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我是在做善事!法院:我说你是“寻衅滋事”你就是!

自古以来,造桥修路一直被视为善举,不过这次却偶闻有人因为给家乡修了座桥而锒铛入狱,尽管乡亲们都还在为他求情,不过似乎改判的可能性不大,这又是什么神奇的故事呢?

在吉林某市某镇某村,有一条叫洮儿河的大河一直阻挡着乡亲们外出的去路。也因此诞生了摆渡人这种职业,黄家正是祖传的摆渡人,至少从爷爷辈起,黄家就一直是村里的摆渡人,当然摆渡是要收费的,也就收个辛苦钱作为一家子的营生,勉强渡日,显然这也在当地村民里是得到认可的。

不过时代在变化,过去渡个人渡个牲口甚至渡个自行车摩托车都还能行,如今乡亲们都开始发达了,农业也都机械化了,过河的可不再只是人和牲口了,你想在小船上渡个小轿车?渡个农用收割机、拖拉机、卡车?那就搞笑了,还不知道谁载谁呢。

当然也有这种设施,上海过去过想过黄浦江也是要走轮渡,那个叫万吨轮,什么都能开上船。当然这个在吉林这个小山村是不现实的。

黄家人其实也早已不靠摆渡营生了,已经当上了教师,本不用操心这个,但因为想到身为摆渡人世家的荣耀和责任,黄家兄弟几个一合计,将过去摆渡用的铁皮船焊接了起来,看起来还不够大不够稳实,又花钱买了几条,最后整了十三条铁皮船,全部焊接连接起来,搭建了一座浮桥。

这办法还真灵,这样一来大车小车都能过。因为兄弟几个为这个浮桥总共花了十几万,为了收回一些成本,几人决定收点费用。小车5元,大车10元。当然也不是说不给钱就不让过,主要还是以自愿为原则,事实上乡亲们都觉得有这了桥方便太多了,出几个钱都没啥意见。

结果村民们没意见,上头倒是有意见了。当地水利局听说了这事儿立即以非法建桥为由对黄家兄弟进行了处罚,并强制拆除了浮桥。

这事儿黄家兄弟几个也认了。结果没想到没过多久,当地公安局又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为由刑事拘留了黄家一众兄弟及家人。5个月后又被公诉至当地法院。当年年底,当地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寻衅滋事罪成立,判处主犯有期徒刑两年,其他涉案亲戚共17人均有不同的刑期,好一点的缓刑。

黄家人当然不能接受这个结果,刑期结束后主进行了申诉(其实我们也不明白为啥当初没有上诉,或者上诉无果?),申诉中包括当地村民、村干部、对岸村民都对这座桥的作用表达了肯定,也证明并未发生过结普通村民过桥强制收费的情况。甚至一位被归还了两万多过桥费的村民两次将钱给了黄某,因为他觉得交这个费是应该的,确实带来了方便。

但是很遗憾,今年的早些时候,当地法院驳回了黄某的申诉。驳回理由中明确了黄某寻衅滋事的罪名,并且称其“情节恶劣”。显然,如果仍拒不服从,未来的申诉之路将更加艰辛。

而同样艰辛的则是当地的两岸村民,据说桥被拆了之后原本十几分钟的路现在开车也得走3个多小时,多绕行七八十公里,来回就有7个小时。这还只是时间,70公里的油费更是远比过桥费贵得多。

至于向主管部门申请造桥,比如那个处罚并要求拆桥的水利局,抓人的公安局和判刑的法院,人家一定会说造桥这事不归他们管。

于是有记得帮当地村民联系到了可以管这事的部门--当地交通运输局,得到的答复却是目前还没有这个规划。

换句话说,官方的意思是我们还不打算造,但也不允许你们造,你们敢造我们就敢拆,还要罚款抓人!

至于村民们着急?抱歉,这个不归我们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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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1

标签:黄浦江   水利局   村民   法院   营生   刑期   浮桥   牲口   善事   大车   吉林   铁皮   乡亲   小车   家人   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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