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菜大爷挣21元被罚款11万元,到底抽的是谁的脸?

最近又有个关于市场监管局的新闻闹得特别火,甚至堪比前些天的「鼠头鸭脖」事件。

一位卖菜大爷因销售不合格蔬菜,经市监局抽检为农残超标蔬菜,领了天价罚单。

销售额198.4元,获利21.05元,市监局对其蔬菜摊作出罚款55000元同时加罚5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院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随后,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二审法院裁定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裁定。

一般人看到农药,都会觉得,罚的好。

这是进嘴巴的东西,你怎么能乱搞,一定要让「奸商」掉点肉,长长记性。

问题是,这次情况不一样。

这位老大爷的菜,是「从洛阳某大型批发市场进货」。

这已经不是法理无外乎人情了,而是这老大爷被坑了。

他哪里有能力随时检测自己进货的时候,是不是遇到农残超标的蔬菜?

他只能相信,这是一个很大的批发市场,里面的东西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四条,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入该批发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各位大佬懂这个意思了吧?

应该罚的是谁?

是那个很大的批发市场。

是他们没有做好把关,是他们在玩忽职守。

但新闻里面,甚至把这个批发市场的名字都「贴心」的隐藏了。


甚至我们可以合理推测,这位老大爷只是销售了农残含量超标的很大一批蔬菜中的一小部分,还有更多的不合格蔬菜通过这个批发市场在市面上流通,甚至进入很多人的厨房餐桌。

有查么?

没有。

只是抓着这位老大爷,要从他手上罚款11万。

还是那句话,这个事件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小过重罚」,而是选择性的罚款。

明明有更大的老虎,却把一个『无主观故意,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老大爷一顿狠罚。

图什么?

市监局在明知老大爷没有缴纳罚款能力之后,还向法院提出对大爷强制执行的诉讼。

甚至,在法院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之后,市监局还不服,还提出了复议申请。

市监局为什么那么积极?

因为管理批发市场才是他们最主要的工作。

而这项工作,他们并没有做好,而且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好一招浑水摸鱼,好一招转移注意。

在「菜农----批发市场----老大爷」这个链条中,抓住最无辜,不知情,甚至没有能力去知情的老大爷一顿罚,就为了遮挡自己玩忽职守的丑行。

这都不是捏软柿子了,而是为了自己的乌纱帽过度利用手中的权力来扰乱视听。

还好,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批发市场是硬茬子,是关系户,惹不起,就狠狠罚没背景的小老头。

市监局有监管责任,批发市场那么大的地方应该是重点监管的,居然出现了如此大的疏漏,就狠狠罚没背景的小老头。

而在舆论发酵到现在,也没有任何官方媒体敢对市监局的行为和失职作出指责。

何其悲哀啊。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13

标签:大爷   大佬   关系户   玩忽职守   老大爷   标的   批发市场   农产品   蔬菜   法院   后果   很大   背景   东西   能力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