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就服这文化人。一边拿着小老百姓肆意调侃(对美国不要做“马保国”,要做“张三丰”),转脸就可以化身正义使者,悲天悯人地呼吁对辱骂国人的病人要宽恕。
啧啧……
让我想到了那句曾令人崩溃无语以致激起众怒的一句话“他还是个孩子啊…”
从法律角度说,孩子和那个辱骂国人的精神病人,都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熊孩子惹祸激起众怒被教训,家长承担被害人损失的报道已经屡见不鲜了,可见民意不可违。
那这个精神病人惹祸,按法律规定,是要确定是否在发病期间的,没发病期间惹祸自己要承担相应责任。发病期间惹的祸,监护人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假设就是在发病期间吧,抢夺别人手机摔地上,做出这种攻击性行动,正常人就活该不能反抗了?
咱们这些“良心”的学者公知大V,您是不知道这一点呢,还是故意避而不谈呢?
咱不说那些情绪的话,咱就事论事。法律免除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的责任,可法律也保护公M名誉有不受他人辱骂、污蔑的权利。
那么,请问这几位公知大V,我们全国公M的名誉权被这个病人侵犯了,病人的监护人是不是该给全国公M一个道歉呢?
一句“她还是个病人啊”就可以抹平了?那个被辱骂的公M就因为拍了视频反倒被警方“依法处理”了,(当然,您也说了希望能减轻处罚。呵呵……),这叫公平?
一个国家的尊严,是由他的全体国民的尊严组成的!!!
皮之不覆毛将存焉!
这种脱离事物本源,片面呼吁宽容的嘴脸,叫“伪善”。
页面更新: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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