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单被贴到车牌上,结果交警和车主双双被扣12分,车主:我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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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静浅说

前言:

近日,一名司机陈先生当了冤大头,他的车牌被城管所贴的罚单遮挡,恰巧被交警看到直接按照遮挡号牌进行处罚,直接把陈先生搞蒙了。

但转身却又看见前来处理他的交警,竟然开着一辆没有车牌号的警车,反手就将其举报,二人双双落得了12分的处罚。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身为执法人员却知法犯法,“与民同罪”还是罪加一等?

城管贴单

来自陕西的陈先生,一直把汽车当作日常工作生活中的主要交通工具,作为驾龄不短、经验丰富的“老司机”,他平时比较注重自己的行车规范,自觉遵守各类交通规则。

可是,一向开车谨慎的陈先生,竟然一天之内被连开两张罚单,要缴纳罚款不说,自己的驾驶证可能都要“不保”,这让他觉得非常“冤枉”和无奈,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一天,当陈先生的车刚刚起步没多久,便被交警示意停车,不清楚情况的他,配合地把车子停了下来,可在交警对车子进行拍照时,让陈先生十分不解。

他认为自己驾驶的过程中,并没有违反任何交通规则,为什么交警还要拦车拍照呢?

于是,陈先生看到交警向他出示的罚单后,这才明白为何会被拦下!

期间,交警提供的罚单上,清晰明确地写着“故意遮挡车牌”的字眼,让陈先生大为不解,他不禁疑惑自己什么时候故意遮挡了车牌?

直到陈先生低头看到自己的车牌上,确确实实贴着一张纸时,才明白交警为什么将自己拦下。

陈先生仔细一看,这张遮挡住车牌号的纸片,竟然是一张罚单!而这张罚单则是城管开出的《违法停车告知单》。

这时的他才意识到,自己之前由于工作紧急,确实可能存在有违章停车的行为,但是接着发生的这一切,对于陈先生来说,几乎是离谱到令他难以相信。

陈先生认为对于自己违章停车的处罚并不冤枉,可是这张故意遮挡车牌的罚单,使他即将面临罚款200元和扣12分的处罚,这让陈先生无法接受。

毕竟一般的违停罚单是贴在车窗玻璃或者挡风玻璃上的,这样便于车主及时注意到罚单,以及做出后续的处理,但是陈先生的违章停车罚单,怎么会不偏不倚地就贴在车牌上了呢?

不仅如此,还因为这件事情,导致交警又开了“故意遮挡车牌”的罚单。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必须悬挂清晰、畅通无阻的机动车牌照。

即使如果号码牌被泥沙、积雪等遮挡,驾驶员没有及时注意清理,也会被视为故意遮挡号码牌,更不用说那么明显的一张罚单贴在陈先生的车牌上,因此他才会迅速被交警拦下并作出处罚。

并且我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行为,一次记12分。

直到2023年4月1日新交规实施以后,故意遮挡号码牌的行为所对应的行政处罚才有所调整。新交规下,如果司机故意遮挡号码牌,会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扣9分。

对此,陈先生表示特别无奈,甚至有点哭笑不得。他认为,把罚单贴到车牌上不仅荒谬,而且更不符合执法要求和规定的行为。再加上陈先生看见交警对自己进行处罚时,发现交警驾驶的车辆竟然没有悬挂号牌!

以案释法

看见交警驾驶的是无牌车的陈先生,立即询问交警驾驶的车辆为什么没有车牌,但并没有得到交警的正面回应。

于是陈先生将这名交警驾驶无牌车辆执勤的视频,投诉给了交警大队。交警大队的相关部门也立马给出回应,并对驾驶无牌车的交警作出相应处罚。

处罚机制如下:扣12分并处罚款200元,并且交警大队已经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要说明的是,交警被扣12分也是因为事件发生的时候,新交规并未开始实施。

现如今,在今年四月份的时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新规定,我国上路的机动车必须悬挂车辆牌照,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处以200元罚款并扣9分。

