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是我自己养的,我在自己家里杀自己养的猪,犯了哪家的王法?

来源:人间烟火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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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是我自己养的,我在自己家里杀自己养的猪,犯了哪家的王法?凭什么就要罚我4万块钱?”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宋大爷这样呐喊。不久后,竟然被农业农村局以不履行处罚为由,将其告上了法庭。

事件起因:2021年年前,湖南平江的一个小村庄内,一位农民名叫宋建辉,64岁了,从小在湖南平江的偏远山村长大。宋大爷觉得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给家里增加些收入,于是在自家猪圈里养了几头猪。因为快要过年了,宋大爷就吆喝着几个老伙计,到家里帮忙把自己养的两头猪杀掉,然后把猪肉准备出售掉,换取一些钱来补贴家用。

事件过程:早上凌晨5点左右,宋大爷喝约好的几个老伙计,一顿忙活,就把两头猪宰杀了。但不知什么原因, 宋大爷在家杀猪的事被农村农业局听说了,他们开着车子来到宋大爷家,不仅当场扣押了猪肉,还对宋大爷说:你知道你犯法了吗?老实巴交的宋大爷一听这话,愣住了。“这些人是不是误会了?难道他们认为这猪是我偷的吗?”想到这里,宋大爷连忙跟执法人员解释。之后,经过农村农业局鉴定,两头生猪肉金额总计1万多块钱。

执法人员根据现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31条规定,最后农村农业局对宋大爷作出没收两头生猪产品,并处罚4万元的行政处罚。

宋大爷认为这么多年来,农村每逢过年杀掉自己的猪,都没事,为什么这次杀自己的猪就犯法了呢?他心中不服,一直拖着没交付款。但农村农业局对宋大爷多次催缴无果,根据法律,一纸讼状将宋大爷告上了法庭。

“法官大人,我是个普通的农民,过着艰辛的生活。为了养家糊口,我养了一头猪。这头猪从小到大,我亲手喂养,耗费了许多心血。终于,它长得肥壮了,达到了宰杀的时候。”
“作为一个农民,我们习惯在家里自己宰杀养殖的猪。这是我们传统的做法,并没有触犯什么法律。可是,没想到却被农业局罚款四万元!我完全不明白,我只是依照平常的做法履行我作为养猪人的职责。”

宋大爷无奈的对着法官倾吐着,声音充满着冤屈。他无法理解为什么自己要受到这样的待遇?

事件结果:

法官:“宋先生,我了解你的情况。但是我们必须按照法律来处理这个案件。根据现行法规,家庭养殖的猪只能在合法的屠宰场进行宰杀。”

宋大爷:“尊敬的法官大人,我理解我违反了法规,但四万元对于一个农民来说实在是太多了。我每年辛辛苦苦地劳作,才能够维持生计。如果我交纳如此高额的罚款,我的家庭将陷入无法承受的困境。”

法官:“宋先生,我理解你的困难。虽然法庭不能完全取消或减少罚款金额,但是我们可以提供一些支付方式的便利。您可以申请分期缴纳罚款,以减轻您和您的家庭的负担。”

宋大爷听到法官给的建议,只能答应了。

这个案例故事生动的反映出了底层老百姓想提高生活的艰辛,因为老百姓没有像专家学者那般,研究法律法规。老百姓只知道怎么靠自己的双手,赚点钱,给家人孩子更好的生活。面对执法者和法律的规定,老百姓又有多少精力、能力、财力去争取属于自己的利益呢?

所以,最终宋大爷只能接受当前的处罚结果。另一方面也告诫我们,做任何事情之前,要熟悉法律法规,否则就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对应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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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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