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也能众筹?四男子接力睡女网红,因尺寸不同被发现!

“我们虽然是凑钱,但绝对是嫖娼,不是强奸!”

内蒙古某市上演了一出“众筹”嫖娼的闹剧,而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四人最后被逮捕的原因是涉嫌强奸!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随着直播行业的兴起,许多人通过网络平台观看直播内容,其中包括美女主播的表演。例如黄某,他平时喜欢在网上直播间观看美女主播跳舞并打赏。

黄某逐渐不满足于只观看,于是,他开始想办法联系这些美女主播。广撒网给关注的美女主播们齐刷刷的刷礼物,他渴望得到主播的注意,希望能得到美女主播更多的回应和关注。为了增加成功率,他挨个私信主播们。黄某虽然并不富裕,但为了获得美女的青睐,也开始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给她们刷礼物给自己喜欢的主播。他听着那一句句“谢谢大哥”的甜美声音,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在网络虚拟世界里获得了无限的快感。

然而,黄某渐渐发现,这些主播只是将他当作一个慷慨的粉丝,而并非真正的朋友或伴侣。她们可能会在直播中对他微笑和感谢,但并不代表他们对他有真正的感情。

黄某的内心逐渐感到空虚和失落。他开始怀疑自己的行为是否有意义,为了让自己的钱花有所值,他开始在聊天室中与其他粉丝互动,收集关于主播的一切信息,并向美女网红送礼物。黄某的投入和热情引起了一位美女网红的注意,她在直播间中关注了黄某。

黄某感到非常兴奋,然而,黄某在继续刷视频直播的同时,直播间弹幕中有个粉丝说可以和主播私聊其它的话题……甚至……

黄某瞥了一眼没往心里去,但事后却开始忍不住想起那个弹幕留言。他产生了一些好奇,想知道是否真的有机会约到这位女网红。

过了几天,黄某再次在直播间看到了那个弹幕留言,他觉得或许是个巧合,于是私信了这位女网红,希望能够得到回应。但等了一会也没见有回复,心中的火焰熄灭了。当晚上黄某洗完澡之后,却发现这名女网红回复了他的信息,给了他联系方式。

黄某非常兴奋的添加了女网红给的联系方式,在聊天过程中,黄某渐渐对这名女网红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表达了想要进一步认识她的意愿。女网红对黄某的表达并没有拒绝,而是表示可以约见面聊聊。黄某得知女网红住在附近的城市,于是提议他们可以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见面。女网红欣然同意了黄某的提议。二人聊过后,最终商讨好以1000元一晚的价格在黄某家中深入交流。

在黄某和他的朋友吃烧烤时,酒过三巡,黄某兴奋地向他的三个好朋友炫耀起来,他向他们描述了他在视频中看到的美女主播以及评论区的暗示。他们的好奇心也被勾起,开始讨论如何约见这个女主播。他们商量着如何筹集嫖资,并决定一起前往见那个女主播。“1000元的嫖资我们一起出,美女网红我们也一起睡。”四人一拍即合,于是各掏250,凑够了1000元的嫖资。

在见面的当天,女子按照约定来到黄某家里,黄某先支付了1000元。黄某先进入卧室,然后让其他三人在门外等待。但女子并不知道,他家中的另一间房间里藏着三名饥渴的男子,他们迫不及待地等待着女子的到来。

黄某在女子进入卧室之前拉上窗帘,关掉所有的灯,整个屋子变得一片漆黑。“见多识广”的女网红也不疑有他,毕竟此前也遇到过这种癖好的人,于是默认了黄某的行为。一阵覆雨翻云之后,黄某以要上厕所为借口,离开了房间。

但他其实并不是去上厕所,而是按照之前的安排去房间换人。让自己的朋友魏某上场了,而魏某一进去就迫不及待地和女网红发生了关系。女网红虽然惊讶,但她也没多想,只顾着完成任务,拿钱走人。

不久后,魏某开始体力不支,他以同样的上厕所借口换上了门外的刘某。这时,女网红开始感觉到一些不对劲,这个人是经常上厕所吗?但她并没有过多思考,毕竟这时候她已经感到非常疲惫。