与此同时,对于执法人员知法犯法,交警至少应该和普通驾驶员一样,根据相应规定接受处罚。

要知道任何上路的车辆,都必须要清晰地悬挂车辆牌照,或者在前挡风玻璃上粘贴临时牌照,即使是公检法部门的车辆,也不能例外。

公职人员驾驶车辆时,更应注意遵守相关交通规则,遵纪守法,起到带头模范的作用。

虽然公职人员因其工作原因,掌握一定的执法权力,但是如果知法犯法,将会对社会造成更为严重的不良后果,甚至于产生的社会影响,会比普通人更大。

出于这样的考虑,公职人员犯错以后,会有更为严重的处罚,并且有相关规定,针对知法犯法的公职人员,采取例如批评教育、降职降级等处理,并且会适当加重处罚。

与此同时,陈先生对于今天被贴两个罚单的事情,十分不满意,他认为既然遮挡车牌的处罚因为违停的罚单而起,那么开出违章停车罚单的城管部门会作何解释?

为此,陈先生在向城管部门求证的同时,看到了当时执勤人员张贴罚单的工作记录,原来一开始的时候,那张违停罚单并未贴在车牌中间,而是按照规定正确地贴在陈先生的车窗玻璃之上。

但这如果不是城管执法的问题,那只能说明,陈先生可能是被人故意搞了恶作剧。面对这个情况,陈先生百思不得其解,到底是什么愁什么怨,又是什么人干的这样的缺德的事呢?

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解读和实际交通规则的实施情况,如果驾驶员不存在主观故意遮挡车牌,同时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或者说非自身原因造成车牌被遮挡。

除非被交警认定为非故意遮挡,可以免除扣分处罚,但这样的情况是少数,只有例如下雪时车辆行驶途中被雪遮挡车牌、路上掉落的树枝树叶遮挡车牌等非人为的不可抗力情况才会被认定为非故意遮挡。通常情况下交警多会当作故意遮挡来处理。

而陈先生的车牌如果是被人恶作剧将罚单贴到上面遮挡的,应向交警或城管部门寻求帮助,并通过获取行车记录仪,或者贴罚单时周边监控记录等证据予以证实。

如果证明这次事件对于陈先生的处罚确有不公,应当撤销处罚,追究恶作剧者的责任并作出相应处罚。

虽不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但仔细思考这件事前后的来龙去脉,首先最应该反思的就是最冤枉的陈先生。

其一,违章停车是他的不对,因为赶一时半会儿的时间或者“懒得找停车位”就抱有侥幸心理,希望自己临时的随意停车不会被罚,那么被开了罚单也是“罪有应得”

其二,按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在上路行驶前,对机动车整体的情况负有检查义务。

与此同时,请广大的驾驶员朋友们认真回想一下,考驾照科目三的时候,实际上路之前,是不是需要绕车一周检查机动车情况?

虽然有很多人把这件事,当作只是通过考试的应付之举,导致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件事情的重要性,平时开车也不会注意检查车辆情况。

如果当时的陈先生开车之前,能够认真检查车辆,那么将会有很大几率发现贴在车牌上的罚单,这样就会避免掉后面发生的事情。

经过此事,陈先生想必也吸取到了教训,与此同时,他的亲身经历也提醒了所有人,交通规则必须严格遵守。

结语:

我们还应该从这件事情中看出一些道理,并在实际生活中学会知行合一。

对于遇到的执法不规范,或者存在明显违反的执法人员,我们应该向陈先生一样,投诉交警驾驶无牌车辆,勇敢地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这既可以有效的帮助我们维护合法权益,也对执法人员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

其中,公民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执法人员也要严格依法办事,这样才能共同维护良好稳定的社会秩序。

我们相信交警部门也一定会积极调查清楚事情的真相,根据事实情况,对陈先生这件事情作出合法合理的处理。

交警部门一直都是道上的保卫者,他们一贯要求秉公执法,认真执勤,不会放任任何危害交通安全管理的违法行为,也不会在处罚的时候忽略客观事实或失去公正。

如果陈先生的那张罚单真的是有人恶作剧,才导致被罚,那么一旦查明,这样的人一定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这样的做法损人不利己,不知道意义何在,即使只是单纯的恶搞,那也将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最后,我们要有一个共识,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敢于承担责任,积极改正错误,做一个明辨是非、有道德、有素质的好公民。

各位读者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跟笔者一同交流讨论,最后大家也不要忘了点赞转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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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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