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搞错:依法治国的重点是“治权”而不是“治民”!

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其核心是把公权力装在笼子里,约束其不可随意侵害公民的私利力,从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其约束的重点是一切公权力及其执行者、行使者的官吏。


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事关全局的国家战略进行布局,其中特别强调“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政府,就是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必须于法有据,必行公开、公正、透明,必须“以人民为中心”,体现服务人民的执政理念和执政宗旨。法治政府,对内体现严,要求一切政府公务人员(含政府购买服务之中的所谓“编外人员”“聘用人员”)必须严格在法定授权的范围内行使公权力,在公民没有违法的情况,不得以公权力损害或妨碍公民的私利力;对外体现善,也就是对人民群众体现善政,一切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法治政府在政府职能定位上,要由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并且“管理服务型”中的“管理”也是通过管理减少那些损害群众利益从而人民群众不满意、不答应的事项,从本质上说仍体现对人民群众的服务。


然而,遗憾的是,一段时间以来,我们把“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等一系列问题弄反了,违背了中央的原意和要求,那就是把重点放在了“治民”上,通过各种“合理”的理由、打着各种幌子,通过出台一系列文件、政策、规章甚至法规来约束人民群众,使的群众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无所适从。

比如说,以环保为名,春节不能放鞭炮、田地不能烧桔杆。以创文明城为名,商店玻璃上不能贴广告、路边不能摆摊、小商小贩被撵得到处“打游击”,“城管与小贩”焉然成了城市管理中的对立阶层。以“严格执法”为名,农民自己杀头猪自己吃一点,吃不了卖给邻居也不行,罚;卖熟食的,熟食里面配点黄瓜丝也成了“超允许范围营业”,罚;小商贩自己不产蔬菜,进来的芹菜检验不合格,罚7万多!他们卖一年菜才挣多少?以安全为名,对电动车出台一系列这也不行那也必须的规定,导致被没收的电动车堆成了山,而逼着人们坐电动轮椅出行!对此,有网友调侃:下步要对坐电动轮椅的查是否有残疾人证,否则也要罚款和没收……


诸如此类的“依法治民”的事太多了!太多了!

从个别地方的这些“依法治民”的事件中,显然可以看出有封建时代统治者管理人民的残余,也有传统“法家”思想的影子。

“法家”与“法治”,虽一字之差,却格格不入。法家的核心就是用严刑峻法来严格约束民众,象对待牲畜一样给民众带上缰绳与枷锁,使民众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今天必须这样,明天必须那样,而从来不把约束的矛头对准管理者、统治者。所以,法家是现代意义“法治”的大敌!

法家代表人物商鞅在秦国推行一系列“愚民”“弱民”“疲民”“辱民”“贫民”的政策,待到他失势出逃时,因自己没有“证件”被“严格执法”的店老板拒之门外,最后终于被自己一手制定的政策反噬,落到被车裂的结局!


然而,商鞅虽被车裂而死,但“身死而法存”,其思想流毒却依然流传下来,作为我们后人,不得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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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3

标签:依法治国   公权力   治权   车裂   法家   熟食   私利   轮椅   统治者   小贩   法治   民众   公民   政策   政府   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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