人和人之间等级分明是春秋社会的重要特征,嫡出和庶出,地位差距巨大。我们假设姐妹是一母所生,看看会发生什么问题。诸侯国君娶妻,必然要求女方为嫡出,这样才门当户对。国君只能有一位夫人,姐姐为夫人,妹妹必然为妾,问题来了,同为一母所生,妹妹也是嫡出,身份尊贵,怎么可能做妾?所以,姐姐嫡出,妹妹必是庶出,侄女也同样是庶出,同姓两诸侯陪嫁六女也为庶出。

第七、同姓诸侯陪嫁,异姓诸侯则否。比如,齐鲁世代通婚,齐国姜姓,鲁国姬姓,鲁国嫁女到齐国,晋国、卫国同属姬姓可以陪嫁,但陈国不可陪嫁,因为陈国是妫姓。但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限定,我还没想明白。

回到最初那个问题,“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又娶于陈,曰厉妫”,为什么不说娶齐侯之女,因为齐侯之女有嫡出和庶出,而说东宫得臣之妹,就点名了庄姜的身份,她是齐太子的同母妹妹,是嫡出,身份高贵,只能是卫庄公的夫人。庄姜出嫁时,应该也有陪嫁,只是原文没说。“又娶于臣”,一个“又”字,说明卫庄公娶庄姜和娶厉妫、戴妫是两个完全独立的行为,庄姜还在世,还是夫人,庄公娶厉妫、戴妫只是娶了两个小妾,并非媵制。退一步讲,如果是媵制,庄姜出嫁为夫人,齐国姜姓,同姓诸侯陪嫁,而陈国为妫姓,是不能陪嫁的。

所以,认为卫庄公娶厉妫和戴妫是媵制体现的看法是错误的。不能看到姐妹同嫁一夫就认为是媵制,同理,有的书上把晋献公娶骊姬姐妹归为媵制,也是错误的。

区分是否媵制,有助于我们理解春秋时各诸侯国之间的关系是友好还是敌对,如果原来敌对,后来转为友好,那么其中可能有媵制的功效,如果单纯的只是娶了一个小妾,是达不到这种效果的。

三、高频字词

1、娣( dì)

“娣”表示妹妹,有时写作“弟”,古代对妹妹也可称“弟”或“女弟”;妯娌中小的为“娣”,大的为“姒( sì)”,“娣姒”即妯娌。注意:要和“悌( tì)”区别开,“悌”表示尊敬、顺从兄长,有时也写作“弟”,古文中见到“弟”要根据上下文确定它的含义是“娣”还是“悌”。

2、嬖( bì)

作动词可表示主动,“宠爱”,也可表示被动,“被宠爱”;作名词表示“受宠爱的人”,如“嬖妾”、“嬖臣”。注意:被宠爱的对象可以是女性,也可以是男性。

3、憾

“憾”表示遗憾,与“恨”同义,还可表示怨恨,与“怨”同义。“恨”在古文中没有怀恨的意思,只有“怨恨”连用,才表示怀恨。一定要分清楚“憾”、“恨”和“怨”在古文中的含义。

4、速

“速”在古文中可表示“招致”,一般指招致不好的后果,如速祸、速罪。现代文中已无此义,古文中用此义的频率还是很高的。

四、读书感悟

《史记》卫康叔世家最后,太史公曰:余读世家言,至于宣公之太子以妇见诛,弟寿争死以相让,此与晋太子申生不敢明骊姬之过同,俱恶伤父之志。然卒死亡,何其悲也!或父子相杀,兄弟相灭,亦独何哉?

司马迁对卫宣公持明显的批判态度,他的不伦行为是导致卫国兄弟阋墙惨剧的根源。此后,卫国便没消停过,兄弟之间内战内行,外战外行,卫国的国力在不断的内乱中受到严重削弱。其实,我觉得,卫国内乱不止的根源可以继续向上追溯到卫庄公时期,卫庄公宠爱庶子州吁,导致州吁杀卫桓公自立,卫国内乱的祸根在此时已经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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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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