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们: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饲养宠物犬已成为我县的普遍现象,于此同时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也大量出现,引起了群众的广泛关注和不满。为了创建文明城市,给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向广大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合法养犬
请养犬居民自觉遵守《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2023年9月1日实施),依法办理养犬的相关手续并自觉遵守相关条例,不饲养禁养犬品种及超过限养犬标准的大型犬。
卫生养犬
携犬出户,为犬只带上犬链,不要放任犬只践踏生活小区、休闲场所等公共草地花圃。要尽力避免犬只在公园休闲场所、道路及绿化带等地随地排泄,及时清理自家犬只在户外排出的粪便,保持环境卫生。
文明养犬
要体谅他人感受,防止犬吠影响居民正常作息。犬只外出,要使用犬链牵领,避免犬只接近儿童、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严格遵守公共场所携犬禁入的规定,不带犬乘坐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
健康养犬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犬只进行免疫检查,定期注射疫苗,领取免疫证。
《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22年12月27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23年3月31日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页面更新: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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