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背上刺的4个字,被读错800年,到现在能读对的还是很少数

一直以来,关于岳飞的故事之中,有一个脍炙人口的事情,那就是岳母刺字于岳飞背后有“精忠报国”四个大字,这个其实是假的。翻遍古籍,没有哪本正史和野史专门出一个文章说岳飞的母亲给岳飞在后背上写下“精忠报国”四个字。可是没有空穴哪来的风啊,这个事情最早是谁起的头呢?岳飞背后刺刻的不是“精忠报国”又是什么呢?“岳飞刺字是确有其事,而且还不止一次。”著名宋史专家王善军说。宋时招募军士,称为“招刺”。在军士脸部、手臂、手背等处刺字,标明军队番号和军人身份,目的在于防止军士逃亡,逃亡后便于追捕。刺字是耻辱的标记,只有罪犯、奴婢和某些官府工匠有此种待遇。当兵在宋代是一个卑贱的职业,一个人不到万不得已,是不愿从军的。岳飞不得不在灾荒年景前往应募,沦为“行伍贱隶”。他不肯在脸上蒙受耻辱,凭借自己超群的武技,争取投充“效用士”(一种高级军士),但仍不免在手背上刺字。

岳飞背刺“尽忠报国”四大字的原始记录,则见于《宋史》卷380《何铸传》及卷356《岳飞传》,乃是在审问岳飞之际:“飞袒而示之背,背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抄本《如是观传奇》出现了岳母刺字的情节。清初钱彩的《说岳全传》,在第二十二回“刺精忠岳母训子”中,也编写了岳母刺字的故事,至此岳母刺字的故事遂成定型,而岳飞背刺四字也讹为“精忠报国”,并且长久以来,以讹传讹,近乎弄假成真。“岳飞背上的“尽忠报国”四字,虽不能确证为岳母所刺,但不能说与岳母无关。据《宋史》的刘安世传和邹浩传云,“二人除言官,俱入白其母,母俱勉以尽忠报国”。可见,尽忠报国是当时贤良母亲教子的题中应有之意。至于后来为什么大家都普遍使用“精忠报国”,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有位教授研究过,认为可能和宋高宗有关系。

岳飞在对抗金兵入侵的战斗中,立下了赫赫战功,为了表彰岳飞,当时的皇帝宋高宗御赐了“精忠岳飞”四个字给岳飞,并且让手下人做成了一面写有“精忠岳飞”的旗帜。以后凡是岳飞出征的时候,都会带上这面写有“精忠岳飞”的大旗帜。到了明清时期,朝廷为了激励当时的老百姓在国家危难的时候,发扬这样一种精忠报国的精神,“尽忠报国”就慢慢流传成了“精忠报国”。流传千载的民族英雄“南宋初期的将领大多出身贫寒,功成之后多敛财置产、纵情酒色。岳飞几乎是唯一一个例外,他始终把国家利益放在最高位置。”王善军说。岳飞不近女色,“旁无姬妾”。同为名将的吴玠,听属官说了这种情况,便花两千贯钱买了一个仕宦之家出身的女子,并置办许多金玉珠宝作为妆奁,不远千里送了来。可岳飞却将这名女子安置在一空屋内,两人隔着屏风交谈。岳飞说:“我家上上下下穿的是粗布,吃的是齑面,你如能同甘苦就留下;不能,就离开吧。”当他听到屏风后不以为然的笑声后,就将未见一面的“名姝国色”退回去了。岳飞巧妙地加以拒绝,不但没有得罪吴玠,反而使吴玠更加敬重他。岳飞不爱财,常常把家里的东西变卖出去用来购置军队所需。他有这样一句名言:“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惜命,则太平矣!”宋高宗盖了府邸给他,岳飞引汉代名将霍去病的话说:“敌未灭,何以家为?”岳飞遇难后,秦桧派人抄家,除了江州的田地、房产外,其家中仅存金、玉、犀带数条,有琐铠、兜鍪、南蛮铜弩、镔刀、弓、剑、鞍辔之类,钱一百余贯,书籍数千卷。

还另藏有贴补军用的麻布和丝绢三千余匹,粟、麦五千余斛。岳飞曾任两镇节度使,却几乎“家无剩财”。岳飞严以教子,他曾罚了12岁的岳云100军棍,只因训练中的一次意外摔倒;他很少报岳云的军功,却帮助故人的儿子荫补为官。岳飞严以治军,岳家军的口号就是“冻杀不拆屋,饿杀不打虏。但他却不酷虐下属,他与兵士们同吃同宿,把得到的封赏也都分发下去。岳飞一生想的就是光复失地、报效国家。有人说他愚忠,可一个需用12道金牌才能招回的人,怎么可能是个百依百顺的愚忠之人呢?可惜他的满腔热忱,却只能沦为封建专制统治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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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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