直到第三个人刘某与她发生关系时,她才明显感觉到有问题!因为刘某身体与之前有明显不同,力气感觉等方面也比之前勇猛很多。

她在好奇的情况下揭下眼罩,却发现面前的男子并不是约她的黄某。她立刻推开了刘某,并质问他,但刘某辩称自己也付了钱,为什么不能继续。女网红感到羞愤和无奈,但面对眼前的男人,也只能勉强继续下去。

刘某结束后,又有一个叫做高某的人进来。然而,女主播当然不愿意与他发生关系,但高某一再坚持,而且由于自己是一个人而对方是四个人,她也只能忍气吞声。最终,与高某也发生了关系。事后这位女子感到非常生气。她清楚地知道,尽管只有黄某一个人付了钱,却与其他三个人发生了关系。不过虽然愤怒,但出于对自己安全的考虑,四个彪形大汉围堵着,她不敢表达自己的不满,只能在结束后迅速离开了那个地方。

当女网红回到家后,她越想越生气。于是,她一气之下决定报警。随后,警方展开了行动,最终抓捕到了涉案的四人,并将其归案。

四个人被抓捕归案后,检察机关对他们以强奸罪提起了公诉。

在法庭上,A、B、C和D分别提出了自己的辩解,试图证明他们并非强奸。A坚称女方是自愿的,没有任何强迫行为。B声称女方全程配合他的行动,并且没有反对。C辩解称,尽管女方发现了他的存在,但她没有反抗,他也没有使用暴力。D表示,在他进入屋子时,灯是亮着的,女方没有明确反对他的行为,而且他也没有使用暴力。

法庭上的辩论激烈而紧张。辩护律师们展示了各自的证据和证词,试图证明他们的当事人是无辜的。同时,检察官也提出了一系列问题,试图剖析辩解的真实性。

经过详细审理和慎重考虑,法庭最终作出了判决。法官认为,虽然四人都声称女方是自愿的,但他们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这一说法。同时,法庭也考虑到了其他证据和证词,综合判断,他们的辩解并不可信。

最终,法庭判决黄某有期徒刑两年,判决其他三人有期徒刑四年,因为他们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女网红虽然因为卖淫被处以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

黄某等人不满判决结果并提出上诉,辩称他们只是与女网红发生性关系,并表示女网红在整个过程中都是主动配合的,没有受到暴力或威胁,因此他们认为这不构成强奸罪,而应该被定性为聚众卖淫嫖娼。

但法院驳回了黄某等人的上诉,并告知,强奸是指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妇女无法反抗或不敢反抗,然后实施奸淫行为。暴力手段是指对被害妇女施加有形力的手段,如殴打、捆绑、堵嘴、卡脖子等,以限制妇女的身体安全或自由,使其无法反抗。胁迫手段是指对被害妇女进行威胁、恐吓,达到精神上的强迫,使她们不敢反抗。胁迫的核心是引起被害妇女的恐惧心理,通过这种恐惧来实现强行奸淫的意图。

胁迫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威胁,也可以通过第三方进行。此外,其他手段指的是除暴力和胁迫外的手段,以使被害妇女不知道或不能抵抗。常见的其他手段包括将妇女灌醉或药物麻醉后强奸、在妇女熟睡时强奸、冒充妇女的丈夫或情人强奸、利用妇女患重病时强奸、使妇女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进行强奸、假冒治疗强奸妇女以及组织利用信仰或迷信等进行奸淫。值得注意的是,利用教育、从属关系或职务权力等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并不一定都是强奸。关键在于施行者是否利用这种特殊关系来胁迫妇女,使她们无法反抗,而不仅仅是存在这种关系。

魏某、刘某和高某都在对女子实施强奸行为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虽然没有直接使用暴力,但通过不同的手段使女子处于不抗拒、不敢反抗的状态,最终导致女子发生关系时是不情愿的,这属于违背被害人意愿的情形。因此,他们三人都构成强奸罪。而黄某虽然没有直接参与实施强奸行为,但他在策划和协助他人进行强奸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因此他也构成从犯。

最终,黄某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其他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而女网红因为卖淫被处以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但法庭也认可她作为受害者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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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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