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密、秘密、机密:美国政府文件如何分类?

美国政府从一开始就保守秘密。1774年,大陆会议成员通过了一项决议,“在办公期间,大门必须保持关闭”,并且“对会议程序保密,直到多数人指示将其公开”。

秘密甚至被写入宪法。第 1 条第 5 款规定,国会“应保存其议事日志,并不时公布,但其判决中可能要求保密的部分除外”。

在20世纪,保密成为“国家安全”的代名词,旨在防止军事信息落入外敌手中。就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非正式的保密协议被编纂成法,国家被引入了现在著名的三个“机密”级别:“机密”、“秘密”和“绝密”。

如今,政府官员以每年 9000 万份(即每秒 3 份)的速度制作机密文件。这些文件和其他材料中的一小部分被标记为“绝密”,因为如果泄露,它们有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异常严重的损害”。

分类级别的解释

当美国准备加入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富兰克林·D·罗斯福总统发布了第 8381 号行政命令,规定拍摄或素描任何标有“秘密”、“机密”或“限制”标签的美国军事设施或文件均属犯罪行为。

但首次尝试公开定义这些分类是在 1951 年,哈里·杜鲁门 ( Harry Truman)总统发布了第10290 号行政命令,该命令增加了第四个类别“绝密”,并制定了一个明确的系统来识别、标记和保护高度敏感信息。

杜鲁门表示,“绝密”级别应仅限于“明确需要最高程度保护”的材料,并且如果未经授权披露,“将会或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异常严重的危险”。

如今,只有三种分类(“限制”于 1953 年被删除),每种分类都是根据材料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来定义的:

● “绝密”信息“可能会对国家安全造成异常严重的损害”

● “秘密”信息“可能会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机密”信息“可能会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什么类型的信息被分类?

曾任白宫战情室高级主任、中央情报局局长幕僚长的前情报官员拉里·菲弗表示,所有的信息和材料都符合上述标准之一。“从根本上来说,这一切都归结为如果这些信息掌握在不需要知道的人手中,可能会对国家安全造成什么损害。”

菲弗说,大多数机密材料来自情报界(联邦调查局、中央情报局、国家安全局),“但也有有关武器设计、外交活动和高级官员行动的机密信息。” 因此,不仅联邦调查局和中央情报局等机构对文件进行分类,国防部、国务院、白宫等也对文件进行分类。

目前有130 万美国人拥有“绝密”许可,其中包括国防部和其他机构的外部承包商。但也有一些“绝密”文件仅限于数百甚至数十人。这些文件标有额外的标签,例如“SI”代表“特殊情报”或“SAP”代表“特殊访问计划”。

“这些材料通常来自特别敏感的人类来源,”现任乔治梅森大学迈克尔·V·海登情报、政策和国际安全中心主任的菲弗说。“例如,那些代表我们对自己国家进行间谍活动的人。”

披露这些消息来源可能会危及生命。

谁决定对哪些文档进行分类?

并非政府中的每个人都有权对信息进行分类。有些人拥有“原始机密权力”,这是授予每个机构和政府部门的高层官员的权力。然后,这些最初的分类机构可以将该权力委托给其机构中的其他人。

杰弗里·菲尔兹(Jeffrey Fields)是南加州大学国际关系学教授,曾在国务院和国防部担任分析师。他记得当有人提出这个问题时,他和同事一起起草文件:这应该保密吗?

“你不能做出单方面的决定,”菲尔兹说,“你要去找你机构里有保密权力的人,然后他们来做决定。”

然而,菲弗说,总统拥有“最终的保密和解密权力”。总统是唯一有权接触各级机密文件的人,并且可以单方面决定文件是否应该被标记为“绝密”或公开。

“我能想到的最突出的例子是奥巴马总统解密了美国武库中核武器的数量,”菲尔兹说。“他认为这是美国人民应该知道的事情,他想表明,作为他的防扩散举措的一部分,这些数字正在下降。”

处理机密文件是一件严肃的事情

白宫战情室的主要会议区。

为了获得查看“绝密”信息的安全许可,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广泛的背景调查。菲弗说,总统、副总统和国会议员因由美国人民选举产生而拥有“绝密”许可。无需背景调查。

菲尔兹说,拥有“绝密”许可的工作人员还接受了有关如何安全处理机密信息的反复培训。

“从第一天起,你就会感受到事情的严重性,”菲尔兹说。“如何存储机密文件。如何运输它们。如何消灭他们。每个人肯定都害怕处理不当或不小心将文件留在某处。”

要访问机密文档、图像或其他媒体,个人需要进入所谓的 SCIF(敏感隔离信息设施)内。菲尔兹说,当中央情报局向他的团队通报机密信息时,他们会前往指定为 SCIF 的大楼内的一个安全房间。

战情室是白宫内高度安全的 SCIF,总统在这里接受中央情报局的每日简报。战情室的工作人员还负责传播有关突破“绝密”进展的信息——“需要在几分钟内提请总统和国家安全顾问注意的事情,”战情室负责人菲弗说奥巴马总统任期两年。

不使用时,机密文件应放回保险箱或特殊的防篡改文件柜中。

解密也是系统的一部分

机密文件不应该永远保密,即使是“绝密”信息。最初的保密机构应该给信息设置一个“有效期”,对于最敏感的文件来说,最长期限为 25 年。

“我们有数十亿份机密文件,其中许多不需要再保密,”菲弗说。“消息来源不会有被泄露的风险。”

问题在于,有人需要阅读这些文件的每一页,以确定它们是否足够安全,可以公开。这项艰巨的任务交给了位于国家档案和记录管理局的国家解密中心。目前,工作人员正在处理4 亿页的积压文件,全部是 25 年或更早的文件。

“所有行政命令都说我们需要自动解密更多机密文件,”菲弗说,“但国会从来没有提供完成这项任务的资源。”

根据一项分析,解密文件的预算相当于政府保密经费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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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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