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遭遇“一房两卖”

房屋交易是家庭大事,如果发现开发商卖给自己的房子同时也卖给了他人,相信不管谁遇到了都会很气愤。为此,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建筑与房地产部资深律师杨俊芳,总结出一些预防措施,指导市民避免在房屋买卖中入“坑”。

市民李师傅6年前买了一套房,一直没拿到房产证,房子也一直闲置。去年5月,获悉小区房屋可以办证了,他去相关部门办证,却得知自己所购房子被丁女士办理了房产证,且已入住一年多。经过询问丁女士他才知道,在自己购房前,这套房已被开发商卖给了丁女士。李师傅只好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因为开发商失联“跑路”,李师傅遭遇“房财两空”局面。

杨律师表示,像李师傅这种因为开发商蓄意欺骗,“一房两卖”导致“房财两空”的案例屡见不鲜。“一房两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同一套房屋分别出卖给两名购房人,就同一套房屋和两名购房人分别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明确禁止开发商“一房两卖”等违法行为。但在现实中,因为监管不到位、信息不透明或者利益驱动等原因,在商品房买卖中还是存在相关欺诈、隐瞒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购房者的权益。

市民如何避免遭遇“一房两卖”呢?杨律师结合自己代理案件和工作实践给出以下建议:

购买新房时,市民应购买正规品牌开发商的房产。一般来说,正规品牌开发商声誉和信誉较好,出现恶意违规情形的概率非常低。市民购房前,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网站查询商品房的销售状态,确定自己有意向购买的房屋是否已经出售。此外,市民向房产开发商缴纳定金、首付款后,要尽快办理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俗称网签。因为办理网签的合同法律保护力度较大,开发商也很难将房产再卖给别人。

市民如果购买二手房,就一定要先看房屋居住情况,再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能进行网签,以确认房子是否存在与他人交易的情况。一般情况下,二手房交易买卖合同网签的有效期为3个月。房主与他人网签后没有解除时,该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再进行网签。当市民和房主就二手房买卖达成协议后,要及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网签和资金监管手续。此外,市民还可以去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办理预告登记,登记成功,就表示着这套房子被你“锁定”。

处处留心,时刻树牢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杨律师还提醒市民,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要明确约定房主的违约责任,加重其违约成本,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利益。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李东峰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28

标签:房产证   房主   交易中心   买卖合同   开发商   市民   房子   律师   房屋   房产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